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团办公厅关于印发《兵团防治慢性病中长期规划(2017-2025年)》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兵团办公厅  2018-06-11

各师(市)、院(校),兵团机关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兵团防治慢性病中长期规划(2017-2025年)》已经兵团领导同志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办公厅
  2017年12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兵团防治慢性病中长期规划(2017-2025年)
 
  为贯彻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全面推进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降低疾病负担,提高兵团人均健康期望寿命,保护和增进职工群众身体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防治慢性病中长期规划(2017-2025年)的通知》(国办发〔2017〕12号)要求,结合兵团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 兵团防治现状
 
  本规划所称慢性病主要包括心脑血管疾病、癌症、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糖尿病和口腔疾病,以及内分泌、肾脏、骨骼、神经等疾病。慢性病是影响兵团居民健康和生活质量的重要疾病,其发生和流行与经济社会、生态环境、文化习俗和生活方式等因素密切相关。“十二五”期间,在各级党政的重视下,在相关部门的大力配合下,兵团慢性病防治工作以创建示范区为抓手,以实施慢性病防控项目为手段,突出抓好监测工作,全力推进高血压、糖尿病、脑卒中患者健康管理和癌症早诊早治,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不断深入,重点慢性病管理水平不断提高,慢性病防治体系不断完善,慢性病防治工作取得较好的成效。
  目前,兵团慢性病死亡人数占全部死亡人数的比例已达到85.58%,其中前三位死因是心脑血管疾病、肿瘤(癌症)、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分别占全部死亡的42.76%、23.65%、14.83%。慢性病已成为影响兵团职工群众健康和生活质量的主要疾病,防治工作仍面临严峻挑战,全社会对慢性病严重危害认识不足,党政主导、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尚未完全建立,慢性病防治网络尚不健全,卫生资源配置不合理,人才队伍建设亟待加强,慢性病防治工作还不能适应兵团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需要,距职工群众不断提高的健康需求还有较大差距,已成为影响兵团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公共卫生问题。
 
  二、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疆方略和对兵团的定位要求,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九届四次全会和兵团党委七届二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正确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以提高职工群众健康水平为核心,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动力,以控制慢性病危险因素、建设健康支持性环境为重点,以健康促进和健康管理为手段,提升全民健康素质,降低高危人群发病风险,提高患者生存质量,减少可预防的慢性病发病、死亡和残疾,实现由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促进全生命周期健康,提高居民健康期望寿命,为推进健康兵团建设发挥作用。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统筹协调。统筹各方资源,健全党政主导、部门协作、动员社会、全民参与的慢性病综合防治机制,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调动社会和个人参与防治的积极性,营造有利于慢性病防治的社会环境。
  坚持共建共享。倡导“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促进职工群众形成健康的行为和生活方式。构建自我为主、人际互助、社会支持、政府指导的健康管理模式,将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贯穿于全生命周期,推动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享有。
  坚持预防为主。加强行为和环境危险因素控制,强化慢性病早期筛查和早期发现,推动由疾病治疗向健康管理转变。加强医防协同,坚持中西医并重,为职工群众提供公平可及、系统连续的预防、治疗、康复、健康促进等一体化的慢性病防治服务。
  坚持分类指导。根据不同区域、不同人群慢性病流行特征和防治需求,确定针对性的防治目标和策略,实施有效防控措施。充分发挥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的典型引领作用,提升兵团慢性病防治水平。
  (三)规划目标。
  ——到2020年,慢性病防控环境显著改善,降低因慢性病导致的过早死亡率,力争30-70岁人群因心脑血管疾病、癌症、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和糖尿病导致的过早死亡率较2015年降低10%。
  ——到2025年,慢性病危险因素得到有效控制,实现全人群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力争30-70岁人群因心脑血管疾病、癌症、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和糖尿病导致的过早死亡率较2015年降低20%。逐步提高兵团人均健康期望寿命,有效控制慢性病疾病负担。
  兵团慢性病防治中长期规划(2017—2025年)主要指标

 

主要指标

基线

2020年

2025年

属性

心脑血管疾病死亡率(1/10万)

*241.3/10万

下降10%

下降15%

预期性

总体癌症5年生存率(%)

*30.9%

△提高2%

△提高5%

预期性

高发地区重点癌种早诊率(%)

40%

48%

55%

预期性

70岁以下人群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死亡率(1/10万)

△38.9/10万

下降10%

下降15%

预期性

40岁以上居民肺功能检测率(%)

*7.1

15%

25%

预期性

高血压患者管理人数(万人)

16. 69

21

25

预期性

糖尿病患者管理人数(万人)

7. 55

10

12

预期性

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

43. 3

60%

70%

预期性

35岁以上居民年度血脂检测率(%)

*19.4%

25%

30%

预期性

65岁以上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率(%)

54. 8%

65%

80%

预期性

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10%

大于20%

25%

预期性

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师覆盖率(%)

78%

93%

100%

预期性

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

35

40

41

预期性

15岁以上人群吸烟率(%)

△23.8%

△控制在22%以内

△控制在20%以内

预期性

人均每日食盐摄入量(克)

10. 2

下降10%

下降15%

预期性

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覆盖率(%)

7. 1%

15%

20%

预期性

 
 
  
  注:标注*指标数为全国平均值,标注△指标为自治区指标。
 
  三、 策略与措施
 
  (一)进一步完善慢性病综合防控体系,推进医防融合工作机制。
  1. 健全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兵团防治重大疾病工作联席会议机制,认真落实国家防治慢性病的政策和措施,切实解决慢性病防治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紧密结合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优化健康服务,落实各项防治措施,形成党政主导、部门协作、全社会参与、专业机构支持的慢性病防治工作格局,促进卫生服务模式从疾病管理向健康管理转变。(兵团防治重大疾病工作联席会议各相关部门)
  2. 加强慢性病防治能力建设。加大对慢性病防控的投入,完善机构建设,充实防治队伍,充分发挥公共卫生专业机构技术支持作用。在条件成熟的师市依托现有资源建设心血管病、癌症等慢性病区域防治中心和防治技术指导中心,努力构建中医专科防治体系。明确具体的医疗机构承担对辖区内心脑血管疾病、癌症、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防治的技术指导。二级以上医院要配备专业人员,履行公共卫生职责,做好慢性病防控工作;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设置专门科室和人员,履行慢性病防治工作职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根据工作实际,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满足慢性病防治需求。(兵团卫生计生委牵头负责,兵团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分别负责)
  3. 完善防治结合工作策略。将慢性病防治工作与师市、团场医疗卫生机构改革有机结合起来,构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三位一体”慢性病防治责任共同体,加强医防合作,完善分工协作、优势互补的合作机制,推进慢性病预防、治疗、管理等工作融合发展。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开展慢性病及其危险因素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综合防控干预策略与措施实施指导和防控效果考核评价;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承担慢性病病例登记报告、危重急症病人诊疗工作并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技术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具体实施人群健康促进、高危人群发现和指导、患者干预和随访管理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兵团卫生计生委负责)
  4. 完善监测评估体系。完善全人群死因监测和肿瘤登记报告制度,健全慢性病与营养监测信息网络报告机制,建立兵团慢性病数据库,逐步实现重点慢性病发病、患病、死亡和危险因素信息实时更新,定期发布慢性病相关监测信息。组织开展重点慢性病流行病学调查以及营养和慢性病危险因素健康干预与疾病管理队列研究,运用大数据等技术,加强信息分析与利用,掌握高血压、糖尿病、脑卒中、癌症等主要慢性病患病现状、影响因素、流行规律和疾病负担,确定主要健康问题,为制定慢性病防治政策与策略提供循证依据。加强水、土壤、空气等环境介质和工作场所等环境质量、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逐步实现跨行业跨部门跨层级的纵向报告和横向交换,动态实施环境、食物等因素与健康的风险评估与预警。(兵团科技局、公安局、民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环保局、农业局、卫生计生委分别负责)
  (二)加强危险因素控制,建设健康支持环境。
  1. 建设健康的生产生活环境。推动绿色清洁生产,改善作业环境,严格控制尘毒危害,强化职业病防治,整洁城乡卫生,优化人居环境,加强文化、科教、休闲、健身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强化环境保护和监管,落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污染物综合控制,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饮用水水源水质和土壤环境质量。建立健全环境与健康监测、调查、风险评估制度,降低环境污染对健康的影响。加大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力度,建设健康步道、健康主题公园等运动健身环境,提高各类公共体育设施开放程度和利用率,推进公共体育设施和符合开放条件的学校、企事业单位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形成覆盖城乡、比较健全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推动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兵团发展改革委、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环保局、卫生计生委、安全监管局分别负责)
  2. 政策支持。将健康理念融入公共政策,全面推进公共场所禁烟工作,积极开展无烟环境建设,加大公共场所控烟监督执法力度,逐步实现室内公共场所全面禁烟。加强烟酒销售与监管,严格执行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的有关法律规定,减少职工有害饮酒。加强食品安全和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调整和优化食物结构,倡导膳食多样化,推行营养标签,鼓励职工群众购买消费低糖、低脂、低盐等营养健康食品。(兵团工信委、财政局、建设局、农业局、商务局、卫生计生委、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别负责)
  3. 示范引领。在全兵团积极推广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的先进经验,全面提升示范区建设质量,培育适合不同师域特点的慢性病综合防控模式。示范区建设要紧密结合卫生团场创建和健康团场建设要求,与分级诊疗、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相融合,在强化党政主体责任、落实各部门工作职责、提供全人群全生命周期慢性病防治管理服务等方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全兵团慢性病防治管理水平整体提升。到2020年,兵团建设2个国家级或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到2025年建设3个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兵团卫生计生委负责)
  (三)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提升职工健康素质。
  1. 深入开展慢性病防治宣传教育。坚持预防为主、重心前移,强化全民健康教育,普及健康科学知识,建立健康知识和技能核心信息发布制度,教育引导职工群众树立正确健康观。充分利用电台、电视台、报纸和杂志等主流媒体和网络、微博等新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慢性病防治宣传教育。深入推进全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健康中国行等活动,提升健康教育效果。到2020年和2025年,居民重点慢性病核心知识知晓率分别达到60%和70%。(兵团卫生计生委牵头,兵团教育局、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分别负责)
  2. 普及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倡导“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不断提高职工群众的健康素养水平。加大学校健康教育力度,全面加强幼儿园、中小学营养均衡、口腔保健、视力保护等健康知识和行为方式教育,实现预防工作的关口前移。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工间健身和职工运动会、健步走、健康知识竞赛等活动。依托社区、连队组织志愿者、社会体育指导员、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等,科学指导大众开展自我健康管理。开发推广健康适宜技术和支持工具,增强群众维护和促进自身健康的能力。发挥中医药“治未病”优势,大力推广传统养生健身法。推进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全面开展“三减三健”(减盐、减油、减糖,健康口腔、健康体重、健康骨骼)等专项行动,到2020年,实现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师93%覆盖,2025年实现100%覆盖。(兵团卫生计生委牵头,兵团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工会、团委、妇联分别负责)
  (四)强化早期干预和管理,降低高危人群发病风险。
  1. 完善健康管理服务模式。明确健康管理的“四方责任”,即党政的指导责任、医疗机构的管理责任、家庭的互助责任、个人的自主责任。完善健康管理服务内容和流程,推进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逐步将符合条件的癌症、脑卒中等重大慢性病早诊早治适宜技术按规定纳入诊疗常规。探索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企业、公益慈善组织、商业保险机构等参与慢性病高危人群风险评估、健康咨询和健康管理,培育以个性化服务、会员制经营、整体式推进为特色的健康管理服务产业。(兵团卫生计生委牵头,兵团发展改革委、民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分别负责)
  2. 促进慢性病早期发现。各级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全面实施35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及时发现高血压患者和高危人群并提供干预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明确辖区主要健康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慢性病防治工作,逐步提供血糖血脂检测、口腔预防保健、简易肺功能测定和大便隐血检测等服务。逐步将临床可诊断、治疗有手段、群众可接受的疾病筛检技术列为公共卫生措施。在高危人群中逐步开展上消化道癌、宫颈癌等有成熟筛查技术的癌症早诊早治工作。加强健康体检规范化管理,健全学生健康体检制度,推广老年人健康体检,推动癌症、脑卒中、冠心病等慢性病的机会性筛查。加大早期防控能力。将口腔健康检查纳入常规体检内容,将肺功能检查和骨密度检测项目纳入40岁以上人群常规体检内容。(兵团卫生计生委牵头、兵团教育局、财政局分别负责)
  3. 开展健康干预。强化戒烟服务,依托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医疗机构,开设戒烟咨询热线,提供戒烟门诊等服务,提高戒烟干预能力。促进体医融合,在有条件的机构开设运动指导门诊,提供运动健康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逐步开展超重肥胖、血压血糖升高、血脂异常等慢性病高危人群的患病风险评估和干预指导,提供平衡膳食、身体活动、养生保健、体质辨识等咨询服务。鼓励慢性病患者和高危人群接种成本效益较好的肺炎、流感等疫苗。加大牙周病、龋病等口腔常见病干预力度,实施儿童局部用氟、窝沟封闭等口腔保健措施,12岁儿童患龋率控制在30%以内。重视老年人常见慢性病、口腔疾病、心理健康的指导与干预。探索开展集慢性病预防、风险评估、跟踪随访、干预指导于一体的健康管理服务模式。(兵团卫生计生委牵头、兵团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工会分别负责)
  (五)强化规范诊疗,提高治疗效果。
  1. 落实分级诊疗制度。优先将慢性病患者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范围,积极推进高血压、糖尿病、心脑血管疾病、肿瘤、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等患者的分级诊疗,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上下联动、急慢分治的合理就医秩序,健全治疗-康复-长期护理服务链。完善双向转诊程序,重点畅通慢性期、恢复期患者向下转诊渠道,逐步实现不同级别、不同类别医疗机构之间的有序转诊。(兵团卫生计生委负责)
  2. 提高诊疗服务质量。建设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信息化平台,加强慢性病诊疗服务实时管理与控制,持续改进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全面实施临床路径管理,规范诊疗行为,优化诊疗流程,努力缩短急性心脑血管疾病发病到就诊有效处理的时间,推广应用癌症个体化规范治疗方案,降低患者死亡率。基本实现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兵团卫生计生委负责)
  (六)完善保障政策,切实减轻群众就医负担。
  1. 完善医保和救助政策。继续完善兵团居民医保门诊统筹等相关政策,积极推进支付方式改革,建立居民异地就医即时结报制度,探索建立引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慢性病患者采取按人头打包付费等多种形式的付费方式。完善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的医保差异化支付政策,推动慢性病防治工作重心下移、资源下沉。按规定对符合条件的患慢性病的职工群众实施医疗救助。鼓励基金会等公益慈善组织将优质资源向贫困团场延伸,开展对特殊人群的医疗扶助。(兵团民政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卫生计生委分别负责)
  2. 保障药品供应。优先选用通过一致性评价的慢性病防治仿制药,对于国内尚不能仿制的,积极通过药品价格谈判等方法,合理降低采购价格。加强二级以上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药衔接。发挥社会药店在基层的药品供应保障作用,提高药物的可及性。老年慢性病患者可以由家庭签约医生开具慢性病长期药品处方,探索以多种方式满足患者用药需求。发挥中医药在慢性病防治中的优势和作用。(兵团发展改革委、商务局、卫生计生委、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别负责)
  (七)统筹社会资源,创新驱动健康服务业发展。
  1. 动员社会力量开展防治服务。鼓励、引导、支持社会力量举办的医疗、体检、养老和养生保健机构以及基金会等公益慈善组织、商业保险机构、行业协会学会、互联网企业等通过竞争择优的方式,参与所在区域医疗服务、健康管理与促进、健康保险以及相关慢性病防治服务,创新服务模式,促进覆盖全生命周期、内涵丰富、结构合理的健康服务业体系发展。建立多元化资金筹措机制,拓宽慢性病防治公益事业投融资渠道,鼓励社会资本投向慢性病防治服务和社区康复等领域。(兵团发展改革委、民政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卫生计生委分别负责)
  2. 促进医养融合发展。促进慢性病全程防治管理服务与居家、社区、机构养老紧密结合。深入养老机构、社区和职工家庭开展老年保健、老年慢性病防治和康复护理,维护和促进老年人功能健康。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设置医疗机构,有条件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和中医医院设置老年病科,增加老年病床数量,为老年人就医提供优先便利服务。加快推进面向养老机构的远程医疗服务试点。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老年人家庭建立签约服务关系,开展上门诊视、健康查体、健康管理、养生保健等服务。(兵团民政局、卫生计生委分别负责)
  (八)加强科技创新支撑,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应用。
  1. 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和适宜技术应用。加强恶性肿瘤、心脑血管等重大慢性病防治科研布局,推进相关科研项目。鼓励医院、高校、公共卫生专业机构、企业等以信息、生物和医学科技融合发展为引领,加强慢性病防治应用研究和转化医学研究。统筹优势力量,推进慢性病致病因素、发病机制、预防干预、诊疗康复等研究。针对中医药具有优势的慢性病病种,总结形成慢性病中医健康干预方案并推广应用。结合慢性病防治需求,遴选成熟有效的慢性病预防、诊疗、康复保健适宜技术,加快成果转化和应用推广。开展慢性病社会决定因素与疾病负担研究,探索有效的慢性病防控路径。在专业人才培养培训、信息沟通及共享、防治技术交流与合作、能力建设等方面积极参与国内外慢性病防治交流与合作。(兵团科技局牵头,兵团卫生计生委、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别负责)
  2. 推动互联网创新成果应用。积极推动全兵团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建设,推进“互联网+健康”医疗服务,发展智慧健康产业,探索慢性病健康管理服务新模式。完善移动医疗、健康管理制度和标准规范,推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与健康相关产业的深度融合,充分利用信息技术丰富慢性病防治手段和工作内容,推进预约诊疗、在线随访、疾病管理、健康管理等网络服务应用,提供优质、便捷的医疗卫生服务。(兵团发展改革委、工信委、卫生计生委分别负责)
 
  四、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师市要落实领导责任、保障责任、管理责任和监督责任,要将慢性病防治作为一项重要民生工程列入议事日程,确定工作目标和考核指标,建立激励机制和问责制度,制定本师市慢性病防治规划及实施方案,建立完善慢性病防治协调机制,不断完善组织管理体系、调整充实工作队伍,强化分类指导和工作督导,大力加强社会动员,确保有序有力推进相关工作。(各师市负责)
  (二)落实部门责任。兵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本规划,并开展监督评估。发展改革部门要将慢性病防治列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加强慢性病防治能力建设。财政部门要按照兵团卫生投入政策要求落实相关经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和卫生部门要进一步完善门诊相关保障政策和支付机制,发挥医保控费作用。教育、科技、工业和信息化、民政、建设、农业、商务、宣传、安全监管、食品药品监管、工会、妇联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形成慢性病防治工作合力。(各相关部门分别负责)
  (三)加强人才培养。加强医教协同,深化院校教育改革,注重对医学生慢性病防治相关知识和能力的教育培养。完善有利于人才培养使用的政策措施,加强健康教育、健康管理、医疗、公共卫生、护理、康复、中医药及体育等领域人才培养。支持有条件的高校设立健康促进、健康管理等相关专业。加强有针对性的继续医学教育,着力培养慢性病防治复合型、实用型人才。在全科医生、住院医师和公共卫生医师规范化培训中,强化慢性病防治内容。完善专业技术职称评价制度,促进人才成长发展和合理流动。(兵团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卫生计生委分别负责)
  (四)营造良好氛围。各师市、各部门要广泛宣传党和国家关于维护促进人民健康的重大战略思想和方针政策,宣传兵团实施慢性病综合防控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和策略措施。加强正面宣传、舆论监督、科学引导和典型报道,增强社会对慢性病防治的普遍认知,提高公众的认知度和参与意识,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慢性病防治的良好氛围。(各师市,兵团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卫生计生委分别负责)
 
  五、 督导与评估
 
  按照规划责任分工,各相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及时掌握工作进展,定期交流信息,联合开展督查和效果评价,督促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师市要建立监督评价机制,组织开展规划实施进度和效果评价,将规划实施情况作为党政督查督办的重要事项,推动规划各项目标任务落实。2020年,兵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各相关部门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中期评估,2025年,组织规划实施终期评估。(各师市,兵团卫生计生委、各相关部门分别负责)  
 

主要指标

基线

2020年

2025年

属性

心脑血管疾病死亡率(1/10万)

*241.3/10万

下降10%

下降15%

预期性

总体癌症5年生存率(%)

*30.9%

△提高2%

△提高5%

预期性

高发地区重点癌种早诊率(%)

40%

48%

55%

预期性

70岁以下人群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死亡率(1/10万)

△38.9/10万

下降10%

下降15%

预期性

40岁以上居民肺功能检测率(%)

*7.1

15%

25%

预期性

高血压患者管理人数(万人)

16. 69

21

25

预期性

糖尿病患者管理人数(万人)

7. 55

10

12

预期性

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

43. 3

60%

70%

预期性

35岁以上居民年度血脂检测率(%)

*19.4%

25%

30%

预期性

65岁以上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率(%)

54. 8%

65%

80%

预期性

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10%

大于20%

25%

预期性

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师覆盖率(%)

78%

93%

100%

预期性

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

35

40

41

预期性

15岁以上人群吸烟率(%)

△23.8%

△控制在22%以内

△控制在20%以内

预期性

人均每日食盐摄入量(克)

10. 2

下降10%

下降15%

预期性

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覆盖率(%)

7. 1%

15%

20%

预期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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