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老年文化建设,是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内在要求,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举措,是保障老年人文化权益的迫切需要。
发挥公共文化为老服务功能。充分考虑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和老年宜居环境的要求,将老年文化建设纳入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城乡规划。加快老年文化设施建设,增强积极公共文化设施的适老功能,努力提高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的可及性,配备适合老年人的文化用品和用具,为老年人参加文化体育活动提供便利。各级各类博物馆、美术馆、科技馆、纪念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等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向老年人免费或优惠开放,各类公共场所要因地制宜为老年人开展文化活动提供便利。合理配置城乡文化资源。支持和帮助农村老年人参与文化活动。
开展老年人特色文化活动。要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基层老年人协会的自我教育功能,发挥老党员和离退休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和老劳模等群体的先锋模范和带动辐射作用,做好新形势下老年人思想工作。继续深入开展全国“敬老月”活动和“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举办老年人文化艺术节,为老年人提供更多精神文化产品,推进“银龄行动”鼓励老年人继续参与经济社会发展。支持老年文化团体开展活动,为老年人参与文化活动搭建平台。
推动老年文化产品创作。适应时代的发展变化,与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有机结合,提高老年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供给能力。宣传、文化等部门要把老年题材纳入文学艺术创作,舞台艺术生产,电影和电视剧制作,报刊、图书、音像电子与网络出版计划。引导老年网络文化发展,制作适合互联网和手机等新兴媒体传播的优秀老年文化作品,运用现代科学技术增强老年文化的吸引力、感染力,增长知识、丰富生活、陶冶情操、增进健康、服务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