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印发2018年投资养老服务工程包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   来源: 福建省民政厅  2018-05-15

闽民养老〔2018〕70号 
各设区市民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投资工程包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18〕30号)部署,我厅结合养老服务投资工程包的内容和各地上报情况,制定了《2018年投资养老服务工程包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福建省民政厅
  2018年5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18年投资养老服务工程包实施方案
   
  为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投资工程包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18〕30号)部署,加快推进投资养老服务工程包项目落地,确保年度目标任务顺利完成,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按照省委十届三次、四次、五次全会和2018年省“两会”部署要求,突出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继续加大养老事业补短板工作力度,进一步优化养老服务设施布局,科学增加养老服务设施总量,结合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实施投资养老服务工程包,全年完成15亿元以上的投资目标任务。
 
  二、目标任务
 
  按照省政府养老服务工程全年完成15亿元以上的投资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地市的具体任务为:福州市2.0亿元,厦门市1.6亿元,漳州市2.0亿元,泉州市1.5亿元,三明市1.5亿元,莆田市1.5亿元,南平市1.3亿元,龙岩市2.0亿元,宁德市1.5亿元,平潭综合实验区0.1亿元(具体项目表另发)。
 
  三、工作机制
 
  (一)建立社会参与机制。各级民政部门要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养老服务工程包项目建设,加快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改革,鼓励国有企业、民营企业或社会组织规模化承接、连锁化运营各类公办养老服务设施,充分发挥社会力量主体作用,提高民营养老床位占比。要充分利用今年“6.18”养老项目成果交易会平台,抢抓机遇、主动作为,加大项目招商引资和推介对接力度,推动养老服务工程包落地实施。
  (二)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在确保各地年度目标任务不减的前提下,省民政厅将根据具体项目实施情况,对工程包实行动态管理,实时更新工程包内容,及时核减或调整因不可抗拒因素,确定无法开工的项目。各地要定期将工程包实施推进总体情况(主要包括投资完成情况、有关机制创新和配套政策情况、推进实施经验和做法等)、项目进展情况、需要省厅层面协调解决问题等,连同投资工程包进展情况表、完成投资汇总表(见附件1)报送省厅项目办。
  (三)建立挂钩责任机制。结合厅领导和机关干部挂钩联系基层工作,加强对挂钩联系市、县(区)项目建设的督促指导。每个挂钩联系的厅机关干部应主动介入,全程参与所挂地区民政项目的调研论证、方案设计、施工建设等各环节,全面准确掌握项目进展情况,帮助对接奖补政策,适时进行现场督察等,推动所挂地区民政项目落实落地。
  (四)建立正向激励机制。将各地完成养老服务工程包情况融入“2018年养老项目建设行动计划”中统一考评,对养老项目建设推动有力、成效明显,年终考评成绩前6名的设区市进行通报表彰,在安排下一年度养老服务项目时予以倾斜,并通报各设区市党委政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民政部门要充分认识实施养老服务工程包对补齐养老事业发展短板、促进有效投资、创造有效供给和吸引社会投资具有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将目标任务落实到具体责任单位、责任人。要倒排项目建设进度,及时跟踪和调度推进工程包实施,针对工程包实施中的堵点和难点问题,因包施策、分类施法,促进工程包项目顺利实施。
  (二)注重统筹协调。养老服务工程包是我省“补短板、惠民生”的一项重要内容,涉及多个部门、多个领域,各级各地民政部门不仅要负责做好项目规划选址、征迁交地、捆绑实施、落地建设等工作,还要注重加强与发改、国土、住建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对实施过程中的突出困难和问题及时提请地方政府研究解决。
  (三)强化跟踪督查。建立投资养老服务工程包月报制度,由设区市民政部门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于每月3号前,将包含为民办实事项目在内的工程包实施推进总体情况、投资完成情况、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等有关信息报送省民政厅项目办(附件1、附件2、附件3)。各级民政部门实施工程包情况将纳入重点督查范围,省厅将于7月和11月组织开展养老服务工程包专项督查,实地走访具体项目实施单位,协调解决工程包实施过程中的困难,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指出并督促整改。
  各设区市民政局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应于5月底制定出台具体实施方案,报送省民政厅项目办。联系人及电话:林飞,0591-87676231,电子邮箱:350101@cndr.gov.cn。
  附件:1.2018年养老服务工程包进展情况月报表
        2.2018年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进展月报表
        3.为民办实事项目具体进度详表(报送电子表)
        4.2018年为民办实事项目建设及投资任务分解
  5.2018年全省实施养老服务工程包联系人  
 
链接交换请加微信:ZMYL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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