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庆市城区2017-2020年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方案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11-20

 
宜政办秘〔2017〕13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安庆市城区2017-2020年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方案》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安庆市城区2017-2020年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方案
  
  为深入推进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和城区养老服务业发展,更好地满足群众基本公共养老服务需求,把安庆市城区打造成在全国有一定影响力的养老示范基地和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培训基地,现制定安庆市城区2017-2020年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保障基本,适度普惠。对特困老年人实行政府供养,对低收入困难老年人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提供养老基本公共服务。逐步扩大受益人群覆盖面,实现养老基本公共服务适度普惠。
  (二)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各区政府、安庆经开区管委会是属地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责任主体,相关职能部门结合自身职责,积极参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作、资源共享、服务互补、合力推进的工作机制。
  (三)放开市场,社会参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的主体作用。优化发展环境,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积极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养老服务业,充分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
  
  二、主要任务
  
  (一)完善养老服务设施
  1.落实城市社区养老服务用房。2017年,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率达到80%;2018年,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率达到100%。新建住宅小区按每百户20至30平方米标准由开发商配建并无偿交付属地政府使用;已建成住宅小区由各区政府按每百户15至20平方米的标准负责配建;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区没有养老服务设施或现有设施没有达到规划和建设指标要求的,各区政府要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提供养老服务用房,国有闲置资源应优先用于养老服务用房建设。(责任单位:各区政府、安庆经开区管委会、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规划局)
  2.加快标准化居家养老服务站建设。2020年前,城区178个社区实现标准化居家养老服务站全覆盖。2017至2019年利用世行贷款资金新建、改扩建127个居家养老服务站(2017年完成43个,2018年完成40个,2019年完成44个),剩余51个居家养老服务站由各区政府负责建设。(责任单位:各区政府、安庆经开区管委会、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
  3.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全面落实《安庆市推进社会力量参与基本公共服务若干政策》,确保到2020年,市城区每千名老年人床位拥有数达到45张以上。2017年社会办养老机构新增床位378张;2018年至2020年,社会办养老机构新增床位2350张。(责任单位:各区政府、安庆经开区管委会、市民政局、市财政局)
  (二)推进养老服务社会化
  4.深化公办养老机构改革。2017年,完成安庆市社会福利院社会化运营工作。到2020年,将安庆市社会福利院社会化运营项目打造成在全国有影响力的机构养老示范基地、安宁疗护中心和养老服务人才实训基地。推进市城区农村敬老院社会化运营,2017年,城区18个农村敬老院社会化运营不少于3个;2018年,不少于8个;到2020年,市城区农村敬老院基本实现社会化运营。(责任单位:各区政府、安庆经开区管委会、市民政局)
  5.推进标准化居家养老服务站社会化运营。巩固现有居家养老服务站社会化运营成果,提升质量,打造品牌。新建、改扩建站点统一打包招标,交由知名养老企业或社会组织运营。到2020年,全面实现居家养老服务站社会化、连锁化、品牌化运营。(责任单位:各区政府、安庆经开区管委会、市民政局)
  6.扩大低收入老年人基本公共服务覆盖面。到2020年,市城区低收入老年人服务补贴覆盖面达到100%。加大政府购买养老服务项目实施力度,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生活护理、助餐服务、助行助医、康复护理等为老服务项目,将符合条件的城市三无对象,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A类低保家庭、计生困难家庭中的老年人,B类低保家庭中的重度残疾老年人等优先纳入服务范围。2017年,市城区低收入老年人服务补贴覆盖面达到30%以上。(责任单位:各区政府、安庆经开区管委会、市民政局、市财政局)
  (三)提升养老服务质量
  7.强化养老机构安全管理。2017年底,社会办养老机构消防设施100%达标,2018年底,市城区农村敬老院全部完成消防设施改造。对消防设施未达标和经整改仍不达标的养老机构及时关停。(责任单位:各区政府、安庆经开区管委会、市民政局、市消防支队)
  8.实施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研编《安庆市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及服务规范》《安庆市养老机构管理服务规范》《安庆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规范》,适时申报并争创省地方标准、行标和国标。(责任单位:市工商质监局、市民政局)
  9.加强养老机构“四师”配备。2017年,市城区100张床位以上的养老机构先行配备社会工作师、康复师、营养师、药剂师。到2020年,市城区养老机构全部配备到位。(责任单位:各区政府、安庆经开区管委会、市民政局)
  (四)建设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培训基地
  10.促进产业研究。加强与中国公益研究院、国家康复中心、中国老年产业协会等养老研究机构的合作交流,积极引进设立分支机构,开展医疗康复、涉老金融保险、老年用品生产制造、老年旅游市场开发等养老产业研究。(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科技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人民银行、市旅游局)
  11.深化校企合作。鼓励养老机构与安庆师范大学、安庆医专、安庆职业技术学院等开展合作,通过联合办学、订单培养、在职培训、考察交流、异地实习等形式建立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培训基地。(责任单位:安庆师范大学、安庆医专、安庆职业技术学院、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
  12.培养专业人才。实施“555”培训计划,在市城区培训养老机构院长50名、专业护理人员500名、为老服务志愿者5000名。开展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对经培训后取得“四师”(社会工作师、康复师、营养师、药剂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服务人才,纳入基本公共服务若干政策奖补范围。(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
  (五)促进医养融合发展
  13.建立医养资源互补机制。整合市城区基层医疗和养老服务资源,出台《安庆市基层医疗养老资源融合发展实施办法》。建立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转介服务的绿色通道,实现老年人治疗期住院、康复期护理、稳定期照料等服务的有机衔接。(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4.打造医养结合示范项目。2017年至2020年,新建、改建医养结合护理型床位2200张,护理型床位占养老机构床位总数的30%以上。将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纳入长期护理保险服务协议机构。力争建成省级医养结合综合示范区1个、医养结合示范项目5个、社区医养结合示范中心项目10个。(责任单位:各区政府、安庆经开区管委会、市卫生计生委、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
  15.建设安宁疗护中心。在民政、卫生双许可前提下,依托安庆市社会福利院建设安宁疗护中心,为疾病终末期患者提供身体、心理、精神等方面的照护和人文关怀等服务。(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卫生计生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六)培育养老新业态
  16.推动养老产业化发展。2017年,基本建成安庆市健康养老示范园。通过园区示范引领、机构孵化带动、服务创新拓展,推动康复辅具研发生产、老年用品市场等养老全产业链开发。(责任单位:各区政府、市民政局、市发展改革委)
  17.实现养老信息化服务。建成安庆市居家养老信息服务中心。2017年加快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建设,开通12349公益服务热线(养老“110”),完成市城区老年人基本信息采集、录入。实现机构养老、社区居家养老、养老服务企业等信息一体化管理,打造城区养老“十分钟服务圈”。(责任单位:各区政府、安庆经开区管委会、市民政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政府和市民政局等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分析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细化工作措施,形成共同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工作合力。市政府将对方案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督查结果和工作成效纳入政府目标绩效考核。
  (二)提升保障能力。各区政府要加大资金投入,保障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所需经费的落实,兑现养老服务投资奖补、建设补助、运营补贴、税费减免等各项扶持政策。加强监管,建立养老服务准入、退出、监管制度,加大执法力度,规范养老服务市场行为。
  (三)营造良好氛围。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工作职责,注重典型培育,强化舆论宣传,开发服务项目,引导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队伍等积极参与为老服务,在全社会进一步形成尊老、爱老、助老、孝老的良好风气。
  各县(市)可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方案。
  
链接交换请加微信:ZMYL123
养老服务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招贤纳士 | 网站声明
中国养老网是全国养老服务业领先的资讯发布传播平台 创建中国养老智库
Copyright © 2014 中国养老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1035259号
网站设计著作权已注册 侵权必究
扫一扫,关注养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