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优化孤寡老人服务,推动实现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精神,积极构建供给高质量、普惠高水平、享老高品质的“苏适养老”服务体系,推动“十四五”期间江苏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省民政厅代拟起草了《省政府关于推动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发展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277号省民政厅养老服务处(邮编210003);
2.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将意见发送至:2239848224@qq.com。邮件标题请注明“省政府关于推动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发展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反馈意见”字样。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2年11月25日。
江苏省民政厅
2022年11月16日
附件:1.·关于推动养老事业和产业发展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docx
·2.《关于推动养老事业和产业发展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起草说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