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立基本养老服务保障对象个人及其家庭信息档案,制定接收基本养老服务保障对象床位利用方案,确保基本养老服务保障对象应保获保。
充分利用闲置床位对社会开放,引入社会力量提供优质、安全、便利服务,进一步提高床位利用效率。
2.做好公办公营养老机构成本核算和收费标准核定工作,明确各类保障对象的收费标准,规范公办养老机构押金管理,对收费情况进行公开透明监管。
3.进一步明确政府服务保障对象的入住条件,市属养老机构在坚持为社会做出重要贡献的老年人服务的方向和原则的前提下,可结合实际情况适当拓宽优待服务保障对象范围并接收入住。
区属公办养老机构可拿出适当数量床位,相对划定服务区,创新做好特定服务保障对象集中养老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