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示范县(市、区)创建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县级申报、市级审核、专家评审、会议研究等程序,拟确定21个县(市、区)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示范县(市、区)创建工作。名单如下:
合肥市庐阳区、合肥市肥西县、淮北市相山区、亳州市蒙城县、宿州市泗县、蚌埠市固镇县、阜阳市颍州区、淮南市八公山区、滁州市琅琊区、滁州天长市、六安市金寨县、马鞍山市雨山区、马鞍山市博望区、芜湖市繁昌区、芜湖市湾沚区、宣城市宣州区、宣城市郎溪县、铜陵市铜官区、池州市贵池区、安庆市迎江区、黄山市屯溪区。
公示时间自2022年11月12日至11月18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提出。
省民政厅养老服务处,0551-65606221。
省财政厅社会保障处,0551-68150305。
传真:0551-65607902。
安徽省民政厅
安徽省财政厅
2022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