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首部《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导则》实施
作者:   来源: 合肥晚报  2016-10-12

  不管是选择居家养老、社区养老还是机构养老,今后对于配套的服务设施都有了统一的建设标准。记者从省住建厅获悉,安徽首部《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导则》已经落地实施,旨在提高养老设施规划建设水平,为老年人提供安全、方便、舒适、卫生的生活环境。
 
  全省老龄人口将突破1200万人
 
  “十二五”末,全省60岁及以上人口占比17.29%,上升2.28个百分点。同时,人均预期寿命由2010年的75.1岁提高到2015年的近76岁。
  其中,合肥常住人口779万人,占全省12.7%。全市60岁及以上常住人口占17.5%,比“十一五”末上升3.79个百分点;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占11.6%,上升2.45个百分点,比全国平均水平高1.1个百分点。根据现阶段人口年龄结构和变动趋势,预计“十三五”末,全市60岁及以上年龄人口占总人口比重将超过20%,老龄化程度继续加深,老年抚养负担进一步加重。而全省60岁及以上年龄人口将突破1200万人,占总人口比重达19%左右,因此应及早谋划应对举措,积极化解人口老龄化所带来的各种社会问题。
 
  养老模式多样化,规划建设没跟上
 
  目前,安徽的养老模式还是以居家养老为主,这基于国情以及传统因素的影响,此养老方式主要集中在中青年家庭。选择居家养老,老人们生活在家庭中,感到自由和方便,经济上负担也比较轻。但家庭养老在新形势下的脆弱性日渐显现。同时,社区养老和机构养老正逐步发展起来。
  随着养老模式变得多样化,客观地看,全省的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上还有不足之处。比如,部分规划设计在细节上不符合实际,养老机构的建设缺乏规范标准;无障碍设施重建设轻管理,盲道、坡道、公园以及老年人配套设施被占用损坏的现象比较多。随着老龄化进入急速发展阶段,这些情况都需要引起重视。
  因此,结合安徽实际,新规对未来的养老服务设施首次提出四级分级体系,分别为城市级、居住区级、小区级和组团级。针对不同级别,提出了各级养老服务设施应配建或宜配建的项目,这些项目是依据老年人的需求程度、使用频率、设施的服务内容、服务半径以及经济因素综合确定的。
 
  配套设施将有统一标准
 
  根据安徽的发展目标,到2020年全省将全面建成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全省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不少于45张;符合标准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所有城市社区,90%以上的乡镇和80%以上的农村社区建立包括养老服务在内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和站点。
  针对老年人的生理心理特点,新规还提出了不少统一的细节要求,就是希望在未来的布局建设上起到更好的作用,真正体现对老年人的关怀。
 比如,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内应设置供老年人休闲、健身、娱乐等活动场地,场地坡度不应大于3%。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筑的公共活动用房、居住用房及卫生间应设紧急呼叫装置,而且养老建筑的日照标准要比普通住宅高不少。
 
链接交换请加微信:ZMYL123
养老服务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招贤纳士 | 网站声明
中国养老网是全国养老服务业领先的资讯发布传播平台 创建中国养老智库
Copyright © 2014 中国养老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1035259号
网站设计著作权已注册 侵权必究
扫一扫,关注养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