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办函〔2017〕270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对广州地区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组织领导,强化部门间协作配合,统筹做好广州地区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在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设卫生强省)领导小组框架下,建立广州地区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责
在省政府领导下,统筹协调广州地区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对广州地区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进行宏观指导;研究确定广州地区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方针政策;协调解决广州地区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完成国家和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省编办,省发展改革委、民政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卫生计生委、食品药品监管局、中医药局,武警广东省总队、桂林联勤保障中心、南部战区空军后勤部,广州市编办,广州市发展改革委、民政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卫生计生委、食品药品监管局,中山大学、暨南大学、南方医科大学、广州中医药大学、广州医科大学、广东药科大学等单位组成。
省政府分管卫生计生工作的领导同志担任召集人,协助分管卫生计生工作的省政府副秘书长、省卫生计生委主要负责同志和广州市政府分管卫生计生工作的负责同志担任副召集人,其他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名单附后)。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
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由省卫生计生委承担。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处室负责同志担任。
三、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广州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负责落实联席会议决定事项,承担推进本地区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各项具体工作。制定落实本市相关编制体制改革政策,承接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权限并制定调整方案,落实公立医院综合体制改革中人事薪酬制度及医保的相关政策,落实财政相关补助政策。
省卫生计生委: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统筹协助广州市推进广州地区中央、军队、武警、高校附属医院参与改革。
省编办:负责指导、推动创新公立医院机构编制管理方式相关事宜。
省发展改革委:负责落实下放属地中央、军队、武警、高校附属医院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权限,并指导广州市统筹做好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工作。
省民政厅:负责落实省属、省属大学附属医院医疗救助相关工作。
省财政厅:落实省级财政补助政策,安排相关财政资金;协调落实中央财政相关补助政策。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深化医保支付制度改革,发挥医疗保险对医疗服务行为和费用调控引导与监督制约作用。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保障生产流通和使用环节药品质量安全。
省中医药局:协助广州市推进广州地区省属中医院参与改革。
武警广东省总队、桂林联勤保障中心、南部战区空军后勤部、中山大学、暨南大学、南方医科大学、广州中医药大学、广州医科大学、广东药科大学:负责落实广州地区联席会议决定事项,并协调所属医院参与地方城市公立医院改革,督促做好相关政策落实。
四、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副召集人主持。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提出召开联席会议的建议。研究审议具体工作事项时,可视情况召集部分成员单位参加会议,也可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及人员参加会议。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印发有关方面并报省委、省政府,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
五、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广州地区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有关问题,积极开展工作;按要求参加联席会议和联络员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互通信息,密切配合,互相支持,共同推进广州地区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省卫生计生委要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
附件:广州地区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省府办公厅
2017年5月8日
附件
广州地区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集人:陈云贤省政府党组成员
副召集人:林积省政府副秘书长
段宇飞省卫生计生委主任
黎明广州市副市长
成员:刘光大省事业单位改革服务局局长
林林省发展改革委巡视员
王长胜省民政厅副厅长
杨朝峰省财政厅副厅长
阙广长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党组成员、省社保局局长
黄飞省卫生计生委副主任
王玲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柯忠省中医药局副局长
王亚东武警广东省总队后勤部副部长
周学君桂林联勤保障中心副主任
赵冲南部战区空军后勤部卫生处副处长
李玉明广州市编办副主任
邓宏永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易利华广州市民政局巡视员
傅晓初广州市财政局副局长
黄远飞广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巡视员
胡丙杰广州市卫生计生委副主任
钟广静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余敏斌中山大学副校长
叶文才暨南大学副校长
张玉润南方医科大学副校长
王省良广州中医药大学校长
黄健清广州医科大学副校长
陈燕忠广东药科大学副校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