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民政厅关于组织开展农村幸福院星级评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福建民政  2017-05-23

各设区市民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
  为进一步规范农村幸福院管理,提升农村养老服务水平,经研究,决定自2017年起在全省开展农村幸福院星级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标准
  
  以《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标准》(建标143-2010)、《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服务基本要求》(GB/T 33168-2016)、《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设施设备配置》(GB/T 33169-2016)为依据,结合我省农村幸福院建设实际,制定《福建省农村幸福院星级评定标准(试行)》(附件1)。根据标准进行综合评分,从高到低,分设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三个等级,即90分以上为五星级、80分至90分为四星级、60分至80分为三星级,低于60分的不参评、不授牌。
  
  二、评定程序和方法
  
  (一)评定组织机构
  五星级农村幸福院由省厅组织评定,四星级由各设区市(含平潭,下同)民政局组织评定,三星级由县(市、区)民政局组织评定。具体评审工作可由各级民政部门自行开展,也可委托第三方开展。
  (二)评定方法
  1.申报和评定。由农村幸福院所在村根据《福建省农村幸福院星级评定标准(试行)》进行自评,填写《福建省农村幸福院星级评定自评分值细表》(附件2)和《福建省农村幸福院星级评定申报表》(附件3),提交相关申报材料,逐级提出申报。符合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标准的分别报省厅、设区市民政局、县(市、区)民政局。五星级由县(市、区)民政局推荐,设区市民政局初审,省厅评定。四星级由乡镇推荐,县(市、区)民政局初审,报设区市民政局评定。三星级由乡镇初审,报县(市、区)民政局评定。
  2.公布和挂牌。各地民政部门将评定结果报省厅备案,并在各地民政部门官网上公布。省厅将统一星级标牌式样,由各级评委会制作颁发,在农村幸福院明显位置悬挂。
  3.动态管理。农村幸福院星级评定自2017年起开始实施,已命名星级的每三年复评一次。对发生火灾、人员伤亡等各类责任事故的,撤销已评星级。
  (三)申报时间
  五星级申报截止时间为每年12月1日。四星级、三星级申报评审时间由各地民政部门自行确定。
  
  三、其他事项
  
  (一)提高认识。农村幸福院为农村老年人提供了日间照料、文化娱乐、就餐等服务,让农村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乐。各地要把农村幸福院星级评定工作作为提高农村养老服务水平的重要抓手,认真抓好落实。
  (二)公平公正。各地要严格按评级标准和方法,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逐级做好申报、评审、公布、挂牌和管理等工作,切实让评定的农村幸福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评审过程中各地民政部门要严格把关,严禁弄虚作假,确保评定质量。
  (三)结果运用。对三星级及以上农村幸福院占比较高的市、县(区),省级将予以资金、政策等倾斜。
  本通知自2017年5月10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2年5月9日,执行过程中有发现问题的,请及时向省厅养老事业处反映。
  附件:1.福建省农村幸福院等级评定标准(试行)
     2.福建省农村幸福院星级评定自评分值细表
  3.福建省农村幸福院星级评定申报表
                            福建省民政厅
                           2017年5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福建省农村幸福院等级评定标准(试行)
  总分100分。五星级90分以上,四星级80-90分,三星级60-80分,低于60分的不参评、不授牌。
  一、评分细则
  项 目 内  容 分值 评审方式 评分标准
  建筑和场地 建筑面积 按照农村幸福院建筑面积来计算 3 实测 建筑面积大于300m2得3分,200m2—300m2得2分,100m2—200m2得1分
   功能分区 娱乐室 1 实地检查 有设置的得1分, 没有的不得分
   阅览室 1
   网络室 1
   休息室 1
   餐厅 1
   卫生间 1
   室外活动场所 1 使用面积大于100 m2得1分,低于100 m2的不得分
   医疗便捷 与村级卫生所等医疗点较近或设有医疗室 4 设有医疗室的得4分,500m内以内的得2分, 500m—800m得1分,超过800m不得分
   房屋结构 钢混或砖混 4 钢混4分,砖混3分,其他不得分
  制度建设 日常活动管理 公示 1 实地检查和查看资料 有公示的得1分
   财务管理 公示 1 有公示的得1分
   卫生管理 公示 1 有公示的得1分
   应急预案 疾病、事故、灾害 3 每一项得1分
   入院老人管理 建立花名册 2 全员都有得2分,缺少按0.5分/人递减
   活动协议 入院老人及赡养人(代表)与村委会签订活动协议 2 全员都有得2分,缺少按0.5分/人递减
   老人意见反馈记录 通过意见簿(箱)记录 1 有记录得1分
  设施设备 标志标识 幸福院标识、各功能分区标识 2 实地检查 每一项得1分
   床  位 3张以上(包括休息的躺椅) 5 3张床位得1分,每增加一张叠加1分,最高分不超过5分
   娱乐音像设备 电视机、棋牌桌、乒乓球桌、音像播放设备等 4 每项得1分
   图书刊物 适合老年人的报刊、杂志、书籍等 3 每项得1分
   健身器材 室内外 3 每件得0.5分,最高不超过3分
   网络通讯设备 宽带、电脑 2 每项得1分
   卫生间 独立设置、通风 1 每项得0.5分
   厨房设备 碗柜、餐具、饮水供应装置、洗漱池 4 每满足一项得1分
   消防设备 配备灭火器等 2 有配备的得2分
  服务对象和人员 服务对象 生活能够自理的老人,优先保障空巢、孤寡、高龄等困难老年人的养老需求,在此基础上逐步扩大服务对象范围 6 查看入院老人花名册和询问验证 农村幸福院服务覆盖本村符合条件老年人80%及以上的得6分,70%-80%的得5分,60%-70%的得4分,50%-60%的得3分,40%-50%的得2分,30%-40%的得1分,30%以下的不得分
   管理人员 负责日常管理 1 有配备的得1分
   老年协会 参与管理运营 3 有老年人协会参与管理运营的,得3分
   服务人员 老年人互帮互助。有条件的,可配备专门的服务人员 2 每项得1分。
   志愿服务队伍 组织开展志愿活动 2 有志愿队伍的得2分
  服务项目及实施 文化娱乐服务 棋牌、书刊阅读、看电视、健身活动等 2 查看服务记录、实地查看、咨询服务对象 每项得0.5分
   就餐服务 为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就餐服务 2 有开展的得2分
   午休服务 为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午休服务 2 有开展的得2分
   教育咨询服务 邀请专业人员开展知识讲座和健康卫生等咨询活动 2 有开展的得2分
   志愿活动计划 有年度、季度或每月活动计划 1 资料查看 有活动计划的的得1分,没有活动计划的不得分
   志愿活动实施 协调文化、体育、教育、工会、团委、妇联等到农村幸福院组织开展文体、文艺演出等志愿活动 6 记录查看、咨询服务对象 志愿活动每年6次及以上的得6分,6次以下的按次数每次得1分,没开展的不得分
   服务项目和志愿活动记录 纸质或电子 2 资料查看 有完整服务记录的得2分,服务记录不完整的得1分,没有服务记录的不得分
   开展安全教育及制定消防等安全制度 每年开展1次安全教育 2 资料查看 每项得1分
   紧急疏散演习 每年1次 2 资料查看 有开展的得2分
   以上服务项目可通过与社区居家养老专业化服务组织合作或外包等方式进行,但须提供合作或外包协议(合同)。活动项目应提供计划和音像资料。
  管理 卫  生 室内外 3 实地检查 满分3分,发现1处垃圾减0.5分,发现1次“四害”减1分
   安全通道管理 安全畅通 1 无障碍物得1分
   老人满意度 按服务人数30%抽查,以平均分计算,最少不少于10人,精确到0.5分 6 抽查 满意6分,基本满意3分,不满意0分(注:保留一位小数)
  合计分值   100    
  二、加分项
  1.表彰加分。农村幸福院获表彰的,国家级的加3分、省级的加2分、市级的加1分。
  2.特色加分。在交流会上作为典型经验发言的或在刊物上刊发经验做法的,国家级的加3分、省级的加2分、市级的加1分。
  三、否决项
  1.两年内发生过各种事故的(如火灾、人员伤亡及其他责任事故),不予评定。
  2.五星级建筑面积达不到300平方米的(如无建筑面积的,以使用面积除以0.65换算),不予评定五星级。
  
  附件2                                                               
  福建省农村幸福院星级评定自评分值细表
  序号 项 目 内  容 分值 自评得分
  1 建筑和场地 建筑面积 按照农村幸福院建筑面积来计算 3  
  2 功能分区 娱乐室 1  
  3 阅览室 1  
  4 网络室 1  
  5 休息室 1  
  6 餐厅 1  
  7 卫生间 1  
  8 室外活动场所 1  
  9 医疗便捷 与村级卫生所等医疗点较近
  或设有医疗室 4  
  10 房屋结构 钢混或砖混 4  
  11 制度建设 日常活动管理 公示 1  
  12 财务管理 公示 1  
  13 卫生管理 公示 1  
  14 应急预案 疾病、事故、灾害 3  
  15 入院老人管理 建立花名册 2  
  16 活动协议 入院老人及赡养人(代表)与村委会签订的活动协议为准 2  
  17 老人意见反馈记录 通过意见簿(箱)记录 1  
  18 设施设备 标志标识 幸福院标识、各功能分区标识 2  
  19 床  位 3张以上(包括休息的躺椅) 5  
  20 娱乐音像设备 电视机、棋牌桌、乒乓球桌、音像播放设备等 4  
  21 图书刊物 适合老年人的报刊、杂志、书籍等 3  
  22 健身器材 室内外 3  
  23 网络通讯设备 宽带、电脑 2  
  24 卫生间 独立设置、通风 1  
  25 厨房设备 碗柜、餐具、饮水供应装置、洗漱池 4  
  26 消防设备 配备灭火器等 2  
  27 服务对象和人员 服务对象 生活能够自理的老人,优先保障空巢、孤寡、高龄等困难老年人的养老需求,在此基础上逐步扩大服务对象范围 6  
  28 管理人员 负责日常管理 1  
  29 老年协会 参与管理运营 3  
  30 服务人员 老年人互帮互助。有条件的,可配备专门的服务人员 2  
  31 志愿服务队伍 组织开展志愿活动 2  
  32 服务项目及实施 文化娱乐服务 棋牌、书刊阅读、看电视、健身活动等 2  
  33 就餐服务 为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就餐服务 2  
  34 午休服务 为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午休服务 2  
  35 教育咨询服务 邀请专业人员开展知识讲座和健康卫生等咨询活动 2  
    志愿活动计划 有年度、季度或每月活动计划 1  
  36 志愿活动实施 协调文化、体育、教育、工会、团委、妇联等到农村幸福院组织开展文体、文艺演出等志愿活动 6  
  37 服务项目和志愿活动记录 纸质或电子 2  
  38 开展安全教育及制定消防等安全制度 每年开展1次安全教育 2  
  39 紧急疏散演习 每年1次 2  
  40 管理 卫生 室内外 3  
  41 安全通道管理 安全畅通 1  
  42 老人满意度 按服务人数30%抽查,以平均分计算,最少不少于10人,精确到0.5分 6  
  总分值 100  
  43 加分项 表彰加分 3  
  44 特色加分 3  
  合计分值 106  

  附件3       福建省农村幸福院星级评定申报表
  项目名称(xx县xx乡镇xx村幸福院)   负责人   联系电话  
  建设情况 投入使用时间
  (xx年xx月)   所在村人口情况 常住人口____人              
  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____人
   建筑面积(m2)   低保老年人数____人                      五保老年人数____人
  空巢老年人数____人
   房屋结构(钢混或砖混等)   与村级卫生所等医疗点距离(m2)或设有医疗室   床位数(张)  
  运营方式(√) ○互助服务自我管理○村委员会管理○社区居家养老专业化服务组织运营(选此项的,请提供合作协议)
  申报材料(请根据申报材料逐项√,并将相关材料附后) ○建筑和场地 提供场地证明文件复印件 ○制度建设 提供制度目录 ○志愿活动(协调文化、体育、教育、工会、团委、妇联等到农村幸福院组织开展的文体、文艺演出等志愿活动) 提供活动计划、记录及照片、视频等影像材料
   ○设施和设备 提供设施设备清单 ○服务对象和人员 提供入院活动老年人、管理服务人员名单 ○表彰和特色加分 提供表彰复印件、在交流会上作为典型经验发言材料,或在刊物上刊发经验做法的文字材料
   ○服务内容 提供服务目录 ○老年人活动 提供活动计划、记录及照片、视频等影像材料 ○自评分值细表 提供《福建省农村幸福院星级评定自评分值细表》
  评定情况(根据《福建省农村幸福院等级评定标准(试行)》评分)
  幸福院所在村自评分及等级
  盖章(公章)             时间:
  乡镇政府评分及等级
  盖章(公章)             时间:
  县级民政局评分及等级
  盖章(公章)             时间:
  设区市民政局评分及等级
  盖章(公章)             时间:
  省民政厅评分及等级
  盖章(公章)             时间:
  福建省民政厅办公室            2017年5月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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