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探索具有“青海特色”的农牧区居家养老新模式
作者:   来源: 青海日报  2016-10-09

  自2009年我省步入人口老龄化社会以来,老龄化加速发展,并日益呈现老年人口基数大、增长快,高龄化、空巢化,需要照料的失能、半失能老人比例高等态势。截至 2015 年底,我省老年人口已经达到69.77万人,占全省人口总数的11.86%。其中,70岁以上老人超过30万人,占43%;80岁以上老年人7.57万人,占10.84%,他们中的多数人将逐步进入部分失能和需要护理的状态,而家庭养老服务能力却不能适应这一新变化,特别是农牧区养老日益成为各方关注的问题。
  2014年5月16日,我省出台《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提出了“9064”三位一体的养老新格局———到2020年,基本建成90%的老年人可居家养老,6%的老年人能得到社区养老服务支持,4%的失能老年人拥有社会养老床位的养老服务保障体系。居家养老,成为养老服务业发展的首选和重点。
  居家养老,虽是大势所趋但并不容易。如果老人身边有子女照料,自然是好事。但是对拉火加这样的五保户、孤寡、空巢、独居、高龄的困难“三无”老人来说,虽然有政府发放的补助保障日常的生活开支,但是他们最需要的,是有人能在身边照顾和陪伴。
  如何让最困难的老人也能安享晚年生活,我省在农牧区困难老人居家养老方式上大胆创新,先行先试。2015年8月,我省在全国率先开展农牧区困难老人代养服务,通过政府向社会购买养老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为70岁以上的困难及“三无”老人提供基本居家养老服务。
  代养服务,分为日托和全托。日托的代养服务员,每天要到代养老人家里,提供日间探视、助餐、助医、助洁、代办、精神慰藉、安全守护等7大类的服务,每个人每月发放500元服务费;全托则是把代养老人接到代养服务员的家里,或者代养服务员直接入住到代养老人住所,像照顾自己家老人一样给予全天候的养老服务,每人每月发放800元。
  “这个钱就是象征性的,鼓励性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把原来农牧区邻里之间互助的良好社会风气用契约的方式固定下来,也让责任进一步明确。”省民政厅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处处长张作森说。
  为了让代养服务更加和谐融洽,发挥实效,代养老人有权挑选自己喜欢及信任的亲戚或邻里担任代养服务员。同时,代养服务员也要与县乡民政部门、村委会签署代养服务的三方协议,接受监督和管理。
  协议里规定,如果代养中出现违法违规、虐待老人的现象,政府有权中止服务,并对代养人追究法律责任。
  “每个月我们会对代养服务员进行考核,会询问老人是否对代养服务满意,我们要求代养后老人的精神状况、卫生状况要有提高,要有看得见的效果,不然考核分数低的就要换人。”海南藏族自治州民政局副局长刘桔说。
  一年来,居住在海南、玉树、果洛、黄南4个藏族自治州8县52个乡镇1400多名老人享受到了这项服务,我省“小财政,大民生”的温暖阳光洒满草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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