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政〔2022〕30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现将《河南省“十四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南省人民政府
2022年8月1日
河南省“十四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