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老龄委成员单位、社会各界:
为切实做好老年人照顾服务工作,大力弘扬敬老养老助老社会风尚,提升老年人获得感和幸福感,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制定和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8〕12号)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市老龄委办公室代拟了《玉溪市关于制定和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现发给贵单位,请提出宝贵修改意见,并于2018年10月10日16:00前通过电子邮箱或传真反馈至市老龄委办公室(有无意见均需反馈)。
联系人:耿柏柃;联系电话:2024081(传真);电子邮箱:378191936@qq.com。
附件: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关于制定和实施老年人照顾项目的实施意见 (征求意见稿).docx 玉溪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