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关于“十三五”期间延续老年服务与管理类专业毕业学生入职奖补办法的通知
作者:   来源: 省民政厅  2017-03-09

各市、县(市、区)民政局、财政局、教育局、人力社保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浙江省社会养老服务促进条例》、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4〕13号)和《关于发展民办养老产业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14〕16号)精神,引导、鼓励高校和中职学校老年服务与管理类专业毕业生从事养老服务工作,改善养老护理队伍人才结构,加快推动养老服务业发展。“十三五”期间,我省继续按照浙民福〔2013〕113号文件精神,延续老年服务与管理类专业毕业学生入职奖补办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补对象新增以下几类专业:
  中职2个专业:营养与保健、家政服务、护理;
  高职3个专业:社会工作、食品营养与卫生、食品营养与检测;
  本科及以上2个专业:健康服务与管理、社会工作。
  二、调整省级奖补名额。5年省级财政奖补2500名,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
  三、入职要求、奖补程序等按浙民福〔2013〕113号文件执行,入职公办养老机构已报销学杂费的不再给予入职奖补。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2016—2020年浙江省老年服务与管理类专业毕业学生入职奖补名额分配表
   
  浙江省民政厅           浙江省财政厅         
   浙省教育厅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7年1月5日
  附件
2016—2020年浙江省老年服务与管理类专业毕业学生入职奖补名额分配表

单  位

2016年

2017年

2018年

2019年

2020年

合  计

全  省

300

400

500

600

700

2500

杭州市

40

50

60

75

90

315

温州市

40

50

60

75

90

315

湖州市

30

40

45

55

60

230

嘉兴市

30

30

45

55

60

220

绍兴市

25

40

40

50

60

215

金华市

35

45

50

60

70

260

衢州市

25

40

50

55

70

240

舟山市

25

30

45

55

60

215

台州市

30

40

55

60

70

255

丽水市

20

35

50

60

70

235

  注:上述名额为指导性计划,地区间可根据实际由省民政厅作适当调整。
链接交换请加微信:ZMYL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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