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公布2021年度本市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市人社局  2021-11-12

 

津人社局发〔202123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有关单位:

  经人社部、财政部批准,现就2021年度本市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21年度本市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为8324元。

  二、20211月至10月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在领取11月份基本养老金时,无需重新办理退休手续,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2021年度本市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重新核定基本养老金,并自退休审批的次月起予以补发。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202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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