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持续推进我市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全面推动养老机构向高质量迈进,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精神和总体安排,结合我市实际,市民政局制定《乌兰察布市2019年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指出,以“清隐患、防风险,补短板、促达标,转机制、提质量”为主要任务,坚持问题导向、分类指导、精准施策,着力解决影响养老机构服务质量的突出问题,持续加强养老机构标准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和精细化管理,到2019年底,全面清除养老机构已排查出的重大风险隐患,在此基础上实现60%的养老机构符合《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GB/T35796-2017)国家标准。按照新的国家标准,启动实施养老机构等级评价示范工程,推出一批星级示范养老机构,辐射带动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持续改善,社会对养老服务满意度持续提升。
《方案》要求,各级民政部门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将专项行动纳入年度工作重点,统筹安排并及时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争取支持、解决问题、推动工作。养老机构负责人要切实承担服务质量提升主体责任,严格按要求加大投入、迅速整改;民政、消防救援、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部门要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主动担当、履职尽责,确保重大安全隐患全部消除,服务质量和消防安全达到既定目标。各级民政部门要将相关扶持政策与质量建设挂钩,对达标养老机构给予优惠政策倾斜,激励更多养老机构改进服务,提升质量。要按照养老服务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督促指导养老机构随时更新数据信息并填报整治情况,公开发布符合《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GB/T35796-2017)国家标准的养老机构、星级养老机构有关信息。同时要继续通过电视媒体、官网专栏、官方微信等平台广泛宣传专项行动,宣传正面典型,曝光反面典型,激励养老机构提升服务质量,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