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关于印发《甘肃省“十大孝星”“十佳敬老模范”评选表彰活动方案》的通知
作者:   来源: 省老龄办  2017-05-08

各市州老龄工作委员会,省老龄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省直和中央在甘企事业单位老龄委(办):
  为做好甘肃省“十大孝星”、“十佳敬老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确保评选表彰活动顺利开展。省老龄委制定了《甘肃省“十大孝星”、“十佳敬老模范”评选表彰活动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附件:《甘肃省“十大孝星”“十佳敬老模范”评选表彰活动方案》
  甘肃省老龄工作委员会
  2017年4月28日
 
甘肃省“十大孝星”“十佳敬老模范”评选表彰活动方案
 
  为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孝亲敬老的传统美德,营造尊老敬老爱老的社会氛围,省老龄委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十大孝星”、“十佳敬老模范”评选表彰活动。为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主题
 
  爱在陇原孝感天下
 
  二、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老龄工作方针政策,加大宣传力度,讲好老龄故事。通过宣传典型、表彰先进,进一步弘扬中华民族孝亲敬老传统美德,大力倡导和宣传时代新风尚,传播社会正能量,增进老年人福祉,增强老年人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三、评选标准
 
  (一)“十大孝星”评选条件
  1、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道德情操高尚,尊老敬老根植于心,爱老助老付诸于行;
  2、具有良好家风家教,自觉履行家庭赡养义务,孝敬父母、长辈,倾心照料老人,事迹感人,群众广为赞扬;
  3、教育子女孝亲敬老,家庭和睦,邻里友好;
  4、关心老人精神需求,注重老人心理慰藉和感情交流;
  5、义务赡养社会老人,事迹典型,在社会上广泛传颂。
  (二)“十佳敬老模范”评选条件
  1、热爱党、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道德情操高尚,乐于助老为老;
  2、在社会各行各业为老服务岗位上勤勤恳恳、无私奉献、成绩突出、敬老爱老助老事迹感人,具有代表性和感召力;
  3、积极为老年人解难事、办实事、做好事,成绩显著,得到服务对象、单位和公众的一致好评;
  4、热心老年公益事业,积极参加为老服务公益活动,捐助老年福利服务事业,具有广泛社会影响;
  5、在保障和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方面表现突出。
 
  四、评选程序
 
  (一)宣传发动
  1、宣传动员(4月-5月)
  各级老龄部门要协调各有关成员单位,广泛宣传开展此次评选表彰活动的目的、意义,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和涉老单位参与活动的积极性。通过电视、电台、报刊、网络及新媒体平台、热线电话等方式,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推荐、投票、监督等活动,创新宣传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在全省上下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2、评选推荐(6—7月)
  各地各部门应根据评选条件,采取组织推荐和社会推荐的方式,对推荐人选事迹材料进行认真审核把关,并进行公示。公示若无异议,按程序上报省老龄委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组织推荐:采取自下而上的形式,按照层层评选、逐级推荐的原则,推荐出候选人提名人选。
  社会推荐:广大群众可以推荐自己身边符合条件的个人,通过当地老龄部门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申报。各级老龄部门要公布热线电话号码,根据群众推荐线索进行实地采访了解,把发现挖掘典型的过程作为宣传老龄工作和讲好老龄故事的重要途径,进行及时跟踪报道。
  市、县两级在电视、电台、报刊、网络、微信等媒体平台开设专线、专栏,进行事迹征集、展播,通过网络、微信投票等方式层层筛选“十大孝星”、“十佳敬老模范”候选人提名人选,每个市州推荐2—3名,省老龄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省直和中央在甘企事业单位老龄委(办)推荐1名。
  (二)组织评审
  1、复核评审(8月上旬)
  省老龄委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评选条件,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突出典型性、代表性,就申报推荐程序的规范性、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及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主要事迹等进行初审、复审,提出候选人名单各30人。
  2、进行公示(8月下旬)
  审核合格后,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7天。
  3、确定人选(9月上旬)
  省老龄委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评选公示结果,在网站、微信、报刊等媒体,对提名候选人进行宣传报道,发动公众进行投票,最终确定“十大孝星”、“十佳敬老模范”表彰名单,报省老龄委领导审定。
  (三)表彰奖励
  敬老月期间,将以省老龄委名义举行“爱在陇原,孝感天下”——2017年甘肃省首届“十大孝星”“十佳敬老模范”颁奖晚会,同时在电视、电台、报纸、微信公众平台进行宣传报道。
 
  五、组织领导
 
  省老龄工作委员会成立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统一领导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老龄办,具体负责评选表彰工作的组织实施及日常协调等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各级老龄委要把开展全省“十大孝星”、“十佳敬老模范”评选表彰工作摆上重要议程,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确保评选表彰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二)强化宣传。要把宣传引导贯穿评选表彰活动始终,充分发挥电视台、电台、报刊以及新媒体作用,努力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敬老爱老助老风尚。
  (三)严明纪律。评选表彰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逐级审核的工作程序,落实公示制度,把媒体宣传和监督结合起来,确保评选表彰工作的权威性和公信力,真正评选出品德高尚、事迹突出,具有典型意义的模范人物。
 
  七、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需报送典型事迹材料、主要典型事迹简介、申报表、推荐汇总表,一式两份,附电子版,并提供二寸免冠彩照一张。
  2、上报时间:2017年7月31日前报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安娜朱晔莹
  联系电话:0931—87902678790297
  电子邮箱:anna850922@163.com
  通信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南昌路1718号甘肃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调研处
  邮政编码:730030
  附件:
  1、甘肃省老龄委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甘肃“十大孝星“推荐表
  3、甘肃“十佳敬老模范”推荐表
  甘肃省老龄办
  2017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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