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民政局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天津市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实施意见(2018-2020年)》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天津工信部  2018-05-24

津工信电子〔2017〕4号  
各有关单位: 
  按照《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7-2020年)》(工信部联电子〔2017〕25号)要求,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民政局、市卫生计生委联合制定了《天津市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实施意见(2018-2020年)》,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      市民政局     市卫生计生委 
 2017年7月10日
 
  (联系人:市工业和信息化委电子信息产业处 李琦; 联系电话:83608020) 
  (此件主动公开) 
 
天津市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实施意见 (2018-2020年) 
 
  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印发的《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7-2020年)》(工信部联电子〔2017〕25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快我市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培育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促进信息消费增长,推动信息技术产业转型升级,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基本思路 
  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样化健康养老服务需求为目标,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对智慧健康养老产业的提质增效支撑作用,丰富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智能硬件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产品供给,创新服务模式,有效促进信息产品与医疗卫生资源和养老服务的资源优化配置和使用效率提升,实现个人和家庭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养老服务需求,通过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促进我市健康养老产业转型升级。 
  (二)发展目标 
  到2020年,在居家、社区和机构三个层面,坚持“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基本思路,基本形成具有天津特色的智慧健康养老产业模式,建立一批智慧健康养老应用示范基地,培育一批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行业领军企业和智能健康养老服务产品,打造一批智慧健康养老服务品牌。健康管理、居家养老等智慧健康养老服务基本普及,智慧健康养老服务质量效率显著提升。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环境不断完善,信息安全保障能力较大提升。 
 
  二、重点任务 
 
  (一)推动关键技术产品研发 
  1.突破一批智能健康养老终端核心关键技术 
  支持企业开展医疗健康电子产品和系统的研发,促进健康保健、居家养老等智能终端与系统的完善。发展适用于智能健康养老终端的低功耗、微型化智能传感技术,室内外高精度定位技术,大容量、微型化供能技术,低功耗、高性能微处理器和轻量操作系统。突破适用于健康管理终端的健康生理检测、监测技术。支持大容量、多接口、多交互的健康管理平台集成设计。推进健康状态实时分析、健康大数据趋势分析等智能分析技术的发展。
  2.丰富智能健康养老服务产品供给 
  针对个人、家庭、社区、机构等不同应用环境,发展健康管理类智能可穿戴设备、便携式健康监测设备、自助式健康检测设备、智能养老监护设备、家庭智能服务机器人等,满足多样化、个性化健康养老服务需求。加强健康养老终端设备的适老化设计与开发,提高产品安全性、可靠性和实用性。 
  重点发展: 
  健康管理类智能可穿戴设备。重点发展健康智能手环、健康智能腕表等智能可穿戴监护设备,对血压、血糖、血氧、心率、体温等健康指标进行实时、连续监测,通过移动互联网,实现在线即时管理和预警。
  便携式健康监测设备。重点发展用于个人、家庭、社区医疗机构的集成式、分立式智能健康监测设备,并能借助在线管理系统实现远程健康管理等功能。
  自助式健康检测设备。重点发展用于社区机构、公共场所的自助式智能健康检测设备,便于用户在不同社区、机构中随时、随地、自助地完成基础健康状态检测,提升用户自我健康管理的能力水平。
   智能养老监护设备。重点发展用于家庭养老及社区、机构养老的智能轮椅、监护床等智能监测、康复、看护设备,开发预防老年痴呆症患者走失的高精度室内外定位终端,实现自主自助的养老功能,提高用户自主养老、自主管理的能力,提升社会和家庭养老资源的使用效率。
  家庭智能服务机器人。重点发展满足个人和家庭家居作业、情感陪护、娱乐休闲、残障辅助、安防监控等需求的智能服务型机器人,提供轻松愉快、舒适便利、健康安全的现代家庭生活,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
  3.发展健康养老数据管理与服务系统
  运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手段,推进智慧健康养老应用系统集成,整合涉及医疗机构的老年健康信息及养老机构的服务资源,建立老年健康动态监测机制,为老年人提供智慧健康养老服务。发展健康养老数据管理和智能分析系统,实现健康养老大数据的智能判读、分析和处理,提供便捷、精准、高效的健康养老服务。
  (二)推广智慧健康养老服务
  1.培育智慧健康养老服务新业态
  推动企业和健康养老机构充分运用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创新发展慢性病管理、居家健康养老、个性化健康管理、互联网健康咨询、生活照护、养老机构信息化服务等健康养老服务模式。
  一是企业与社区对接。政府(社区)与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企业洽谈,共商合作,打通养老服务进社区、进家庭的“最后一公里”。
  二是服务与需求对接。针对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支持企业开发适合居家养老的的产品和服务模式。
   三是政策与市场对接。支持开展智慧健康养老服务应用示范,吸引相关养老企业进驻各类养老服务设施,以线上线下服务进入社区和养老家庭。
   2.推进智慧健康养老商业模式创新
  充分发挥市场主体作用,积极探索民办公助、企业自建自营、公建民营等多种运营模式,鼓励社会资本投入,推进基本、保障性服务由政府保底购买,高端、个性化需求由市场调配的运作机制,推动用户、终端企业、系统集成平台、健康养老机构、第三方服务商等实现共赢,形成可持续、可复制的成熟商业模式。继续推广在我市具有代表性的智能居家养老服务模式。
  (三)加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1.建设技术服务平台
  鼓励行业领军企业和社会组织建立智慧健康养老产业研发创新中心,解决行业共性技术供给不足问题,不断创新产业生态体系。集聚我市在产学研医等各方面资源,支持企业加大在关键技术、核心器件、重点产品研发,产品检测认证、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投入,提升智慧健康养老产业的协同创新能力和产业化能力。
  2.建设信息共享服务平台
  整合现有健康信息、养老信息等区域分散的信息平台,建设全市统一规范、互联互通的健康养老信息共享系统,积极推动各类健康养老机构和服务商之间的信息共享、深度开发和合理利用,开展健康养老大数据的深度挖掘与应用。
  3.建设创新孵化平台
  支持智慧健康养老领域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等创业支撑平台建设,鼓励创客空间、创业咖啡、创新工场等新型众创空间发展,推动建立一批智慧健康养老产业生态孵化器、加速器。
  (四)加强智慧健康养老服务网络建设和网络安全保障
  加强宽带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打造覆盖家庭、社区和机构的智慧健康养老服务网络。落实智慧健康养老服务平台网络安全防护要求,提高防攻击、防病毒、防窃密能力。加强智慧健康养老个人信息保护,严格规范用户个人信息的收集、存储、使用和销毁等行为。落实数据安全和用户个人信息保护安全标准要求,加强智慧健康养老服务平台的数据管理和安全管控。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推进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市级联席会议制度,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卫生计生委等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密切协作配合,共同研究解决实施意见落实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推动此项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强化分工落实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卫生计生委、市委网信办等部门明确各部门资源投入,形成合力,联合开展试点示范,科学组织实施,总结先进经验及时向全市推广。各区政府要对照实施意见,明确责任划分,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措施,确保实施意见各项任务措施落实到位。
  (三)完善资金投入
  充分发挥市级、区级各类财政资金扶持作用,推动各部门资金集约化整合和精准投放,加大对智慧健康养老的扶持力度。探索与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合作,充分发挥国有资本的引领和放大作用,通过发起设立智慧健康养老产业投资基金等方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与政府资金形成支持合力。积极推进政府购买智慧健康养老服务,逐步扩大购买服务范围,完善服务内容。探索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智慧健康养老服务推广。
  (四)培育规范市场
  鼓励企业和机构加强对消费者的使用培训。在基本、保障性服务由政府保底购买的前提下,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通过补贴等形式支持家庭和个人购买使用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和服务。
  (五)开展试点示范建设
  按照企业主体、政府扶持、市场化运作的方式,开展覆盖多级区域、多种类型的应用试点,积极培育我市智慧健康养老示范企业,建设智慧健康养老示范社区,探索创建具有天津特色、产业联动的智慧健康养老示范基地。引导医院、养老机构、社区服务中心和相关企业机构参与支持试点项目建设,支持企业探索可推广、可复制的智慧健康养老服务模式,为智慧健康养老服务提供优质的医疗、养老资源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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