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杭州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杭州市老龄工作委员会  2017-09-22

杭老字〔2016〕6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杭州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已经市老龄工委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完成规划确定的发展目标和任务。 
  杭州市老龄工作委员会
  2016年7月15日
   
杭州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老龄事业是一项综合性的社会事业,是为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所产生或未来将要产生的经济社会问题,由政府、社会及其他力量所举办,以满足公民老年期物质文化生活需要为目标的社会建设和公共服务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杭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现状与形势分析
  
  (一)发展现状
  1.养老医疗保障基本实现全覆盖。通过杭州市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障办法的实施,在全市建立起职工和城乡居民两大社保制度平台,老年人养老和医疗保障基本实现全覆盖。随着社保制度设计取得积极进展,实现了制度间、城乡间、区域间的顺畅衔接转续。全市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参保率分别达97.07%和98.94%,萧山、余杭、大江东和主城区社保一体化改革实现破冰。全市农村五保对象和城镇“三无”对象集中供养率分别达97.05%、99.5%。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出台重大疾病医疗保障配套实施办法。
  2.老年人养老医疗保障水平稳步提高。按照省统一部署,全面完成企退人员养老金“十二五”期间逐年连调,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城区已统一提高至每月170元,县市不低于130元。通过提高参保对象医保政策范围内统筹基金承担比例,使老年人的医疗费负担进一步减轻。杭州市老年病医院迁扩建工程项目顺利推进。社区卫生医疗机构为辖区常住老年人建立电子健康档案133万余份,建档率93%。高血压、糖尿病等老年病规范化管理率分别为83.71%、83.61%。正式启动医养护一体化全科医生签约服务,强化全程健康管理,对签约居民选择社区首诊和双向转诊享受医保优惠政策,老年人从中受益。
  3.“9064”养老服务格局基本形成。截至2015年底,全市享受政府提供的养老服务补贴的老年人达到9.07万人,基本养老服务补贴覆盖率达到6.34%,城乡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2329家,居家养老服务站2270家,星光老年之家2680家,老年食堂1198家,养老机构316家,床位数6.19万张,每百名老年人拥有床位数4.04张。家庭自我照顾、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养老服务为一体的“9064”养老服务格局基本形成。市第三社会福利院2013年底对外开放。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养老服务“两标准两办法”,启用统一的养老服务需求评估系统,养老护理员、助老员持证上岗率已达93.8%。
  4.敬老助老社会氛围日益浓厚。全市各行各业的基层窗口单位争创“敬老文明号”,推动为老服务措施的改进与完善。积极开展政策创制,拓展老年优待项目。出台了60-69周岁老年人半价乘车优惠政策,建立起涵盖80-89周岁年龄段的普惠型高龄老人生活津贴制度,推出了老年人半价或免费乘坐地铁政策。以独居、高龄、困难老年人为重点的“爱暖空巢”、“银龄互助”活动深入开展,也为老年人搭建了老有所为的平台。以活动和比赛为杠杆,推进老年文体活动的开展,约72%的老年人经常参加各类健身活动。老年实体教育、老年远程教育并行,参加各级各类老年教育的老年学员近30万人。
  5.老年人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将新修订的《老年法》和《浙江省实施〈老年法〉办法》纳入“六五”普法计划,作为考核验收内容。老年法普及率城市95%,农村80%。全面实施法律援助夕阳红工程,对符合条件的老年当事人提供减免费服务,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深入开展“律师进社区、进农村”活动,老年人就近可获得法律服务。基层老年协会组织充分发挥在反映和集中民意,协调涉老纠纷中的作用,及时化解涉老矛盾。
  
  (二)形势分析
  1.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根据浙江工业大学预测,本市“十三五”期间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老年人口总量急剧增加,高龄人口总数继续增长,独生子女父母将逐渐成为新增老年人群的主体。预计到2020年末,户籍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突破180万,老龄化比例将达24%以上,平均每年增加近0.8个百分点;户籍80周岁以上高龄人口超过30万,高龄化比例超过18%。同时,家庭小型化、少子化、空巢化趋势加剧,失能失智老人占比增加。
  2.老龄事业发展形势。“十三五”时期,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杭州面临传统产业衰减与新兴产业不足的挑战,公共财政对老龄事业的持续投入以及其他融资渠道的拓宽同样面临压力;庞大且不断增长的老年人口规模,社会抚养负担继续加重,养老金支付、医保金支出、养老服务供给等方面的压力持续攀升;在全国全省率先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对杭州市老龄事业发展提出了新要求,全面保障和改善老年人民生任务更加艰巨。与此同时,“美丽杭州”建设步伐加快,城乡统筹力度加大,为老龄事业发展奠定雄厚的物质基础;结构转型升级,市场化制度优势对谋划、扶持和引导老龄产业发展,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样化需求提供可能;社会老龄意识的不断增强,社会管理的创新建设,涉老社会组织的培育发展,低龄老年人的人力资源优势发挥,为老龄事业发展提供活力;特别是互联网、物联网等现代科技与老龄事业加快融合,催生许多新业态、新模式,使解决老龄问题的手段更多、效率更高。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将老龄事业融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贯穿老龄事业发展全过程,及时应对、科学应对、综合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以老年人需求为导向,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把握形势,抓住机遇,勇于挑战,积极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确保老年群体同步迈入全面小康社会,为迎接人口老龄化高峰的到来做好更加全面的准备。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主导与各方参与相结合。加强政府在发展老龄事业中的主导作用,厘清政社职能边界,通过政策指导、资金支持、平台搭建等制度环境的配套完善,改善社会各方参与条件,培育发展社会组织,增强社会力量承接服务能力,形成推动老龄事业发展的强大合力,构建政府、社会、家庭和个人相结合的为老服务发展格局。
  2.坚持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与产业特色发展相结合。注重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提高政府基本养老保障和基本养老服务提供能力,引导资源配置合理,缩小城乡区域间供给差异,基本公共服务由户籍人口逐步向常住人口延伸覆盖,确保老年人同其他群体同步进入小康社会。同时,注重发挥区位优势,聚焦培育老龄产业特色领域,形成一定的集聚效应和辐射功能。
  3.坚持满足需求与发挥作用相结合。满足老年人保障、服务、精神方面的需求,解决老年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切实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树立积极、健康、快乐、和谐、法治老龄化的理念,促进人的全面发展,重视老年人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提高老年人社会参与率,实现老年人的自尊、自主和自立。
  (三)总体目标
  以经济保障、健康保障、照护服务、精神慰藉和社会参与为重点,围绕建立“老年友好型城市”这个核心,发挥家庭和社区功能,注重社会为老服务资源的有效利用,注重向市场化、社会化、专业化发展,加大制度创新和政策支持力度,完善发展环境,优化结构,增加供给,提升水平,增强老龄服务供给能力,保障老年人的生存权、发展权与参与权,建立敬老爱老助老和代际和谐的良好社会氛围,初步形成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家庭和个人等主体在内的多元参与协调机制,基本建立老年人宜居颐养环境,让老年人共建共享更美好的生活。
  表1杭州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主要指标
  序号 指标名称 2015年
  实际值 2020年
  规划值 指标属性
  1 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数(张) 40.4 50 约束性
  2 其中每千名老人拥有机构床位数(张) 40.4 不少于45 约束性
  3 社会办养老机构床位占比 52.05% 70%以上 预期性
  4 护理型床位占比 47.6% 60%以上 预期性
  5 失智床位占比 不低于4-6% 预期性
  6 享有养老服务补贴的老年人数(万) 9.07 11.56 约束性
       7 养老护理员持证上岗率 93.8% 95% 约束性
  8 新(改、扩)建的公共建筑、居住区、居住建筑无障碍设施建设率 100% 约束性
  9 已建各类公共建筑服务设施无障碍改造率 不低于60% 约束性
  10 已建居住小区无障碍改造率 不低于50% 约束性
  11 城市人行道及人行横道各种路口坡化改造(含新建)率 不低于80% 约束性
  12 老年法律宣传普及率 城市95%,农村80% 95%以上 约束性
  13 老年教育普及率 10.78% 10%以上 约束性
  14 经常参加体育健身活动的老年人比例 72% 70%以上 约束性
  15 参与志愿服务的老年人比例 9.15% 10%以上 约束性
  
  三、主要任务
  
  (一)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加强老年经济保障
  1.完善基本养老保障制度。构建覆盖全民、机制科学、运行规范、管理高效、衔接顺畅的养老保险制度和医疗保险制度,与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商业保险等其他保障政策相配套,统筹各类与养老有关的社会保障制度,稳步提高基本养老保障水平。建立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相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行单位和个人缴费,改革退休费计发办法,从制度和机制上化解“双轨制”矛盾,使老年人的经济保障更加公平、稳定和可持续。
  2.多支柱构筑经济保障网。引导市民心理预期,自觉做好养老储备。加快发展职业年金、企业年金制度,构建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积极探索符合本市实际的长期照护保障制度,破解制度覆盖人群、资金来源、需求评估和保险给付等难题。完善以“失独”家庭为主要扶助对象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做好与经济社会政策的融合对接。继续开展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鼓励个人购买商业性养老保险,发挥个人财产和财产性收入在养老方面的作用。
  3.制定医保支持引导政策。根据老年人的特点,医保政策进一步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合理倾斜,推动分级诊疗、门诊双向转诊体系的建立和引导。建立全科医生签约服务医保费用的结算和考评制度,引导签约老年人选择社区医疗卫生服务中心就医。完善家庭病床等医保相关政策,推动基层医疗机构开展老年人的家庭病床服务,引导住院病人和康复病人双向转诊,探索医保转诊结算新模式,形成相衔接的评估标准和有梯度的医保支付政策。
  
  (二)改善医疗卫生服务,加强老年健康保障
  1.提供医疗便利服务。医疗机构开设为老年人提供挂号、就医等便利服务的绿色通道,改变医疗机构传统诊疗流程,合理安排老年患者就诊检查时间,通过刷卡诊间结算、诊间预约检查、自助预约挂号等智慧医疗服务手段,实现全预约、分时段诊疗。建立城市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之间的分工协作机制,通过健康互动平台和互联互通的大数据信息库,实现集中式的电子健康档案共享和分布式区域医疗影像共享,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基层医疗机构全科医生与老年人签约建立相对稳定的契约服务关系,让老年人享受“社区首诊、双向转诊、康复回社区”的分级诊疗服务。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开设老年病科,各区县至少应有一所具备二级医疗资质老年专科特色明显的医院,引导基层医疗机构增设老年养护特色科室、临终关怀病区、护理型床位,提高康复护理床位占比。
  2.推进医疗养老服务相结合。建立以医疗护理康复进家庭为基础,医疗、养老、护理一体化的健康服务新模式,为老年人提供治疗期住院、康复期护理、稳定期生活照料及临终关怀一体化的健康养老服务。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家庭病床服务,在保证医疗安全的前提下,为老年人提供更优质的居家医疗保健服务。推动医养护融合发展,促进医疗卫生资源进入养老、护理机构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到2020年,医养结合政策体系、标准规范和管理制度基本建立,医疗护理和长期照护得以有机衔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居家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的能力明显提升,养老机构能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
   3.加强老年健康管理。依托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开展贯穿生命全过程的健康管理、慢病管理、指导生活照料为主的基本型服务,将老年人全部纳入健康管理,满足健康服务社区化、家庭化需求。积极开展以生活习惯、饮食习惯、社会交往、心理适应和求救知识等为主要内容的老年人健康教育。加大科普宣传力度,提高高血压、糖尿病人随访率、疾病控制率和慢性病管理力度,增强老年人健康促进能力。鼓励和支持健康管理机构提供专业化、规范化和个性化的医疗健康服务。
  
  (三)健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提供老年照护服务
  1.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全面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政策体系完善,社会主体作用显现,体制机制创新,设施数量充足,产业化初具规模,城乡一体的养老服务体系。到“十三五”期末,形成完善的城市社区步行15分钟、农村社区步行20分钟的居家养老服务圈。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数达到50张,其中机构床位数不少于45张,社会办养老机构床位比例力争达到70%以上,11.56万老年人享有养老服务补贴。
  2.提高居家养老服务水平。夯实居家养老服务的主体地位,以社区为依托,在宅服务为中心,引导支持家庭照护功能的发挥。实施家庭照护人员的喘息服务,提供服务培训,探索家庭照护人员的服务补贴制度。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的正常运营,提高日常探视、紧急救助、生活照料、托养康复等服务的辐射能力。因地制宜地布点实体老年食堂和助餐点,确保老年食堂服务功能覆盖所有社区。每个街道至少要建立1所配送餐中心,重点为高龄、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提供上门送餐服务。推进居家养老服务的社会化运营,项目化集约化运作,以为老服务社会组织或企业为主体,为老年人提供专业化个性化服务。
  3.优化养老机构照护功能。加强规划引导,统筹设置养护设施,加大养老机构结构调整力度,重点发展养护型机构,推动老年人医疗护理和生活护理的有机衔接。到“十三五”末,护理型床位比例不低于60%;失智床位比例主城区不低于6%,其他区县(市)不低于4%。鼓励社会力量举办老年护理院,为长期卧床、晚期姑息治疗、患慢性病、生活不能自理以及其他需要长期护理服务的老年人提供医疗护理、康复促进、临终关怀等服务。公办养老机构转型为以护理功能为主,引导非营利性养老机构重点增强养护功能,逐步提高为失能(失智)老人提供基本养老服务的能力。
  4.推进养老服务的智能化。抓住杭州市发展信息经济、推进智慧应用的契机,积极开发、应用、推广智慧养老新科技项目和科技信息管理平台,全面升级“智慧养老”服务,提升辅助决策能力。利用大数据、智慧云、物联网等技术,构建具备信息发布、老年人个人需求受理反馈、养老服务设施查询、公办养老机构轮候申请、时间银行管理、运行商平台监管等多种功能的“杭州市智慧养老服务平台”,打造高效、便捷、安全的“虚拟养老院”。
  
  (四)营造老年宜居颐养环境,多渠道提供精神慰藉
  1.建设老年友好型城市。“十三五”期间,全面建设老年友好型城市。在城市建设、规划和发展中,通过政策、管理和引导,积极发掘城市潜能,通过社会服务、场所和设施支持,社区、企业、社会组织以及家庭和个人的参与,为老年人提供适宜的公共社会资源和人文环境,营造全社会尊重包容老年人的氛围。通过不断完善社区工作基础、公共服务体系、老年保障制度、养老服务体系和工作推进机制,使老年人生活的社区在环境优美、居住舒适、设施齐全、服务完善、文明和谐五个方面得到有效提升。
  2.改造老年宜居颐养设施。公共场所要设置满足老年人需要的平缓出入通道、安全扶手、公共休息区以及方便老年人使用的公共厕所,保持舒适、整洁、安全。新(改、扩)建的公共建筑、居住区、居住建筑无障碍设施建设率100%,已建各类公共建筑服务设施无障碍改造率不低于60%,已建居住小区改造率不低于50%。城市人行道及人行横道各种路口坡化改造(含新建)率不低于80%。保证无障碍设施的正常使用,盲道无占用。根据社区申请、政府补贴的原则,鼓励各地分期分批实施无障碍适老化设施改造,支持老年家庭开展无障碍设施改造。推动老年人住宅无障碍化、宜居住宅和代际亲情住宅改造,鼓励子女与老年人共同生活或就近居住。按照“政府引导、业主自主,因地制宜、统筹兼顾,保障安全、简化手续,试点先行、有序推进”的原则,开展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试点工作。提高涉老场所设施安全水平,加强老年人安全防护。
  3.建立老年社会关爱体系。完善老年人的社会优待政策,进一步健全老年人合法诉求表达机制。鼓励社会各行各业广泛开展“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为老年人提供“双关爱”服务。支持“967032”助老公益热线、《乐活老年周刊》为老服务联盟开展“幸福养老”进社区系列服务活动,实现线上线下互动。积极组织开展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关爱活动,重点加强对失独老人的精神关爱。充分发挥共青团、妇联及学校的组织引导作用,切实发挥青年志愿者作用,为老年人提供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积极发展专业老年社会工作,建立老年人精神关爱、心理疏导、危机干预的服务网络,重点开展特殊老年人群的专业服务。
  4.营造孝亲敬老环境。增强社会敬老意识,强化家庭及子女赡养、照顾和关爱老年人的责任。将老年法律法规纳入“七五”普法规划,宣传普及率不低于95%,增强老年群体的维权意识。建立法制宣传与道德教育相结合机制,树立敬老养老典型,培育孝亲敬老家风,表彰敬老助老模范行为,组织开展孝文化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活动。主流媒体设立老年人专题节目、栏目,播放尊老敬老公益广告。推动志愿者及社会组织有效参与老年维权,倡导社会法律服务机构积极为老年人提供服务,拓展维权服务内涵和外延。及时处理涉老案件,提高办案效率,为困难老年人实施法律援助。加强老年人法律维权信息的收集、分析和上报工作,不断提高涉老维权舆情的研判能力。
  
  (五)激发老年人的活力,鼓励参与社会发展
  1.打造文化养老品牌。加大对老年文体事业的投入和支持力度,打造“杭州市老年文化艺术节”、“杭州市老年人运动会”、“杭州市老年健康生活博览会”、“文化养老论坛”、“敬老月”主题活动等具有杭州特色的文化养老品牌,提高老年群众的参与度。发挥杭州市老年活动中心的指导功能,继续推进总投资1.87亿元,总建筑面积3.03万平方米的城北老年活动中心建设。充分整合利用社区现有的设施资源满足老年人文体活动需求,提高服务辐射能力。保持社区健身苑点器材常年完好,加强对小区广场、社区文化体育中心、老年活动中心(室)等场地设施的管理与规范使用,具备开放条件的学校体育健身场地向社会开放,积极营造老年人体育健身环境。
  2.发展终身教育体系。把发展老年教育纳入学习型城市建设目标,作为终身教育体系的一个环节进行统筹规划与管理。改善老年人的学习条件,挖掘老年教育资源,面向全体老年人提供公平均等的老年教育公共服务。充分发挥市场机机的作用,推广“终身教育券”等办法,引导和扶持社会力量参与举办老年教育,丰富扩大老年教育资源。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打造在线学习平台和“空中课堂”、“网上老年大学”,为老年人提供方便灵活、更加开放的学习渠道和方法。积极拓展老年电大教育“三位一体”模式,认真抓好第一课堂、丰富活跃第二课堂、努力拓展第三课堂,大力培育发展基层教学点,通过多渠道经费投入实现实体化运转需求,老年人入学率稳定在10%以上。
  3.鼓励老年人参与社会。整合拓展参与资源和渠道,提高老年人的社会参与率。组织公益行动和志愿者,帮助老年人学会使用智能手机、电脑网络、自动存取款机等设施用品,让老年人跟上时代发展,分享现代科技发展成果。建立老年人才资源信息平台,为老年人才发挥作用提供中介服务。引导老年专业社会组织、老年志愿者组织等开展社会服务活动,提升其面向社会、面向市场的能力。充分发挥老年人群众组织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和自我保护功能。加强社区(村)老年协会规范化建设,推进老年协会备案和登记管理工作,积极开展“乐龄工程”和“爱暖空巢”行动。以老年协会为依托,全面开展“银龄互助”活动,积极探索低龄老年人为高龄老年人服务的途径、形式和内容。提升老年人社会参与意愿,优化参与环境和条件,完善志愿者服务时间储蓄机制。到“十三五”期末,老年志愿者注册人员占比达到10%以上。
  
  (六)发展特色老年产业,满足多样化需求
  1.大力发展老年健康服务业。推动新兴技术应用,注重融合发展,推广应用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为老年人提供专业化、智能化的医疗、康复、保健、健身服务。围绕医疗服务、养生保健、健康管理等领域,依托杭州医疗卫生资源集中的优势,立足杭州、引领全省、服务全国,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实施品牌经营、跨地区经营和连锁经营,在经济发展新常态的背景下培育杭州新的经济增长点,打造一批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健康服务品牌,增强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能力,提升对全省、全国的辐射能力。
  2.大力发展养老护理业。围绕提高服务的便捷度,支持发展面向居家老年人的康复护理,创新护理模式,提供家庭护理服务。建立老年医疗机构与护理康复机构的合作机制,加强医院治疗与社区、家庭照料之间的有效过渡,推进养老护理上下游产业联动发展。积极推进政府购买养老护理服务,逐步扩大购买服务范围,完善购买服务内容,实现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积极引导社会机构开展养老护理人员岗前技能培训和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提升护理人员的业务能力。
  3.大力发展老年养生旅游业。围绕建设“国际重要的旅游休闲中心”目标,依托杭州丰富的自然山水和历史人文旅游资源,结合旅游风景区、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健康服务业基地等平台的建设,培育发展一批老年养生旅游示范基地。按照“企业主体、资源整合、项目组合、产业融合”的要求,结合各区域发展特色和优势资源,以景区的理念标准规划建设一批产业、文化、旅游“三位一体”,生产、生态、生活“三生融合”的特色小镇。重点在“三江两岸”、西部区县(市)等生态养老资源丰富的地区,研究谋划并建设培育若干特色小镇。同时,在特色小镇的项目建设、用地保障、资金引导、人才引进等要素资源方面,加强政策扶持和保障。加大培育力度,力争创建3-5个省、市级特色小镇。
  4.大力发展老年文化产业。关注老年人精神需求,支持老龄教育培训业发展,积极探索利用互联网技术发展老年教育的新模式。支持社会资本、社会组织和慈善机构举办老年大学、老年讲堂和老年培训机构,积极利用现有社区大学、职工大学、电大、夜校等非全日制学校开办各类层次的老年培训班,提高各级各类老年大学(学校)的参与度和知晓率。同时,依托我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优势,支持各类文化机构开发推出适合老年人需求的图书、音像制品、电影电视、报刊杂志等文化产品。鼓励旅行社、旅游企业积极开发适合老年人旅游的线路、旅游产品和旅游服务。结合“健康杭州”建设,积极推动老年体育、老年休闲娱乐领域的发展,提升文化养老产业发展水平。
  5.大力发展老年用品用具业。充分利用我市制造业优势,从老年人的日常生活需求出发,引导企业积极开发符合老年人需求的食品、药品、保健品,工具、器械等用品用具,特别是老年人智能可穿戴可携带用品用具、矫正辅助器具、医疗及康复器材等。积极构建老年产品科技研发平台、交流展示平台和产品流通平台,特别是支持企业建设老龄产业电子商务平台。支持老年产业园等园区和基地建设,培育建设中山中路孝亲文化特色街等一批老龄特色街,发挥规模效益。
  6.大力发展老龄金融保险业。根据老年人对金融产品稳定、安全等方面的选择需求,加强金融创新,关注老年人的可接受性,鼓励各类金融机构设立专门从事老年人业务的部门,积极开发适合老年人的投资、理财、保险等金融产品。引导商业保险公司开发商业护理保险,鼓励老年人投保健康保险,促进老龄金融业与老年人健康医疗服务等传统养老业务相互衔接,实现融合发展。支持在杭金融机构开发“以房养老”、“换房养老”等相关金融产品。
  
  四、保障措施
  
  (一)加快改革发展步伐
  统筹政府、市场、社会力量,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市场和舆论手段,强化应对人口老龄化能力建设,重点处理好政府、社会、家庭和老年人养老关系。在政府层面,着力构建体系,坚持保障基本;在社会层面,创新体制机制,激发社会活力,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的主体作用;在家庭层面,培育家庭责任感和扶持力,树立良好家风,促进亲情关爱;在老年人层面,倡导积极健康老龄化的理念。全面实施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和居家养老服务主体的市场化改革,实行公办民营、市场化定价、评估准入、公开轮候等改革举措。老龄工作向主动应对转变,向统筹协调转变,向加强全生命周期养老准备,向同时注重老年人物质文化需求、全面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转变。
  
  (二)强化管理制度建设
  制定和完善老年人权益保障方面的配套政策,逐步提高政策措施的系统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建立老年人状况统计调查和发布制度、相关保险和福利及救助相衔接的长期照护保障制度、老年人监护制度、养老机构分类管理制度,制定家庭养老支持政策、农村留守老人关爱服务政策、扶助老年人慈善支持政策、为老服务人才激励政策,促进各种政策制度衔接,增强政策合力。建立涵盖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无缝对接程度、老年人护理服务质量、老年人满意度方面的评估体系,落实医养结合工作。
  
  (三)完善资金投入机制
  积极鼓励引导社会资金投入老龄事业,政府投入重点由补供方向补需方转变,政府角色定位由直接生产方向服务购买方和监管方转变,形成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以竞争择优选择包括民营和国有企业在内的社会资本,汇聚社会力量增加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并根据绩效评价给予合理回报。鼓励非政府的企业主体、民间资本、社会资金以PPP模式参与医疗养老等特许权管理项目建设,破解民生项目建设融资难题,缓解财政资金压力。
  
  (四)加快人才队伍建设
  研究制订养老机构医护人员培养政策,将老年医学、康复护理人才作为急需人才纳入卫生技术人员培训和临床骨干医师培训项目,通过统一指导、同等对待和激励政策,引导医护人员到医养结合机构执业。推动有关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等设置涉老专业和课程,落实“入职奖补”措施,培养形成职业化、专业化的养老服务队伍,实现养老护理人员95%以上持证上岗,加强专业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培育为老服务社会组织及老年社团,充分发挥其在老龄工作中的独特作用。
  
  (五)完善督查评估机制
  强化各级老龄工作机构整合资源和综合协调能力,充分发挥老龄委成员单位的作用,由各成员单位按照工作职能,把老龄工作纳入本部门的规划。依照规划,由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制定分解实施方案。2018年,对本规划落实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并根据实际情况,适当修正部分指标;2020年底,进行终期评估。
   
  抄送:市发改委。
  张仲灿部长,戚哮虎副市长,吴键主任,赵国钦副秘书长。
  杭州市老龄工作委员会               2016年7月15日印发
 
链接交换请加微信:ZMYL123
养老服务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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