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关于开展2017年“为20万高龄老年人提供家庭互助服务”和“为1000个低保等困难老年人家庭提供居室适老改造服务”的通知
作者:   来源: 上海市民政局  2017-05-05

沪民老工发〔2017〕8号
各区民政局、老龄办:
  根据《上海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和2017年市老龄办工作安排,今年继续做好低龄老年志愿者为高龄老年人提供家庭互助服务项目(以下简称“老伙伴”计划)和“为1000个低保等困难老年人家庭提供居室适老改造服务项目”(以下简称“适老性”改造),具体通知如下:
 
  一、“老伙伴”计划
 
  今年将高龄老年人服务对象扩大至20万人,各区要结合本区域内的实际情况扩大服务覆盖面,服务对象在市民政局、市老龄办下发的(沪民老工发〔2014〕2号)文件规定的基础上,兼顾老劳模、无子女老年人以及75周岁以上有服务需求的独居老年人。同时,做好志愿者招募工作,各区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50周岁以上、7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乐于奉献的志愿者开展志愿服务。
  “老伙伴”计划项目经费3600万元,根据各区需求对志愿者、服务对象和经费额度进行分解(见附件1)。直接服务高龄老年人的费用不少于每位180元(服务周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各区可根据工作需要,向本区财政部门申请配套资金以补充项目经费的不足。
  各区要尽早启动招投标工作,并做好与去年项目的衔接;各区中标的社会组织要探索创新服务方式,与社区睦邻点工作相结合,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为高龄老年人提供服务;鼓励社会组织引入专业社工提供专业化辅导和服务;社会组织要发挥核心志愿者的作用,利用信息化方式,通过上海志愿者网或社区志愿者服务网上的志愿服务记录系统,对志愿者、服务对象的个人基本信息、服务信息,按照要求定期录入数据并及时更新,实现信息化管理;各区于2017年6月30日前向市民政局老龄工作处上报志愿者名单。市局将继续实施市级配送项目,加强对“老伙伴”计划的指导和支持。
 
  二、“适老性”改造
 
  2017年“为1000个低保等困难老年人家庭提供居室适老改造服务”仍由市慈善基金会和市老年基金会承接。
  “适老性”改造项目经费2000万元,每户改造资金平均2万元,在各区上报需求的基础上,与两家基金会充分沟通,对项目分配及资金安排进行分解(见附件2)。各区可根据工作需要,向本区财政部门申请配套资金以补充项目经费的不足。
  各区民政局、老龄办要加强与两家基金会密切合作。各区负责实施“适老性”改造项目的社会组织要做好项目的立项、招标工作;严格按照评估标准筛选受助家庭,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根据受助老年人家庭的居住情况和老年人的实际需求,制定一户一方案改造计划;做好相关志愿者活动,并对志愿者活动进行督导,确保活动取得成效。从项目实施起,每月25日前各区民政局、老龄办上报市民政局老龄工作处项目进展情况。
 
  三、其他要求
 
  各区民政局、老龄办要夯实管理基础,严格按规定审核拨付资金,并做好资金清算工作;要指导各社会组织根据福彩金使用规定,加强财务管理,明确资金用途。“老伙伴”计划和“适老性”改造项目完成后将统一安排审计。各区要根据项目执行情况,总结社会组织的经验和不足,并于2018年1月31日前向市民政局老龄工作处上报各区总结材料。
  附件:1.2017年“老伙伴”计划项目各区分配表及经费
  2.2017年“适老性”改造项目区经费表
  上海市民政局
  上海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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