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社会政策议程》指出,对社会政策的投资是一种生产要素,而不是消耗社会资源。在主要的欧洲福利国家,家庭而不是个人构成了社会投资的主要单位,旨在强化家庭这一互助性社会单位的最大功能。中国人历来重视家庭,即使在今天市场化、个体化和流动化加速大的背景下,家庭并未解体,其功能反而得到强化。所以,关于养老的政策设计应考虑到家庭这个重要的单位。但是,现行的一些政策比如生育保险政策、托幼政策、养老保障服务政策还没有充分考虑家庭结构发展变化的需要,一定程度上缺少对家庭发挥作用的支持。政府必须对家庭进行投资和建设,逐步建构发展性家庭政策,通过提供育幼、义务教育和医疗等社会服务的投资或支持,降低家庭育儿养老的成本和压力;或者采取弹性工作时间或灵活的家庭责任假期,支持家庭承担其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