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有所养也要有所医,如何让两者结合得更完美?昨天,记者从江苏省卫健委获悉,我省下发了《关于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若干措施》(下面简称《措施》)。
《措施》明确,到2022年,所有养老机构能够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我省将完善“十五分钟”健康服务圈,城区新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将社区医养结合服务设施纳入其功能布局,农村地区应结合实际将乡镇卫生院与敬老院、村卫生室与幸福院(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统筹规划、毗邻建设。新建小区应按每百户20-30平方米配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用房;已建成的住宅区按每百户15-20平方米的标准调剂解决到位,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应通过设置护理站、医务室或与周边医疗卫生机构签订合作协议等方式,提供医养结合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和医养结合机构开展上门服务、设立家庭病床。支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在为签约老年人提供基本医疗、公共卫生等基础性签约服务的基础上,扩大服务内容,提供个性化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