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已向国家申请作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城市,以更好破解“老有所护”的难题,让失能老人体面养老。市政府关于六届人大七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中透露了这一好消息。
据统计,深圳市户籍老人中,60至79岁中度失能和重度失能居家老人有8500多人,8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近4万人。如何解决失能、高龄老人的护理问题已成为迫切需要。
如果有一种保险,平时交一点钱形成一个基金池,而在“投保人”因为年老体衰需要长期照护时,产生的护理费用由保险基金予以支付。这样不仅降低了老年人的养老负担,也让参保人对未来的养老生活更有信心。这种保险就是被称为社保第六险的长期护理保险,主要为被保险人在丧失日常生活能力时,提供护理保障和经济补偿的制度安排。
早在2016年,我国就在15个城市开展长期护理保险试点,旨在解决失能老人长期护理保障问题。去年市两会期间,有40多名代表呼吁深圳尽快开展长期护理险试点工作,建设深圳护理产业保障体系,实现“有备而老”。
代表们的建议得到充分重视。市医疗保障局立即会同相关部门积极研究,探索深圳市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可行性。有关部门系统梳理了海内外多个城市开展长期护理险的情况,形成了《关于长期护理保险国内试点和国外实施情况的报告》,并完成《深圳市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办法》初稿。该办法有望在今年初出台。
在此基础上,市政府向国家医疗保障局书面请示将深圳市纳入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城市。目前,该局正结合全国第一批试点情况予以研究。
据悉,下一步深圳市将加快出台《深圳市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城市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分工协同推进试点工作,帮助失能老人更好地安享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