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宜昌市猇亭区近3年累计投入2400万元,推进养老事业发展及服务,已基本形成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相互衔接、优势互补的多元化社会养老服务体系。
猇亭区是工业化新城区,总人口6万人。在新兴工业的快速拓展过程中,当地90%以上农民变市民,老龄化人口叠加快长,达到20%。
支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发展,是猇亭区应对人口老龄化的一大特色。
财政部门按照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标准,近3年累计投入资金300万元,建成具备日间照料、文体娱乐、保健康复、精神慰藉等基本功能的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4个、农村老年人互助照料中心3个。目前,计划再新建6个,保证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站点覆盖率达到90%,农村老年人活动中心站点建设全覆盖。
区财政局每年对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农村老年人互助照料中心分别给予3万元和2万元的营运补贴,3年来共安排资金130万元,鼓励和支持专业化社会组织运营。
从今年起,支持省市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和城乡社区日间照料服务中心示范项目创建工作,对创建达标的给予一次性创建补助5万元。对正常运营的民办养老机构和提供失能老年人照料服务的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站)及农村福利院,给予年人均1000元护理型床位运营补贴。运营补贴和一次性创建补助资金由区财政足额纳入预算。
对特殊居家养老服务对象,依托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点、社区社会组织和家政服务等市场主体,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每年投入100多万元,为706名居家养老服务对象提供生活照料、保健康复、家政服务、精神慰藉等多样化助老服务,不断拓展居家养老服务项目,提高标准和水平。
今年,已全面实施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补贴制度,以公益、低偿相结合的方式上门服务,并按300元的标准提供“4+X”助餐、助医、助洁、助急等其他服务。
区财政局针对高龄老人建立了津贴补贴制度,3年来共安排资金272万元。凡是有猇亭区城乡居民户口、年满80周岁的高龄老年人均属津贴享受范围,补贴按每人每月50元、100元,100周岁以上每人每月500元标准,按月社会化发放。
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贫困家庭中的老年人,实现应保尽保。纳入低保后生活仍有困难的老年人,按不低于月低保标准30%的比例增发生活补助资金。集中为80周岁以上老年人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健全了老年人保障制度。
同时,加大贫困老年人医疗救助力度,将低收入家庭的老年人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对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家庭中老年人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其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每人每年80元补贴。
区财政还以小投入吸引大投资,投入200多万元,采取民办公助、政府购买服务、给予床位营运补贴等多种模式,撬动社会力量兴办了一家养老公寓,有效发挥了机构养老在社会养老体系中的支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