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完善制度规定 积极联络协调 着力构筑同心合力的大老龄工作格局
作者:   来源: 烟台市老龄办  2017-08-02

  近年来,烟台市老龄工作紧紧围绕为老服务这条主线,以“率先走在前列”为目标,不断健全完善老龄工作制度规定,着力推动大老龄工作格局的形成,各项老龄工作有了新发展,取得了新成效。
 
  一、建章立制,明确职责,推动老龄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
 
  为充分发挥老龄委、办的作用,从加强自身建设入手,健全完善各项工作制度,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逐步建立起上下左右协同联动的老龄工作运行机制。
  一是健全完善老龄委工作制度。结合实际和工作要求,对老龄委议事规则、会议制度、协调联络制度、监督检查制度、办事办文制度等5项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经全委会讨论通过,将《老龄委工作制度》统一印发到各县市区老龄委和成员单位贯彻执行。
  二是进一步明确成员单位职责。老龄委原有成员单位36个,根据当前老龄工作新形势新要求,吸收市商务局、金融办、银监分局、保监分局为新的成员单位,成员单位达到 40个,根据成员单位法定职责,在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成员单位老龄工作职责。同时,重申了市老龄办工作职责,以老龄委文件的形式印发,要求老龄委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履职尽责,相互配合,增强合力。
  三是充分发挥联络员作用。为密切与成员单位联系,完善了联络员制度。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确定一名负责业务的科级以上干部担任。联络员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汇报交流成员单位完成老龄委交办工作情况、调度涉及老龄工作全局的重点工作进展情况、通报全市老龄工作情况、安排落实成员单位参与调研活动等。为便于联系编印了通讯录,加强了成员单位之间的沟通联系。
 
  二、围绕重点,积极协调,推动老龄工作进一步健康协调发展
 
  为更好发挥老龄办调查研究、综合协调、参谋助手、督促检查的职能,积极与成员单位联系,加强部门间的协同合作,对重点工作部署,重大政策制定,重要活动安排,积极协调,形成合力,积极推动各项工作贯彻落实。
  一是围绕编制《“十三五”老龄事业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积极协调。为了使《“十三五”老龄事业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与国家、省相衔接,符合烟台实际,积极与市发改、民政、司法、财政、人社、住建、文化、卫计等密切相关的老龄委成员单位沟通协调,成立了市政府分管主任挂帅的规划编制协调小组和规划编制专家组及起草组。根据国家、省有关部署要求,认真分析当前全市老龄事业和养老体系发展所面临的突出问题和主要矛盾,深入县市区和相关成员单位进行重点调研,先后召开协调小组会议6次,专家组会议2次,大框架修改3次,内容反复修改10余次,与发改委、民政局先后专题研究2次,在此基础上形成了《烟台市“十三五”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征求意见稿)。
  二是围绕大力推动老龄产业发展积极协调。为了更好地促进老龄产业发展,抢抓机遇,积极作为,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积极协调市发改、财政、民政、经信、商务、卫计、工商等成员单位,指导和支持成立烟台市老龄产业协会,为发展养老服务业和老龄产业集群,发展壮大老龄产业企业集群搭建一个服务平台。于2016年9月6日依法登记成立了老龄产业协会,涉及养老服务、老年用品、养老地产、老年金融以及养老人才教育培训、智慧养老等140多家企事业会员单位。根据协会发展需要,设立医养结合专业委员会和老年旅游与生态养老专业委员会,切实促进烟台市老龄产业发展。同时,积极推动、协调国家、省有关部门于当年10月份举办了首届中国(烟台)国际养老服务业和老龄产业博览会,烟台养老服务业暨老龄产业高峰论坛等一系列活动。今年,将继续举办第二届国际(烟台)养老服务业暨老龄产业博览会和高峰论坛,第十四届世界华人地区长期照护研讨会;举办以养老服务为主题的首届山东(烟台)家庭用品暨家政服务业博览会、第九届山东省家庭服务业可持续发展论坛及全省家政行业技能竞赛决赛。
  三是围绕搭建舆论宣传平台积极协调。为加大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积极发挥宣传舆论引导作用,加强与市委宣传部、文明办、文广新局、烟台广播电视台、烟台报业传媒集团等部门单位的沟通协调,建立长效合作机制,办好老龄工作专题、专栏。在烟台电视台新闻频道合作推出了“孝行烟台·银韵烟台”栏目;与市广播电台合办了“银龄之声”专题;与烟台日报社合作,在日晨晚报开辟专题专栏,设立了“我们的节日.重阳”专版;与省《老年生活报》合作,开办烟台老龄专版;与胶东在线、水母网等网站合作,开设 “孝行烟台”专栏;与烟台广播电视报社开办了烟台老年子报和烟台老龄产业会刊。在市级主流媒体上形成了全方位、全覆盖宣传网络,与宣传部等部门举办年度“老龄新闻好作品”评选活动,推选年度“十大老龄新闻”和“十大老龄新闻人物”,进一步浓厚社会舆论氛围。
  四是围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积极协调。为进一步推动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与市综治办、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经信委、交通运输局、金融办、市公交集团公司等部门联络协调,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工作的意见》;印发了《关于落实老年人优惠乘坐公交车工作的会议纪要》和《烟台市老年人优待乘坐市区公交车实施办法》,实行老年人办敬老卡优惠乘车办法,进一步方便了老年人;开展老年人公益维权示范站和先进工作者创建活动;开展统一规范老年法律服务和援助机构名称、标识、工作职责、工作制度活动;开展防范金融、电信诈骗等知识的宣讲活动,开展专项打击针对老年人的电信网络和金融诈骗违法行动;畅通涉老案件绿色通道,为涉老案件提供方便、优质、快捷的服务。
  五是围绕满足老年人多样化的精神文化需求积极协调。联络协调市文明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老干部局、体育局、妇联、团委、老体协、关工委,市文联等单位举办了烟台市老年才艺大赛”、老年书法美术大赛、老年主题摄影大赛、老年人广场舞大赛以及“我爱读书”主题经典朗读大赛和中老年朗诵艺术大赛等,开展获奖作品巡展,编印获奖作品集,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深受老年人欢迎。
 
  三、强化督导,落实责任,推动老龄工作进一步落地生根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和老龄委的工作要求,对县市区老龄办和老龄委成员单位履职情况开展专项督查,确保工作落地落实,责任到底。
  一是全面部署。每年年初分别制定下发老龄委工作要点和老龄办工作要点,召开由各县市区分管负责人、老龄委主任、老龄办主任和成员单位负责人及联络员参加的市老龄委全委会,同时专题召开老龄办主任会议,传达贯彻上级会议精神,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意见。
  二是督导检查。通过日常协调联络、工作情况汇报交流、会议协调联络等三种协调联络方式,加强督导检查,强化统筹协调,推动问题解决,按时完成工作目标任务。
  三是强化考核。将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列入年终对各县市区和老龄委成员单位的考核内容,把为老年人办实事解难事作为考核重点,每半年通报一次考核情况,并将考核结果与评先树优、项目扶持挂钩。
  总之,通过积极联络协调,全市老龄工作形成了上下联动、左右协调、相互配合、同心合力的老龄联络协调机制;党政重视常态化、各项制度规范化、重点任务精确化、整体推进科学化的大老龄工作新格局正在逐步形成完善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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