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建立慢性病和健康管理中心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海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06-13

琼卫疾控〔2018〕24号
  各市、县(区)、自治县卫生计生委,三沙市社会事业与后方基地管理局、洋浦卫生计生局,驻琼部队医院,委属有关单位:
  为遏制我省慢性病快速上升势头,提升我省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水平,根据《“健康海南2030”规划纲要》和《海南省防治慢性病中长期规划(2017—2025年)》要求,我省将进一步加强慢性病防控体系建设,在所有县级以上综合医院建立慢性病和健康管理中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完善体系,建立健全慢性病和健康管理中心
  各地、各单位要进一步健全完善与居民健康需求相匹配、体系完整、分工协作、优势互补、上下联动的整合型慢性病综合防控体系,并于2018年9月30日前在所有县级以上综合医院建立慢性病和健康管理中心,以及医院促进临床医生参与慢性病和健康管理的制度。要充分利用省级卫生健康信息平台,逐步构建连接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互联互通的全省慢性病和健康管理网络,建立多层次临床医生库,实现医患之间无障碍互动,开展移动健康咨询、医疗答疑和辅导;并建立信息共享、互联互通机制,推进慢性病防、治、管整体融合发展。
          二、明确职责,充分发挥慢性病和健康管理中心作用
  各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明确县级以上综合医院慢性病和健康管理中心在慢性病综合防治服务与管理工作中的职责和功能定位,发挥慢性病和健康管理中心作用,落实医疗卫生服务功能,做好慢性病患者的诊断和治疗、信息管理和质量控制,以及健康教育等工作,努力提高慢性病患者规范管理率和控制率,实现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的转变。
  三、加强建设,逐步完善慢性病和健康管理中心
  各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县级以上综合医院慢性病和健康管理中心队伍建设,确保慢性病和健康管理中心配有专业人员,保障有足够能力承担日益增加的慢性病防治工作任务,进一步壮大慢性病防控工作队伍,提升全省慢性病综合防控水平。  
                                                  海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6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海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6月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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