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2022年老年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10-11

各区卫生健康委、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为进一步加强北京市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深化医养结合服务,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关于做好202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要求和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市中医局《关于做好202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通知》(京卫基层〔2022〕20号),现就做好北京市2022年老年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通知如下:

  

  一、老年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一)65岁及以上老年人城乡社区规范健康管理服务

  各区要优化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体检项目,结合实际开展老年人认知功能初筛服务,对初筛结果异常的老年人,指导其到上级医疗卫生机构复查。各区要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指导,规范组织开展健康体检,优化流程,加强质量控制。健康体检结果要及时反馈本人或其监护人,并根据体检结果做好健康管理,对结果异常的,要指导及时就诊并做好追踪随访。各区要指导医疗卫生机构结合老年人健康管理和日常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等,动态更新、完善老年人健康档案,结合老年人健康体检大数据分析,优化区域健康管理服务。

  (二)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服务管理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新划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相关工作规范(2019年版)》有关要求,市卫生健康委制定《北京市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服务管理工作规范(试行)》(详见附件),为65岁及以上老年人提供医养结合服务,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为65岁及以上失能老年人开展健康评估与健康服务,改善失能老年人的生活质量。

  

  二、2022年老年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指标及说明

  (一)65岁及以上老年人城乡社区规范健康服务率≥62%

  65岁及以上老年人城乡社区规范健康管理服务率=65岁及以上老年人城乡社区规范健康管理服务人数/辖区内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数×100%。65岁及以上老年人城乡社区规范健康管理服务人数,是指从年初到统计时间点,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接受健康管理的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数。接受健康管理是指为65岁及以上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接受健康体检(含ADL评估表),健康指导、健康体检表填写完整。

  要求与日常工作相结合,记录在日常工作信息系统。上报系统包括常规监测(季报)、北京市卫生统计平台(月报)、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半年报)。信息系统查询上报数据包括辖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数、建立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档案人数、65岁及以上老年人城乡社区规范健康服务人数。其中常规监测中的“65岁及以上老年人城乡社区规范健康管理服务人数”、北京市卫生统计平台中的“月/年末65岁以上老人累计健康管理人数”、国家基本公共卫生中的“65岁及以上老年人城乡社区规范健康管理服务人数”数据一致。

  (二)65岁及以上老年人医养结合服务率≥85%

  65岁及以上老年人医养结合服务率=65岁及以上老年人医养结合服务2次及以上人数/辖区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人数。

  服务内容包括为65岁及以上老年人建立的健康档案、家医签约记录、年度内2次医养结合服务。要求与日常工作相结合,记录在日常工作信息系统。上报系统包括北京市卫生统计平台(年报)、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年报)。信息系统查询上报的数据包括65岁及以上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人数(签约期在有效期内老年人),医养结合服务人数(2次及以上、1次);其中医养结合服务人数(2次及以上、1次)可通过机构信息系统查询。

  (三)65岁及以上失能老年人健康服务率≥85%

  65岁以上失能老年人健康服务率=65岁以上失能老年人健康服务人数/(年内健康管理ADL≥4分的老年人数+提出评估申请的老年人数)。其中65岁以上失能老年人健康服务人数为建立健康档案、签订家庭医生服务、失能评估、针对评估结果年内获得至少1次健康服务的失能老年人数。

  服务内容包括为65岁及以上老年人建立的健康档案、家医签约记录、失能评估和至少1次健康服务。要求与日常工作、失能失智老年人管理项目等相结合,规范评估量表,明确工作流程。原则上均应记录在机构信息系统中。评估和健康服务应录入失能老年人评估服务应用子系统,也可使用纸质评估表记录后录入子系统。

  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做好机构内数据统计,各区和经开区社会事业局要做好信息收集和数据督导。数据来源包括健康档案与签约人数来自机构信息系统数据、失能评估来自机构上报数据、机构信息系统失能老年人健康服务数据。数据统计内容包括且不限于ADL≥4分的老年人数、申请评估的老年人数、开展失能评估的老年人数、开展失能服务的老年人数、开展上门评估的老年人数、开展上门服务的老年人数。

  

  三、工作要求

  (一)统筹推进,融合发展

  各区卫生健康委、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与社区老年健康服务规范化建设工作统筹推进,促进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公共卫生、基本医疗、老年健康、医养结合等服务和失能失智老年人管理项目融合推进。

  (二)加强管理,纳入绩效

  各区卫生健康委、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要统筹协调基层卫生、老龄健康等各相关科室,切实履职,形成合力,充分发挥区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中心、区级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指导中心等单位的业务优势,加强对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监督、指导、支持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做好此项工作。

  (三)强化服务,提升质量

  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针对老年人健康管理增加口腔、心理、营养、认知、康复等个性化健康指导内容,要加强项目质量管理,做实服务,提升老年人获得感和满意度。市卫生健康委将强化对老年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质量监督和绩效评价,并将完成情况纳入对区政府卫生健康工作绩效考核指标。

  (四)信息支撑,确保质量

  推进老龄健康信息协同与决策支持平台建设。完善市级信息统计平台,保证一数一源。增加医养结合服务和失能老年人健康服务统计指标,改进完善失能老年人评估量表等老年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加大对各区现有常规数据监测、北京市卫生统计平台、国家基本公共卫生系统的报送、督导和检查数据的逻辑性和真实性,确保上报数据质量。平台数据上报的情况作为年底绩效考核的依据。

  附件:

  北京市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服务管理工作规范(试行).docx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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