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对老龄化问题需提高劳动生产率
作者:   来源: 东方财富网  2016-07-29

  当下,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剧,我国人口红利正在消失。数据显示,我国18岁到64岁之间的劳动力比例从2010年开始下降,与此同时,1岁到15岁占总人口的比重已经从上世纪70年代的42%下滑到了今天的16%,落入了联合国认为的严重少子化现象。
  少子老龄化带来的人口红利消失,已经成为中国长期发展面临的重大挑战。近期,有关数据分析显示,由于我国计划生育政策的长期实施,我国人口结构比例严重失调,到2020年,我国将爆发全面的劳动力危机。该分析指出,我国当前的人口状况呈现出少子化、老龄化以及出生人口性别失衡的问题,更预测2020年前后我国人口危机的全面爆发将会深刻影响我国的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削弱经济发展动力,制约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
 
  开放社会投资进入养老服务业意义重大
 
  在老龄化大潮的背景下,向社会购买养老服务已经成为中国政府亟须解决的问题。李克强总理日前在主持召开各省(区、市)政府负责人促进社会投资健康发展工作会议上表示,我国仍处于工业化、新型城镇化进程中,扩大有效投资具有很强的关联效应、乘数效应、结构效应,并可拉动消费和增加就业,是适度扩大总需求、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推动发展的重要方面。要吸引社会投资更多进入养老等社会服务领域,积极的财政政策要起到“四两拨千斤”的作用。
  开放社会投资进入养老服务业意义重大。据介绍,国外的现代养老体系从二战后开始发展,已具有几十年的经验,值得中国借鉴。比如,国外的社会组织在养老体系中介入非常广泛,大多养老院都已交给社会组织经营。同时,社会组织还带头制定了非常详细的行业标准。此外,日本和德国都有专门的养老护理保险,在日本,养老护理保险的保费大部分由政府出资,老年人交很少的费用就能享受优质服务,中国与之相比,差距很大。
  养老是复杂的系统工程,政府力量远远不够,必须由多方面社会要素参与。照料老年人的事情应该主要由民间组织承担,甚至可以交给宗教组织。因为老年人需要信仰上的慰藉,而长期以来的观念认为养老只需解决老年人的温饱问题,这是误区。特别是老年人的临终关怀,绝非简单的生活照料问题。当然,放权给社会组织并不意味着政府推卸责任,政府的责任非常明确,那就是制定规划与宏观政策,特别是投资政策和行业标准等。政府不再承担养老院经营的主要职责,恰恰是为了加强政府的责任,尤其是管理责任。如果政府直接办大量养老院,反而是陷入日常服务和具体管理,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将永远缺乏良好的宏观管理行为。
  值得关注的是,针对养老机构单纯依靠政府或民营资本长期存在的局限性,日前,在民政部、发改委印发的《民政事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中,提出了以“公建民营”的方式来进行公办养老机构的改革。即公办养老机构尝试“公建民营”模式,政府出资修建养老机构,再通过委托管理、合作运营、购买服务等方式进行社会化运营。加大民办公助的力度,对规模较大、服务和管理比较规范的大型民办养老机构给予必要的资助。
  从过去的经验来看,单靠政府力量,不仅存在难以承受的巨额资金预算问题,同时,公办养老机构的管理和服务质量备受诟病。若单纯依靠民营资本,一方面,公益性难以保障,服务价格将一部分老年人拒之门外。另一方面,前期投入过大,经营成本过高,回报周期长等特点也限制了资本的介入。而“公建民营”模式的推进有望改善两者的局限性:其一,确保公益职能并体现价格优势,有利于低收入人群接受;其二,产生财政红利,提高公共财政的可持续性;其三,降低社会资本进入养老产业的门槛,合理利用民营机构的相对优势。
  综合来看,经过改制后的养老服务机构在经营上的独立性有助于调动经营者的积极性,改善内部管理制度,提高效率。而对于社会资本而言,由于其基本建设和经营手续已由政府投资和协助办理,进而减少了前期投入和运营成本,提高了参与的积极性。不过,目前“公建民营”的试点多在一些中小城市进行,对于高房价制约民营养老机构发展的一二线城市来说,未来或成为推进的重点。
 
  养老机构发展中的问题不容忽视
 
  不过,养老机构发展中的问题不容忽视,比如养老机构发展政策体系不完善、双轨运行的市场竞争机制不完全、服务水平较低、有效需求不足、支撑养老机构发展的社会氛围不浓厚等。特别是市场中的养老机构产品并未能真正抓住需求的痛点:首先,无论是公办养老院还是民办养老院,均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供需错位的问题。以公共服务在全国领先的北京市为例,2014年公办养老院空置率超过30%,提供的养老服务性价比不高,其中优质的又出现“走后门”、“千人等一床”的局面。而民营养老机构同样面临性价比高的供应少,低价低质则无人光顾的情形。说到底,这还是因为单纯的养老机构模式在短期内难以追求高盈利,养老服务收入不足以支撑院内大面积的绿地养护、独立养老医疗设施与看护等高成本支出。公共财政的紧迫与民营资产的单薄难以支撑起养老机构的高投入。再者,近年来各大地产公司纷纷花费巨资新建的养老公寓、养老社区以及养老山庄等养老地产,虽然一定程度上丰富了市场产品种类,但却并没有真正满足多少养老需求。一方面,中国的养老地产一致瞄准高端市场,大部分的养老地产只具备接收健康老人的能力,软硬件均难以提供专业的养老护理服务;另一方面,这些打着“养老”旗号的地产产品普遍缺乏服务理念,实质上是将老人安排在陌生而遥远的商业小区,其大力宣传的计算机系统及终端设备得益更多的其实是服务提供者,而并非接收服务的老人。
  可见,无论是传统的养老院,还是以逐利为目的的养老地产均无法提供健康完善的养老服务。在此情况下,整合全产业服务链显得尤为可行。在社区里建立“养老服务中心”,链接老人与介护、医疗、金融等全产业链服务,将老人日常的体检、提醒、文娱等服务以及其他临时需求打包进整个养老服务,统一由“中心”提供。通过资源的高效整合,发挥产业集聚效益,提高养老产业投资回报率。同时,树立精神需求为重的理念,满足老人的精神需求,给老人以家的温暖,真正体现养老的人文社会价值。
 
  护理保险制度有待完善
 
  此外,由于当前能全额负担社区养老的人数十分有限,护理保险制度也有待完善。令人欣慰的是,针对失能人员护理保障提供经济补偿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最近有了新的进展。人社部日前印发《关于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首次在河北承德市、吉林长春市、上海市、重庆市等15地启动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其中,吉林、山东将作为国家试点的重点联系省份。该项制度作为重要的资金来源,主要覆盖试点职工基本医保参保人群。意见规定,试点阶段,可通过优化职工医保统账结构、划转职工医保统筹基金结余、调剂职工医保费率等途径筹集资金,并逐步建立多渠道、动态筹资机制。对符合规定的长期护理费用,长期护理保险基金支付水平总体控制在70%左右。其中,筹资标准将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护理需求、护理服务成本以及保障范围和水平等因素,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合理确定。
  值得注意的是,《意见》强调了商业险在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中的重要作用,鼓励商业保险机构积极参与经办管理,引导发挥社会救助、商业保险、慈善事业等有益补充,满足多样化、多层次的长期护理保障需求。从国外的经验来看,目前这一制度在德国、日本、韩国等发达国家形式各有不同,相较于养老和医疗保险,该制度在这些国家所覆盖的群体、筹资标准、待遇水平差别较大,也体现出长期护理保险体系的复杂性。此外,根据我国此前在青岛、长春、上海等地的试点反馈来看,目前长期护理保险依然面临着待遇要求高、降低难以及财政负担重、提高难等问题。因此,该《意见》的后续推进和落实还需要依靠政府、企业和个人的共同协调和配合,逐步形成合理的筹资机制。
 
  应对老龄化问题核心是提高劳动生产率
 
  事实上,应对中国的老龄化问题,真正核心的问题还在于提高劳动生产率。据统计,当前中国一个工人的劳动生产率只相当于美国工人的1/18,大致与印度、巴基斯坦水平相同。而这显然是一种人力资源的浪费。因此,我们应当将更多的关注点放在如何提高劳动生产率上,亦即用更少的劳动力创造更多的财富价值。而要达到这一目标,教育方面的投资至关重要,特别是针对当前我国急缺的农村教育、职业教育,如果能真正做到加大投入、提质升级,那么劳动力素质的提升就是指日可待的事情。
  总的来说,在一段时间内,中国人口结构的问题难以逆转,但是倘若我们能够以此为契机,大力发展多元化的教育事业,并结合当前全国产业升级的努力,提高我国的劳动生产率,那么人口问题带来的劳动力绝对数量的短缺就不至于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瓶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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