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卫办医政〔2019〕27号)
各设区市及昆山、泰兴、沭阳县(市)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处,省管有关医院:
为深入推进我省“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促进“互联网+护理服务”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江苏省“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苏卫医政〔2019〕25号)中对信息技术平台的管理要求,指导、规范全省“互联网+护理服务”信息系统建设和管理,我委委托省卫生统计信息中心编制了《江苏省“互联网+护理服务”信息系统基本功能规范(试行)》(附件1),现印发给你们,供各地参照执行。
各试点地区、试点医疗机构机构“互联网+护理服务”信息系统建成后应与“江苏省互联网医疗服务监管系统”进行对接,以实现对“互联网+护理服务”的实时监管,具体接入规范参见《关于印发〈江苏省互联网医疗服务监管系统接入规范(试行)〉的通知》(苏卫医政便函〔2019〕67号)。
对接《江苏省互联网医疗服务监管系统》需填报《江苏省互联网+护理服务监管系统接入测试联系单》(附件2),提交至省卫生统计信息中心,由省卫生统计信息中心安排测试事宜,完成测试后,方可接入。
省卫生统计信息中心联系人:唐凯,联系电话:025-83620521,传真:025-83620719。省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处联系人:王红,联系电话:025-83620871。
附件:1.《江苏省“互联网+护理服务”信息系统基本功能规范(试行)》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
2019年9月20日
抄送:国家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局,省医管中心,省医院协会,省护理学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