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卫医函〔2020〕359号
各市、县、自治县及洋浦开发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海南医学院各附属医院,委直属医疗机构,驻琼部队、武警医疗机构,社会办医疗机构:
现将《海南省加强老年护理服务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联系人:省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局林颖、吴祥红
联系电话:0898—65306895
电子邮箱:hainanwstyzygj@126.com
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10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海南省加强老年护理服务工作方案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和实施健康中国战略,促进海南省老年护理服务发展,增加老年护理服务供给,逐步满足我省老年护理服务需求,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的《关于加强老年护理服务工作的通知》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和实施健康中国战略,提高老年人健康水平的重大决策部署。通过建立健全老年护理服务体系,完善相关体制机制,加强老年护理人员培训和队伍建设,丰富老年护理服务模式,推进实现健康老龄化,加快提高海南自由贸易港老年护理服务能力和健康水平,逐步满足本省老年患者多样化、差异化、多层次的护理服务需求。
二、工作目标
积极探索老年护理服务模式,加强老年护理服务机构建设,逐步增加提供老年护理服务的医疗机构和床位数量,以及老年护理人员数量,老年护理服务能力持续提高,老年人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不断得到提升。
三、主要任务
(一)增加提供老年护理服务的医疗机构和床位数量
各市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组织对本地区老年护理医疗资源进行调研评估,结合辖区内老年人群数量、疾病谱特点、医疗护理需求等情况,科学规划本辖区内提供老年护理服务的医疗机构数量和床位数量,统筹整合区域老年护理资源。将部分一级、二级公立医院转型为护理院、康复医院、老年病医院等,鼓励有条件的基层医疗机构根据需要设置和增加提供老年护理服务的床位。支持引导社会力量举办规模化、连锁化的护理站、护理中心、康复医疗中心、安宁疗护中心等。推动二级及以上医院设置老年医学科、中医老年医学科。到2022年,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设置老年医学科的比例达到50%。
(二)医疗机构增加老年护理服务供给
1、医疗机构按照分级诊疗要求,结合功能定位,根据老年患者疾病特点、自理能力情况,以及多元化护理新需求等,增加老年护理服务供给。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按照《海南省老年护理需求评估和规范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琼卫医函〔2020〕254号)要求,逐步开展老年护理需求评估并规范提供服务,加大老年护理需求评估机构及人员资质监管力度,积极开展老年护理服务需求评估工作,按需分类为老年患者提供专业、适宜、便捷的老年护理服务。
2、三级医院主要为急危重症和疑难复杂疾病的老年患者提供专科护理服务。公立三级医院承担辖区内老年护理及中医药技术支持、人才培训等任务,发挥帮扶和带动作用,鼓励社会力量举办的三级医院积极参与。各二、三级医疗机构应积极设置老年病科,为老年患者提供住院医疗护理服务及中医药技术服务。护理院、康复医院、护理中心、康复医疗中心等医疗机构为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老年患者提供护理服务。
3、基层医疗机构积极为有需求的老年患者特别是失能老年患者提供护理服务,有条件的可以增加老年护理服务床位或设立家庭病床、日间护理中心等,为老年患者提供居家护理、日间护理服务。通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多种方式,为老年患者提供疾病预防、医疗护理、慢性病管理、康复护理、安宁疗护等一体化服务。同时进一步拓宽医养结合服务模式,推进医养护一体化服务机构和病房建设。
(三)提高老年护理从业人员服务能力
1、依托省护理质控中心负责组织全省的老年专业护士的培训,按照《老年护理专业护士培训大纲和老年护理实践指南(试行)的通知》(国卫发〔2019〕898号),组织开展全省各级医疗机构的老年专业护士培训,将基层医疗机构护士也纳入培训计划,培养和输送一批专业型临床老年护理骨干。
2、各医疗机构根据功能定位,有计划、分层次地开展针对性培训,重点提升老年护理专业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各市县根据区域特点,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护士培训,提升其老年人常见病、多发病护理,以及老年心理护理等老年护理专业技术水平,特别是提升为失能老年人提供护理服务的能力。发展中医特色护理,提升老年护理服务能力。
3、依托省护理学会组织有计划开展医疗护理员培训,提升从业素养和专业技能。各市县和各医疗机构按照《海南省加强医疗护理员培训和规范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卫医函〔2020〕349号)有关要求,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加强对医疗机构内医疗护理员培训和规范管理,纳入医疗机构质控管理,加强对医疗护理员培训情况,以及医疗护理员资质、工作质量、服务对象满意度等的督导检查,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省护理学会、培训机构及有条件的公立医疗机构应积极为社会力量举办的医疗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及医养结合机构等提供医疗护理员培训技术支持。
(四)丰富老年护理服务模式
1、各医疗机构结合实际,积极丰富创新多层次、差异化的护理服务模式。医疗机构应结合优质护理服务的推进和要求,为老年住院患者提供全面、全程、个生化的责任制整体护理。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开展延续性护理服务,将机构护理延伸至社区和居家。着力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和有条件的医疗机构为居家失能老年人提供家庭病床服务和特需上门服务。开展老年人用药使用监测,加强老年人用药指导。开展社区和居家中医药健康服务,促进优质中医药资源向社区、家庭延伸。
2、积极探索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新型业态。目前,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已试点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市县和医疗机构积极探索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项目,要结合实际,合理确定护理服务类型和内容,优先为失能、高龄或行动不便的老年患者提供居家护理等服务。
3、各市县要将提供老年护理服务的相关医疗机构纳入到医联体建设中,充分发挥三级医院优质护理资源的帮扶带动作用,借助城市医疗集团、县域医共体、专科联盟以及远程医疗等形式,帮助和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老年护理服务,惠及更多老年患者。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县卫生健康委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从实施健康中国战略、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老年护理服务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措施,结合实际制订加强老年护理服务的工作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推动政策落实。
(二)强化政策保障。要主动协调有关部门,按照国家关于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推进健康服务业、护理服务业以及促进社会办医持续健康规范发展等的有关要求,探索建立完善有利于老年护理服务发展的相关保障机制,妥善解决反映的问题和困难,强化政策支撑,推动政策落地。
(三)及时总结评估。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创新做法,对老年护理服务评估工作、老年护理专业护士和医疗护理员培训工作及时总结评估,并加大推广力度。要按照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把部分适宜的老年护理服务项目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办老年护理服务机构承担。
(四)加强安全监管。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将提供老年护理服务的相关医疗机构纳入医疗护理质量监测体系,加强老年护理服务质量控制和行为监管。要加大对老年护理服务工作的指导力度,健全专项检查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对于出现重大老年医疗护理安全事件、社会反映强烈的医疗机构和人员依法依规严肃问责。各医疗机构和护理从业人员要增强依法执业的意识。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公开区域内提供老年护理服务相关医疗机构、人员处罚等信息,并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五)营造浓厚氛围。各市县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广泛宣传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强老年护理服务的政策。要加大老年护理服务工作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老年护理服务工作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