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民政局、财政局,兰州新区民政司法和社保局、财政局,甘肃矿区民政局、财政局:
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5号)和《民政部关于进一步扩大养老服务供给促进养老服务消费的实施意见》(民发〔2019〕88号)精神,提升我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能力,省民政厅、财政厅决定安排省级专项彩票公益金,通过以奖代补方式,选择一批县(市、区)进行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促进完善养老服务体系,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养老服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通过政府扶持、社会力量参与、市场化运作,全面提升居家和社区养老综合服务能力。不断丰富老年人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文化娱乐等服务供给,满足绝大多数有需求的老年人在家或社区享受养老服务的愿望。
(二)基本原则
一是省级引导、地方为主。省上明确试点目标任务,给予资金支持、工作指导,并对试点县(市、区)进行跟踪评估和绩效考核,对成功模式和经验做法进行宣传、复制和推广。县级民政、财政部门负责制定试点实施方案,建立工作推进机制,明确相关措施,落实保障资金,加强监督管理,并抓好组织落实。试点资金以打造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发展软环境和软实力为主,硬件设施建设为辅。
二是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充分发挥政府在支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发展方面的主导作用,落实准入、金融、财税、土地等优惠政策,通过搭建平台、购买服务、公办民营、民办公助、股权合作等方式,支持和鼓励社会力量进入。同时,政府负责行业监管,制定标准规范,确保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供给质量和水平。社会力量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保供给、可持续,有效提高养老服务供给能力。
三是突出重点、先行先试。鼓励试点县(市、区)立足本地实际,以解决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发展短板问题为重点,探索创新,开展多种形式的试点。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以点带面作用,积极推广兰州市、嘉峪关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成效,借鉴全国前三批试点地区的做法和经验,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试点。
(三)试点目标。从2020年到2024年,全省重点打造一批省级示范社区综合养老服务中心。省级示范社区养老服务中心是指在社区层面建立集嵌入式养老服务和日间照料,以市场需求为主导,为辖区内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助餐助行、居家服务、康复护理、医疗保健、精神慰藉、文化娱乐等养老服务的区域性综合体。
二、重点支持领域
(一)支持通过购买服务、公建民营、民办公助、股权合作等方式,鼓励社会力量管理运营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支持其取得合理回报和持续发展。培育和打造一批综合化、专业化、连锁化、品牌化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社会组织企业,使社会力量成为提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的主体。
(二)支持探索多种模式的“互联网+”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模式和智能养老技术应用,促进供需双方对接,为老年人提供质优价廉、形式多样的服务。
(三)推动完善相关养老服务的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通过购买服务方式,积极培育和发展第三方监管机构和组织,建立服务监管长效机制,保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质量水平。
(四)支持采取多种有效方式,积极推进医养结合,使老年人在居家和社区获得方便、快捷、适宜的医疗卫生服务。
(五)支持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小)区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开辟养老服务设施,满足城乡老年人特别是空巢、留守、失能、失独、高龄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
(六)支持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等为居家养老提供支撑,将专业服务延伸到家庭,为居家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
(七)全面建立居家探访制度,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和引导基层组织、社会组织等重点面向独居、空巢、留守、失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特殊困难老年人开展探访与帮扶服务。
三、组织实施
(一)组织领导。示范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是构建养老服务体系的重要内容,是满足老年群众多方面需求、实现老年人幸福晚年生活期盼的重要途径,直接关系到老年群众的利益和福祉。各地民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及时向本级党委、政府汇报,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将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纳入重点民生实事工作内容,精心谋划,制定方案,认真组织实施。要建立由政府主导、民政部门牵头、其他部门协同的工作协调机制,共同推进项目建设。
(二)申报程序。各市(州)组织所辖县(市、区)进行申报,申报地方自愿报名申请,经市级民政、财政部门审核后,报送省民政厅和财政厅审定。民政厅财政厅组织专家对申报县(市、区)进行打分和排序,选择部分重视发展养老服务业,在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发展方面具有良好工作基础,在老年人口规模、老龄化程度、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地方财力等方面具有代表性的地区开展试点。具体申报口径和要求另行通知。
(三)资金支持。2020年选择部分县(市、区)进行试点,省级资金突出奖补原则,按因素法分配,采取当年预拨60%,次年根据考核结果进行结算,结合其实际情况安排用于上述支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业发展的7个重点领域。每年从省级福彩公益金安排区域性、综合性的省级示范社区养老服务中心不低于100万元的建设补贴,地方政府是发展居家和养老服务的责任主体,有条件的地方应给与补贴,确保项目通过绩效考核。
(四)政策扶持。凡符合条件、开展全托服务的社区养老服务中心,享受社会办养老机构优惠扶持政策。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和居家养老服务专业机构,在运营中享受与养老机构同等的税费、水电气价格等优惠扶持政策。支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社区养老服务中心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五)绩效考核。省民政厅将会同财政厅主要根据以上7个方面的重点支持领域,提出绩效目标考核要求,并组织开展相应的考核评估。对于考核结果符合试点要求的地区,足额落实补助资金,并在下一年度增加该地区所在市(州)的试点数量;对于考核结果较差,未达到一定标准的地区,将根据其考核评估情况扣减补助资金,并取消试点资格。绩效考核办法另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