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印发。《意见》聚焦新时代老龄工作,提出要加快建立健全相关政策体系和制度框架,推动老龄事业高质量发展。《意见》的出台,为金融业践行职责使命,持续提升金融供给能力,更好服务“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指明了方向。
我国应对人口老龄化取得积极成效
我国自1999年进入老龄化社会,老年人口规模日益庞大、老龄化程度日益加深。最新公布的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显示,2010年至2020年,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比重上升了5.44个百分点,达到18.7%;65岁及以上人口上升了4.63个百分点,达到13.5%。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老龄工作,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更是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确定为国家战略,旨在推动新时代老龄工作高质量发展。一是规划顶层设计不断完善。目前我国已经形成以《国家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为指引,以老龄事业发展五年规划为主体、其他专题规划为补充的老龄事业战略规划体系。二是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加速。“十三五”期间已累计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超134亿元。截至2020年末,全国共有各类养老机构和设施32.9万个,养老床位合计821.0万张,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31.1张。三是老年民生保障水平不断提升。截至2020年末,全国已有99865万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比上年末增加3111万人。第三次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全国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12个省份还在此基础上提高了当地基础养老金标准。
与此同时,当前我国老龄工作还面临一些突出问题,主要表现为:老年医疗服务及护理型床位有效供给不足,医养结合度不高,社会资本参与有限,发展资金缺口较大等。
《意见》围绕新时代老龄工作的五大亮点
在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上,《意见》与《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保持高度一致,同时又重点聚焦老年人的“急难愁盼”问题,是指导新时代老龄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意见》主要有以下五大亮点:
1.建立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的养老服务体系。考虑我国九成以上的老人倾向于居家养老,《意见》在创新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模式方面,提出以居家养老为基础,通过新建、改造、租赁等方式,提升社区养老服务能力,着力发展街道(乡镇)、城乡社区两级养老服务网络。在促进养老机构规范发展方面,公办养老机构优先接收经济困难的失能、孤寡、残疾、高龄老年人以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为社会作出重要贡献的老年人,并提供符合质量和安全标准的养老服务。此外,建立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制度,强调根据财政承受能力,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对不同老年人群体分类提供适宜服务。
2.部署提升老年人健康服务和管理水平。我国75%以上的老年人,患有一种及以上慢性病。《意见》聚焦解决老年人健康养老最紧迫的问题,落实健康老龄化理念,进一步推进医养结合,解决失能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等问题。特别是,要求卫生健康部门与民政部门要建立医养结合工作沟通协调机制;鼓励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开展协议合作,进一步整合优化基层医疗卫生和养老资源,提供医疗救治、康复护理、生活照料等服务;鼓励基层积极探索相关机构养老床位和医疗床位按需规范转换机制。
3.统筹老有所养、老有所乐和老有所为。安享晚年是每一位老年人期望的生活状态。《意见》提出,将老年教育纳入终身教育体系,促进有条件的学校开展老年教育、支持社会力量举办老年大学(学校)。通过盘活空置房、公园、商场等资源,支持街道社区积极为老年人提供文化体育活动场所。把老有所为同老有所养结合起来,完善就业、志愿服务、社区治理等政策措施,充分发挥低龄老年人作用。在学校、医院等单位和社区家政服务、公共场所服务管理等行业,探索适合老年人灵活就业的模式。
4.鼓励创新和培育发展“银发经济”。针对我国老龄事业和老龄产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意见》提出,要发展适老产业,企业和科研机构要加大老年产品的研发制造力度,支持老年产品关键技术成果转化、服务创新,积极开发适合老年人使用的智能化、辅助性以及康复治疗等方面的产品。鼓励企业设立线上线下(300959)融合、为老年人服务的专柜和体验店,大力发展养老相关产业融合的新模式新业态。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在风险可控和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开发老年人健康保险产品。
5.强调开放共享和发挥各方合力。《意见》强调广泛动员社会参与,调动群团组织、社会组织和机关企事业单位的积极性,注重发挥家庭养老、个人自我养老的作用,形成多元主体责任共担、老龄化风险梯次应对、老龄事业人人参与的新局面。《意见》提出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提供多元化养老产品和服务,包括要发挥金融的作用。比如,各地要通过直接建设、委托运营、购买服务、鼓励社会投资等多种方式发展机构养老。又如,《意见》中“保险”一词出现9次,提出要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大力发展企业(职业)年金、促进和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稳妥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开发老年人健康保险产品等。
金融要更好服务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
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提供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是我国金融业心怀“国之大者”、践行使命担当的必然要求,也是实现自身高质量发展的必要举措。
1.紧密对接《意见》部署要求提升金融供给能力。聚焦《意见》部署的健全养老服务体系、完善老年人健康支撑体系、促进老年人社会参与、着力构建老年友好型社会、积极培育银发经济等新时代老龄工作任务,加快创新提升金融供给。比如:在养老财富金融方面,服务国家多支柱养老保障体系建设,让老年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安享幸福晚年,切实增强广大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在养老产业金融方面,根据养老产业国家发展导向和业务经营特点,着力解决老年人在养老、健康、精神文化生活、社会参与等方面的现实需求问题,深入挖掘老龄社会潜能,激发老龄社会活力。
2.积极服务老年客户综合化养老金融需求。围绕基本养老保险积累、发放和支付环节,做大养老金代发,参与各级政府养老保险资金统筹监管,配合政策拓展社保卡线上线下使用场景。通过提供个性化、专业化的专属产品及产品组合,满足不同年龄层次、收入水平、家庭结构、投资目标、风险偏好的客群在养老财富积累与财富管理方面的需求,丰富养老金融产品线。同时,商业银行可以联合证券、基金、保险、信托等金融机构,为客户提供包括养老金咨询、企业年金受托、账户管理、托管、企业年金集合计划、养老保障与福利计划、养老金理财、养老金卡等的一揽子养老金融综合解决方案。
3.积极服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和核心医养机构。把握国家“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养老事业建设的政策脉络,深度参与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推广,服务医养结合机构建设,医院建设社区医疗中心、护理院,以及建设老年病、康复专病医院等。加大养老产业信贷支持力度,通过流动资产贷款、固定资产贷款、并购贷款分别支持养老项目运营、建设、收购。拓宽养老产业权益融资渠道,充分利用境内外资本市场多种融资工具,为养老产业优质企业提供上市、并购重组等服务。此外,金融机构可以围绕产业链核心企业,为上下游医疗医药、康复相关企业提供现金管理、资金托管、融资服务、投资咨询等全流程一站式的综合金融服务。
4.积极服务智慧康养技术应用和产品开发。发挥金融的资金、信息和网络优势,服务智能硬件在健康管理、养老照护和康复干预等领域的应用,助力基于互联网、物联网的养老信息平台建设。加大平台数据的对接力度,为相关软、硬件开发及建设提供资金支持,同时强化场景互通和能力输出,嵌套提供专业的支付结算等服务。开发适合养老相关企业需求的信贷产品,通过大数据等创新手段对信息流、物流、资金流进行分析,优选养老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加大养老产业投资力度,充分发挥保险、信托、资管资金长期投资优势,或者联合社会资本设立、参投养老产业基金,共同支持养老产业发展。
5.积极服务老年消费打造老龄友好金融机构。金融机构要探索构建养老线上服务平台,积极参与相关场景生态共建,服务老年就餐、辅助出行、帮助沐浴等适老化服务的推广,支具、辅具、设施等老年用品的开发,以及老年社交、休闲、娱乐、教育商户和平台的高质量发展。降低养老企业融资成本,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向普惠性养老企业提供授信支持,给予优惠利率,开辟绿色审批通道。打造老龄友好金融机构,优化养老金融线上服务体验,开设养老服务专线,对线下网点进行适老化改造,开通预约服务、绿色通道,融合线上线下和周边社区、商业为老服务场点,提供便利的社区化“金融+”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