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帮助困难老年人改善居住条件,提升居家养老质量。日前,宁夏民政厅与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住建厅、卫健委等部门联合发文,明确“十四五”期间,宁夏将采取政府补贴等方式,启动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程。目前,2021年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工程的部分县区项目资金已到位。
按照规定,宁夏将对纳入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范围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将改造对象范围扩大到城乡低保对象中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等家庭,倡导有需要的其他老年人家庭自主开展居家适老化改造。
根据规定,支持由县级民政部门牵头组织实施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工程,对于改造的家庭住房,老年人应拥有产权或长期使用权,廉租房需提供协议及租金支付凭证,且承诺没有被纳入拆迁规划。近两年内已享受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的原则上不再重复纳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