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卫健委等七部门转发河北省卫健委等八部门《关于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大力发展老年健康事业,着力构建包括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疾病诊治、康复护理、长期照护、安宁疗护在内的综合连续、覆盖城乡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努力提高全市老年人健康水平。
《实施意见》提出,到2022年,我市基本建立综合连续、覆盖城乡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和老年健康相关制度、标准、规范,老年健康服务机构数量进一步增加,服务内容进一步丰富,服务质量进一步提升,服务队伍进一步壮大,服务资源配置进一步优化,老年人健康服务的基本需求得到进一步满足,积极老龄化、健康老龄化、幸福老年人的基础进一步夯实。
加强健康教育,引领老年人树立自己是健康第一责任人理念。将健康教育纳入各级教育包括老年大学和老年教育机构的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依托社区服务中心、老年社会组织、老年大学等,积极发展社区老年教育,面向全社会宣传倡导老年健康理念,构建老年友好型社会。开展老年健康保健知识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事业单位、进社区、进乡村、进家庭活动,宣传适宜老年人的中医养生保健方法,加强老年人自救互救卫生应急技能训练等。利用多种方式和媒体媒介,面向老年人及其照护者普及老年健康知识,提高老年健康核心信息的普及水平。以“敬老月”“重阳节”“老年健康宣传周”为契机,集中宣传老年健康科学知识和相关政策,营造关心支持老年健康的社会氛围。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养老服务机构要长期、持续地广泛宣传老年健康知识,打造方便实用、随时可学的健康知识课堂。
加强预防保健,推动以治病为中心向健康为中心转变。树立和巩固“预防为主”理念,大力发展适合老年人的体育运动,每年逐级动员组织更多老年人参加文化体育健身活动,并逐级开展老年健康生活方式比赛,引领倡导积极健康的生活方式,提高老年人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做好做实健康管理,充分发挥医疗卫生机构,特别是基层卫生机构的作用,建立健全老年健康危险因素干预、疾病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失能预防三级预防体系;落实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将老年人健康管理纳入各县市区绩效考评重要内容,把老年人满意度作为重要评价指标;发挥家庭医生(团队)作用,优先为老年人,特别是失能、部分失能老人提供综合、连续、协同、规范的签约服务。强化早期预防,及时给予健康指导和风险干预,提高老年人生命质量。
加强疾病诊治,不断提升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服务能力和水平。建立健全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老年医院和综合性医院老年医学科为核心,相关教学科研机构为支撑的老年医疗服务网络。重视老年人综合评估和老年综合征诊治,推动老年医疗服务从以疾病为中心的单病种模式向以患者为中心的多病共治模式转变。落实老年人医疗服务优待政策,医疗机构普遍建立老年人挂号、就医绿色通道,优化老年人就医流程,为老年人看病就医提供便利服务。到2022年,使80%以上的综合性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成老年友善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机制,鼓励多种形式的签约服务、协议合作,到2022年,养老机构和协议合作的医疗卫生机构普遍开通双向转介绿色通道。
加强康复护理服务,进一步建立健全老年健康服务网络。鼓励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立康复医学科,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康复、护理床位占比;支持农村医疗卫生机构利用现有富余编制床位开设康复、护理床位;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举办规模化、连锁化的护理站、护理中心、康复医疗中心等,扩大老年康复护理服务供给。建立完善以机构为支撑、社区为依托、居家为基础的老年护理服务网络,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通过多种方式,根据老年人实际需求,开展老年人医疗、康复、护理、家庭病床以及中医特色服务,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
加强长期照护服务,积极探索多种形式的服务模式。以失能、半失能等特殊困难老年人为重点,着眼于尽快补齐当前工作短板,探索完善符合我市实际的长期护理服务制度。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全面落实高龄、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支持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发展。依托护理院(站)、护理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医疗卫生机构以及具备提供长期照护服务能力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乡镇敬老院等养老机构,为失能老年人提供长期照护服务。支持高等院校和职业院校开设老年医学相关专业或课程,以老年医学、康复、护理、营养、心理和社会工作等为重点,加快培养适应现代老年医学理念的复合型、应用型和技术技能型人才;面向社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服务,面向居家失能老年人照护者开展应急救护和照护技能培训,进一步扩大长期照护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