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卫医政〔2021〕314号
各区卫生健康委,委直属有关单位,医学院校附属医院,中央驻津医院,部分企事业单位医院:
现将《关于进一步便利老年人就医举措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1年6月30日
附件:《关于进一步便利老年人就医举措的实施方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