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直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社会养老服务。截至2018年底,本市共有养老机构712家,政府投资与社会投资举办的机构各占一半;在政府投资建设的养老机构中,交给社会运营的机构接近40%,比2016年前增加了50%。记者从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后新增的政府投资建设或改建的养老服务设施采取“公建民营”的方式,委托社会力量运营的模式,提高运行效率和服务水平。
本市也将营造更公平的养老服务市场环境。支持各类主体进入养老服务市场,对民非和企业提供同等养老服务待遇不一致的政策进行调整,允许境外投资在举办营利性养老机构等多个方面享受境内资本同等的待遇。
未来,在长三角养老服务区域合作上实现突破。沪苏浙皖三省一市在养老服务的标准、资质、信用等方面实现互认互通,建立养老服务优质诚信品牌互认和推介,实现“一地认证,三地认可”,形成长三角区域协同发展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