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兰州市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工作实施方案》
作者:   来源: 新华养老  2017-01-22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兰州新区、高新区、经济区管委会:
    《兰州市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工作实施方案》已于2016年8月19日经市政府第152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11月24日
 
兰州市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全市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体系建设,更好地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养老服务需求,打造宜居城市、健康兰州,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84号)、省卫生计生委等八委厅办《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甘卫发〔2016〕116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重要意义
  截止2015年底兰州市60岁以上老年人口达到63.83万人,占户籍人口总数的19.83%,高于全国、全省老龄化水平。我市老龄化速度较快,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口不断增加,老年人的医疗服务需求和生活照料需求叠加的趋势越来越显著,健康养老需求日益强劲。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不断满足持续增长的老年人的健康医疗服务需求是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重大民生问题。积极推进医疗卫生服务与养老服务相结合,有效提高老年人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让老年人拥有更多获得感,实现“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可以让更多老年人继续为社会多做贡献。做好老年人医疗服务和养老服务相结合工作,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具体体现,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工程。
  (二)实施目标
  发挥现有医疗资源优势,加大机制创新力度,加快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有机融合发展。坚持以“居家养老健康教育宣传指导为主、社区养老基本医疗服务供给为辅、机构养老医疗诊治康复为补充”的基本医养结合模式,通过3-5年,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可持续发展、基本满足我市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健康养老服务需求的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网络体系。
  2017年,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70%。80%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70%的乡镇卫生院完成全科医师居家老年人健康签约服务。80%的县级以上公立综合医院(包括中医医院)设置老年病科。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开通老年人便民服务的绿色通道。城关区确定医养结合示范点8个、七里河区确定医养结合示范点6个,其他县区医养结合示范点不少于2个,各县区在总结试点示范经验的基础上全面推行医养结合服务模式。确定城关区、七里河区为我市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试点区。
  2020年,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80%以上。符合我市市情的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政策法规体系和标准基本建立,出台一批可复制、可持续的政策措施。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资源实现有序共享,有机融合,覆盖城乡、规模适宜、综合连续的医养结合服务网络基本形成。基层医疗机构为居家老年人提供上门医疗服务的能力明显提升。所有养老机构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全市医养结合的养老床位达到每千人2张。
  (三)基本原则
  1.保障基本,统筹发展。把保障全市老年人基本健康养老需求放在首位,对有需求的失能、半失能老年人,以机构为依托,做好康复护理服务,着力保障特殊困难老年人的健康养老服务需求。对多数老年人,以社区和居家养老为主,通过医养有机融合,确保人人享有基本健康养老服务。推动普遍性服务和个性化服务协同发展,满足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养老需求。
  2.政府引导,市场驱动。发挥政府在制定规划、出台政策、引导投入、规范市场、营造环境等方面的宏观引导作用,统筹各方资源,推动形成互利共赢的发展格局。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营造平等参与、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3.深化改革,创新机制。以国家级医养结合试点单位为平台,坚持试点先行、示范带动、逐步推进、整体发展的原则,创新机制体制,加大政府服务供给和资金保障方式,积极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激发各类服务主体潜力和活力,提高医养结合服务水平和效率。落实部门职责,加强部门协作,提升政策引导、服务监管等工作的系统性和协同性,促进医疗与养老行业融合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强化基层医疗机构健康养老服务功能。基层医疗机构以老年人健康体检服务为平台,为辖区65岁以上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逐年提高建档率,至2020年全市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80%以上。基层医疗机构将 65岁以上老年人养老服务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提供健康养老护理、康复指导等服务。大力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师团队签约式服务,将居家老年人预约挂号、转诊服务、康复理疗、慢病防治指导、养老健康知识普及等纳入签约范围。有条件的基层医疗机构要设置老年人康复床位,与辖区医院做好老年人“双向转诊”康复工作。
  (二)推进社区 “互联网+医疗服务”模式全覆盖。各县区政府要依托全国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全国计划生育家庭养老照护试点单位、国家级医养结合试点单位等政策平台,充分发挥社区在辖区老年人户籍、信息等管理方面的优势,融合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虚拟养老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等对老年人服务的信息,配置老年人监控系统,以家庭为单元,建成 “互联网+医疗服务”服务网络,适时监控老年人健康状况,打造具有养老照护、健康服务、生活扶助、心理慰藉、文体娱乐为一体的居家社区型养老服务模式。城关区、七里河区要先行先试,争取在机制上有创新,工作上有突破,力争在全市打造可复制、可持续、可推广的经验效果。
  (三)加强县级以上医院老年病综合服务能力建设。加强县级以上综合医院(包括中医医院)老年病专科服务能力建设,设置老年病门诊和老年病病区,设置床位不低于20张,开展老年人常见病、多发病、老年病康复、老年病护理等业务。各级医疗机构为养老机构或老年人开通预约挂号、就诊导引、“120”急救、大病转诊等服务绿色通道,门诊大厅设置老年人挂号窗口,配备高龄老人和残疾人轮椅、便民饮水机等方便老年人服务的设施设备。市级综合医院要开辟老年人重大疾病救治绿色通道,做好老年人重大疾病的医疗救治工作。
  (四)积极扶持养老机构医养融合发展。有条件的养老机构要按照《养老机构医务室基本标准(试行)》和《养老机构护理站基本标准(试行)》,积极举办内设医疗机构。无条件的养老机构要积极和属地就近的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民营医院、县级医院)签订医疗服务合作协议,定期为老年人提供体检、巡诊、中医保健养生等服务项目。2017年新设置的养老机构,床位达到100张以上的,必须内设医疗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同步验收。鼓励有条件的县级以上医院在养老机构设置医疗服务点,医疗床位不得低于养老床位的20%,设置床位可作为医院收治老年人后期康复护理和临终关怀的场所。通过内设医疗服务点、合作协议等形式促进养老机构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服务。养老机构、县级以上医院要建立老年人养老、疾病诊疗转诊转院无缝衔接机制,适时做好老年人疾病诊疗保障工作。
  (五)突出医养结合中医特色服务拓展。以全市各级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医疗服务点等为平台,大力推广和普及老年人中医药保健知识和老年人康复、理疗等中医适宜技术。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虚拟养老院、养老机构、医疗机构要以老年人慢病防治为重点,推广老年人中医药食疗药膳服务项目。鼓励和支持养老机构开设中医医疗机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审批;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中医医疗机构托管或新办养老机构;鼓励中医执业医师到养老机构开办中医医疗机构和开展医师多点执业;鼓励名老中医在养老机构举办中医工作室。
  (六)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医养结合服务机构。加强市、县区政府宏观调控配置医疗资源的职能,将社会资本举办的医养结合项目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和卫生计生事业发展规划。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各类医养结合机构,包括医养结合的医院、养老院、康复院、护理院(站)、临终关怀院等;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政府合作模式举办医养结合项目,包括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形式;鼓励民营医院、厂矿医院转型为医养结合的养老院(所);鼓励民营医院在养老机构设置医疗服务点;鼓励民营企业研发以老年人养生、保健为主的健康服务产品,积极推广使用安全有效的食品药品、康复辅具、日常照护、文化娱乐等老年人用品用具和服务产品。
  (七)积极推进医养结合示范项目建设。通过3-5年,全市建成5个医养结合养老基地,主城区建成18处标准规范的医养结合示范点。依托市中(藏)医医院在安宁区建设全市第一家市级公立老年护理院,设置床位800张;依托市三院建设兰州市老年精神病患者康复养老中心,设置床位300张;在七里河区彭家坪地区选址建设养生养老院,设置床位2000张。全市依托医院建设的医养结合养老床位争取达到6000张以上。示范项目严格按属地化管理督促推进。
  (八)建立健全医养结合服务保障机制。出台老年人护理保障政策,将特殊老年群体(患有重大疾病、残疾、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和抚养人、低收入老人、经济困难的失能半失能老人、高龄老人、计生特殊家庭等困难老年群众)护理费用纳入医疗保障支付范围。建立老年人民政救助、大病保险、高龄老人津贴、残疾老年人补贴等费用的无缝对接机制,为老年人提供一站式服务。建立签约式服务费用支付机制,通过政府补助一些、个人自费一些的方式做好全科医师团队签约式服务,调动基层医务人员为老年人服务的积极性。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县区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医养结合工作,突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相结合的医养结合工作措施。市政府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副市长为副组长、市政府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卫计委。各县区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组织领导机构,落实工作职责,确保医养结合工作取得实效。
  (二)明确部门职责。市政府相关部门要结合部门职能,落实部门职责,合力推进全市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工作。
  市卫生计生委负责全市医养结合工作的统筹规划。负责医养结合项目的督导促进。负责将农村医养结合的养老机构、养老机构内设的医疗服务机构纳入新农合定点机构;对养老机构申报的内设医疗服务机构符合条件的,加快设置审批和执业登记手续的办理;制定医养结合养老机构建设标准,指导医养结合养老机构规范、科学发展;指导医疗机构和辖区养老机构签订合作协议,落实医疗机构为老年人提供多种医疗服务;将特殊老年人护理项目纳入新农合保障支付范围;落实医养结合机构的监督管理和医护人员职称评定、继续教育等方面和公立医院同等对待的相关政策。
  市编办负责落实县级以上公立医院和新举办的政府办医养结合机构人员编制的合理调整和核定公立医养结合机构老年病床位数。
  市发改委负责督促落实全市医养结合相关规划的实施,积极做好医养结合机构建设相关项目的申报、资金争取以及相关审批手续办理等服务工作。
  市教育局负责指导所属卫生教育院校增加老年护理、康复专业,加大人才培养力度。
  市民政局负责从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中安排专项经费用于支持开展医养结合服务项目;贯彻落实我市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精神,从2016年起,对新建的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同等享受社会办养老服务机构一次性建设补帖政策;公立医疗机构转型养老机构和公立医疗机构内设养老床位数达到100张以上的,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可享受我市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提出的各项优惠政策。
  市财政局负责将医养结合专项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从2017年起,将65岁以上老年人居家健康养老护理、康复指导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提高65岁以上老年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市级配套标准;将新建公立医养结合机构的建设经费补贴纳入财政预算,城关区、七里河区、安宁区、西固区按照市区4:6的比例配套,红古区、榆中县、永登县、皋兰县、兰州新区按照市、县(区)6:4的比例配套;将医养结合人才招录、引进、培训、培养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医养结合人才队伍建设。
  市人社局负责将医养结合的养老机构、养老机构内设的医疗服务机构纳入居民医保和职工医保定点机构,将养老机构特殊老年人护理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加强养老机构实用型人才培训培养,鼓励大、中专医学毕业生到医养结合机构就业,对与医养结合机构签订5年以上正式劳动合同且在岗工作满一年的人员,符合条件的按学制给予逐年返还全额学费的优惠政策;落实高龄老人津贴发放政策。
  市国土局负责医养结合建设项目所需土地的预审、审查、报批工作,实施医养结合建设项目土地使用权划拨、出让、出租等工作。
  市建设局负责加强医养结合项目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支持医养结合设施项目所需的城市道路、公共建筑、无障碍设施等配套公共设施建设。
  市规划局负责在制定城市(镇)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时,要支持医养结合事业,逐年提供医养结合项目养老设施建设所需土地。
  市物价局负责对非营利性医养结合机构申报的服务项目价格按国家和省发改委等有关规定进行审批。
  市残联要充分发挥残疾人保障项目,为医养结合机构逐步配备老年残疾人康复设施设备,做好残疾老年人康复指导工作。
  市老龄办负责督促协调检查老年人相关优待政策的落实。
  各县区政府要将医养结合事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扶持社会资本举办医养结合项目,推动医养结合养老产业快速发展。
  (三)加大财政投入。市、县区政府要将医养结合事业建设、人才培养、服务补贴等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设立专项资金,扶持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工作协调发展。通过政府资金投入、贴息贷款等多种形式积极扶持公立医养结合项目的建设。对确定的医养结合示范点要在资金方面优先考虑,加大试点单位的扶持力度。
  (四)强化宣传力度。市、县区政府、政府相关部门要大力宣传实施老年人健康服务工程的重要意义,引导全社会关注、关心、扶持、参与健康养老事业。加大医养结合示范试点经验的宣传报道力度,营造有利于健康养老的社会氛围。各街道、社区和养老机构、医疗机构要通过健康知识讲座、老年人服务进家庭等多种形式宣传老年人慢病预防保健、康复理疗、饮食指导等科普知识,引导广大群众树立科学健康养老理念,加快推进医养结合工作深入开展。
  (五)加强人才培养。建设市、县两级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人才培训基地,加强康复、护理等人才的培训培养。养老机构医护人员在职称评定、专业技术资格认定、继续教育和推荐评优等方面和公立医院同等对待。将医养结合机构纳入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医师多点执业范围,落实市卫计委等四委局《兰州市多点执业医师下基层服务考核及补偿实施办法》(兰卫医发〔2016〕90号)的补贴政策,鼓励符合条件的医师到医养结合机构多点执业,促进医疗人才有序流动。
  (六)完善信息平台。加强医养结合信息化建设,推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信息与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对接,整合资源,实现信息共享,为开展医养结合服务提供信息和技术支撑。通过政府对试点示范单位的扶持或政府购买服务,大力发展“互联网+医疗服务”模式,提高为高龄、失能、半失能、失智、空巢等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的便捷性和针对性。市、县级医院要充分发挥远程医疗系统的优势,积极开展老年人疾病远程会诊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各县区政府要按照本实施方案,结合实际,制定出台符合本县区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规划或实施方案,明确部门职责和年度目标任务,层层分解,确定推进时间节点,保障医养结合工作有序、有效推进。
  (二)各县区政府在实施阶段,重点做好配套政策的制定和出台,各项政策要符合实际,操作性要强。具体工作中要以示范单位为典型,积累经验,推广做法,力争各项指标在“十三五”期间按时完成。
  (三)各县区政府要结合本实施方案,建立考核评价机制,落实以医养结合政策执行、医养结合服务覆盖率、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无缝对接、老年人护理服务质量、老年人满意度调查等为重点内容的考核机制,加强工作考核和评估。
  附件:
  1.兰州市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2.兰州市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工作任务分解表
  附件1
  兰州市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
  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栾克军  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副组长:戈银生  副市长
  咸大明  副市长
  成 员:淡汉荣  市政府副秘书长
  岳永宁  市政府副秘书长
  方书英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社局局长
  李俐娟  市编办主任
  左 龙  市发改委主任
  南战军  市教育局局长
  王俊东  市民政局局长
  刘 军  市财政局局长
  刘军平  市国土局局长
  田 明  市建设局局长
  杜正喜  市规划局局长
  郑继组  市物价局局长
  杨衍佑  市卫计委主任
  孔令利  市残联理事长
  漆文章  市老龄办副主任
  领导小组主要负责重大问题的决策,主持联席会议,审议和颁布重要政策。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卫计委,主要负责起草重要文件,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协调部门工作,总结评估全市医养结合工作成效,及时报送相关工作进展情况和评估情况,印发工作信息等。办公室主任由杨衍佑同志兼任。
  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报经主任同意后,由接任工作的同志自行替补,不另行文。
 
链接交换请加微信:ZMYL123
养老服务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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