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中医药服务下沉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  2022-10-26

  吉中医药函〔2022〕36号

各市(州)中医药管理局,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市中医药管理局:

  为落实国家《“十四五”健康老龄化规划》任务要求,解决“医养结合服务供给不足,居家、社区医养结合发展不充分”的实际问题,经研究决定,进一步拓展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方式,组织中医药服务下沉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下沉范围

  2022年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组织开展省委省政府民生事实项目,在全省建设不少于50所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社会综合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中医药服务下沉主要针对新建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名单见附件。

  

  二、服务内容

  (一)积极开展中医健康体检、健康评估、健康干预以及药膳食疗科普等活动,推广太极拳、八段锦、五禽戏等中医传统运动项目,培养树立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和理念。

  (二)建立中医医生坐诊或巡诊制度,保障广大居民能够在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享受中医诊疗服务;同时,推广中医适宜技术,提升中医药特色服务能力。

  (三)充分发挥中医康复在老年健康服务中的作用,为老年患者提供早期、系统、专业、连续的中医康复服务,促进老年患者功能恢复。

  (四)与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的建立密切协作关系,建立老年人就诊、转诊绿色通道,加强中医医疗机构老年病专科建设,更好服务社区老年患者。

  

  三、下沉方式

  (一)部门推动

  各地市级中医药管理局加强中医药服务下沉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工作的动员部署;县级中医药管理局帮助协调属地民政管理部门,并对下沉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二)主动对接

  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所在县(市、区)的县级中医医疗机构,主动与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进行对接;所在县(市、区)无县级中医医疗机构的,由市级中医医疗机构主动进行对接。双方结合工作实际,签订中医医疗机构下沉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社会综合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服务协议,并立即开展中医药下沉服务。

  

  四、有关要求

  请各级中医药管理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于2022年10月20日前完成下沉协议签订,汇总后报送我局医政处;同时,参照民生实事项目管理要求,于每月30日上报本地区中医药服务下沉情况。

  联系人:局医政处李欣欣0431-80782662

  邮箱:zyjyzc@163.com

  附件:2022年新建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社会综合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名单

  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

  2022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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