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探索居家养老新模式爱心搭建阳光服务新平台
作者:   来源: 辽宁民政  2017-09-30

  铁岭市清河区民政局积极探索创建和谐型、普惠型社会化养老服务新模式,着力打造居家养老服务品牌,为应对日益严峻的养老工作形势摸索出一条新途径。
 
  一、理清发展思路,建设阳光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2012年4月,针对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日益增大的新局面,以实现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科学发展为目标,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力量参与相结合,政府购买服务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在重点解决高龄老人、空巢老人、特困老人养老保障的同时,对其他有居家养老服务需求的老年人积极提供市场化服务,成立并建设了清河区阳光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全区养老服务体系逐步实现了由“福利型”向“普惠型”的转变。一是建立了老年人信息数据库,通过社区对全区60周岁以上老人进行摸底调查,全区老人基本资料已实现数字化管理。二是以现代通讯、互联网为技术依托建立信息平台,创建快捷一键通服务热线和网络。三是制定了切合实际的服务对象范围。即:年龄在60周岁以上生活不能自理的低保户、“三无”老人、省级以上劳模和重点优抚对象为无偿服务对象;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市级以上劳模,因身体原因需要居家养老服务的,或年龄在60周岁以上月人均收入低于600元,且子女无能力照顾,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及年龄在70周岁以上的月人均收入低于800元,且子女无能力照顾,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为低偿服务对象;凡不在以上条件之内,有居家养老服务需求的老人为有偿服务对象。
 
  二、强化服务质量,打造阳光居家养老服务队伍
 
  为实现养老服务建设和缓解下岗失业人员生活压力的“双赢”,选配了70名“40、50”下岗职工,成立了专业化服务队伍。组织开展了养老服务员培训工作,重点对法律法规常识、护理人员专业素质、实际操作、老年人心理服务及心理健康、日常生活护理常识和护理技术、从业人员道德规范等方面进行了细致培训,由清河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为参加培训人员经考试合格的发放了养老服务从业人员资格证书。
 
  三、拓展服务内容,创建阳光居家养老服务品牌
 
  在发放征求意见函摸清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要求的基础上,重点开展了3大类、13小项服务内容。一是生活照料类。如打扫卫生、洗衣做饭、代购物品、助浴助行、代缴水电费、咨询答复、日间托管等。二是健康护理类。如保健按摩、家庭病床、陪医陪护等。三是精神慰藉类。如陪聊谈心、读书读报、文体娱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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