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多层次养老保险制度与养老金融发展
作者:   来源: 北京大学经济研究所电子期刊  2017-07-17

  6月24日在北京大学经济研究所、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主办的“东方红·宏观经济与金融市场沙龙”第二次讨论会上,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社会保障学系副主任、副教授孙守纪对中国多层次养老保险制度与养老金融发展做了详尽讲解。文章从多层次养老保险的渊源和现状讲起,之后重点分析了第三支柱的发展趋势,最后提出了政策建议。
  孙守纪:各位专家,各位老师,各位同学,大家下午好!今天我向大家汇报的题目是“中国多层次养老保险制度与养老金融发展”。
 
  一、多层次养老保险的渊源和现状
 
  对于多层次,在国外的文献,我们称之为多支柱,最早在世界银行1994年出版了一本非常著名的报告,《防止老龄危机——保护老年人及促进增长的政策》,首次提出了“三支柱”养老金制度改革模式。
  2005年,世界银行出版了一本重要的书《21世纪的老年收入保障——养老金制度改革国际比较》,在“三支柱”基础上提出了“五支柱”模型。我们看到“三支柱”和“五支柱”有那些区别呢?增加了两个支柱,一个是零支柱,一个是第四支柱,零支柱是零缴费的支柱,养老保险,保险最基本的特征是缴费型的,只有缴费才可以获得相应的权益。零支柱就是零缴费,不需要缴费就可以获得相应的权益。零支柱主要有两种形式,一个是社会救助,只要符合一定的资产标准、收入标准才可以获取。第二种方式是普惠型的,只要年满65岁或者是60岁,符合居住年限都可以领取,无论收入高低,地位、职业如何都可以领取。世界银行提出零支柱就是解决终身贫困风险,很多人一生的收入都低于他的消费,这时候怎么办呢?通过基本养老保险,他没有缴费能力,无法获得保障,必须通过非缴费型的解决终身贫困风险,减贫,这是他主要的目的。但是他也优缺点,就是充足性可能不够,低保,社会救助,等额的养老金,只能维持最基本的生活,难以维持正常的,体面的生活,充足性比较差。另外,会给被救助人员带来一些羞辱感,这是它的缺点。
  除了零支柱,世界银行又提出了第四支柱,非正规的保障,家庭保障,邻里互助,我们常说远亲不如近邻,非正规保障可以弥补正规保障的缺陷。世界银行之所以提出“五支柱”,最重要的核心在于分散风险,因为每个支柱都能应对一些风险,解决一些问题,但是它会带来一些其他的问题,和不能解决的问题,因此必须多个支柱相互配合,相互搭配,才能更好地、综合性地解决老年人面临的风险。
  中国的第一支柱是基本养老保险,包括统筹帐户和个人帐户,第二支柱是企业年金,职业年金,第三支柱是个人储蓄、商业性的养老保险。按照五支柱划分,零支柱是社会救助、城乡居民养老金的政府补贴部分,第一支柱是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帐户,第二支柱是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职业年金,主要是针对机关事业单位的职业年金,第三支柱是企业年金,个人储蓄,商业养老保险,第四支柱是非正规的家庭保障等等,这是中国的五个支柱。
  可以看一下这三个支柱的基本情况。第一支柱,可以从制度模式、制度参数、制度改革三个角度来看一下。制度模式,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对于中国的社会统筹部分,三个主要参数是我们比较关注的,第一个是缴费,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是单位缴20%,个人缴费8%,合计是28%。另外就是抚养比,中国的制度抚养比大约在32.5%左右,呈现不断增长的趋势,但是我们看到人口抚养比,2015年是14.4%,到2040年达到40.1%,增长速度还是非常快的。第三个参数是替代率,养老金相当于工资的比例,目前大约是40%上下,这是十连涨的基础上才实现的。我们都知道,对于现收现付的养老金计划,基本关系是替代率乘以抚养比等于缴费率。目前中国的老年抚养比不断上升,我们看到要保持这个公式的平衡,要么两个选择,一个是人口抚养比提高了,我们要提高缴费率,保持平衡。二是如果老年抚养比提高了,我们只有降低替代率。我们可以看到,目前缴费率是20%+8%,这个缴费率已经非常高了,在世界上非常高的国家之一了,提高缴费率的空间非常有限了。第二个参数,替代率是40%左右,世界银行推荐的标准,最低是40%,如果过低难以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降低老年人的替代率,这个空间也是非常有限的。面对这个制度约束,人口抚养比的不断上升,如何保持制度的可持续是一个难题,参数式改革的空间非常有限了,为此我们可能要做一些其他方面的改革。
  比如说制度模式的改革,对于制度模式的改革有很多争议,刚才胡老师讲了,争议特别多,核心的争议可以总结为两个方面,一个是个人帐户是否需要做实,是否需要真金白银存上钱。二是帐户的规模,是大帐户还是小规模,目前统筹帐户是20%,个人帐户是8%,如果是大帐户的话,我们建议所有的20%+8%都计入个人帐户。而小帐户,我们保持目前8%的水平不变,或者是8%的比例再降低一些。对于第一个争论,大家共识稍微更多一些,因为三支柱,企业年金、职业金、养老保险,都是已经做实的,积累制的,对于第一支柱的个人帐户可能就不需要做实了。但是对于第二个争论,采取大帐户还是小帐户,目前学术界争论非常激烈,这也是中国改革面临的十字路口,怎么选择,如何选择,往左走还是往右走,大帐户还是小帐户,这是非常关键的问题。对于具体的争论细节,我们就不细看了,这是第一支柱的现状。
  第二支柱是企业年金,总体来说,企业年金可以概括为几个方面,制度模式基本上稳定了,政策支持不断优化,市场规模不断扩大,覆盖面小、参与率低、发展趋缓。可以看一下几个数据,建立企业年金制度的企业数据及占比,2014年,全国的企业法人数一千多万,但是建立企业年金的只有7.33万个,占比是0.69%,不到1%,所有的企业当中,建立企业年金的企业比例是非常低的,不到1%。再看一下参保的人数,这是2015年的数据,在职员工参保数据是2.6亿,参加企业年金的人数大概是2000多万,占比大概是8-9%之间,十个人当中只有一个人有这种企业年金。第二支柱的支柱作用还不是特别突出,覆盖面太小了,参保人群太少了。
  第三支柱主要是以商业养老保险为主,个人储蓄为主,还是处于自发状态,中国没有正式的第三支柱的养老保险计划。在国外普遍是第三支柱的养老金计划,美国最著名的就是个人退休帐户IRAs,加拿大有注册养老储蓄计划,注册养老收入基金,免税储蓄帐户,即使在德国,比美国要差一些的国家,也有里斯特养老金计划,吕路普养老金计划,发达国家普遍建立起了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计划。
 
  二、第三支柱的发展趋势
 
  对于第三支柱可以看一下数据,美国个人退休帐户的资产规模,目前接近有8万亿,在整个退休金资产的比例是30%左右,个人帐户第三支柱的发展速度是非常快的,规模是非常大的。对于第三支柱有几个趋势:
  其一是发达国家普遍建立起了专门、独立的第三支柱养老保险计划,我们前面举的例子是美国、加拿大的,其实我们知道英国、加拿大这些英美法系国家金融市场比较发达,第一支柱待遇水平比较低,因此第三支柱普遍比较发达。但是我们可以看到法国,这些欧洲大陆国家,他们金融市场相对落后一些,第一支柱待遇水平相对比较高,因此第二支柱、第三支柱普遍不发达,即使这种情况下,他们也建立起了专门的第三支柱养老保险计划,非常值得我们借鉴。
  其二是普遍重视对非正规部门人员的覆盖,无论是第一支柱还是第二支柱,是保险型的,只有缴费才可以领取,社会上有很多灵活就业的人员,没有雇主,没有雇主缴费,很难建立起第二支柱的企业年金,也很难参加第一支柱,很多时候,第三支柱就成了他唯一的养老保险保障计划,对于一些非正规部门人员非常重要。
  其三是税收激励比较灵活多样,普遍重视税收激励政策。
  其四是制度设计灵活多样。我们可以看看它的灵活性,它的灵活性体现在几个方面:
  一是参保群体的灵活性,第三支柱的养老人群既是高收入人群的补充,也是低收入人群的唯一。对于高收入人群,基本养老保险加上第二支柱,对于高收入人群还难以满足他们退休后体面生活的需求,可以参加第三支柱,这是一个有益的补充。而对于一些低收入人群,他们没有机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没有机会参加企业年金,这个时候第三支柱养老保险成为他唯一的一项退休保障计划,因此对于低收入人群,灵活就业人群非常重要。
  二是缴费方式的灵活多样,可以按月供款,延期领取,也可以趸交款额、即期领取。
  三是雇主责任的灵活性,对于第三支柱的个人帐户,分两个类型,一个是个人型的,只有个人缴费,没有雇主缴费。此外还有一种类型,企业型的个人帐户,企业也提供缴费,像美国最典型的简易员工养老计划,工薪减税简易雇员养老计划,员工储蓄激励匹配计划。一个期待领取雇主给你提供养老金的员工是一个好员工,是一个敬业的员工,是一个高效率的员工,很多企业愿意为员工的养老金计划提供缴费,但是我们知道,企业年金的成本比较高,链条比较长,雇主的责任比较大,因此很多种小企业难以建立企业年金。对于第三支柱的养老保险,我们可以说对于雇主的责任非常小,非常轻,只要他履行缴费的责任就可以了,没有其他责任,很多企业愿意为雇员的养老保险计划提供缴费,只需要提供缴费,这是对雇员很好的奖励。企业收益好的时候可以多缴一些,收益不好的时候可以少缴一些,非常灵活,非常适合中小企业。
  四是税收政策的灵活性。我们看到在一些国家,有自己的税收补贴,最典型的是德国的里斯特养老金计划,政府按照一定的标准,按照子女的数量,按照年龄给你提供匹配供款,政府给你缴钱。第二是税收优惠,税收减免,有EET模式,TEE模式,可以适合不同的群体。
  五是产品形式的灵活性。可以有保险形式,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信托公司、资产管理公司,都可以参与第三支柱的养老保险的投资和管理。比如说德国里斯特养老金计划,有几个类型,里斯特养老保险、银行储蓄计划、基金储蓄计划和住房里斯特计划,产品形式灵活多样,适合不同人群,可以自由选择。
  六是投资方式的灵活多样,可以委托专业金融机构负责投资,也可以自己选择金融机构投资的默认投资,也可以选择自主投资,投资产品也灵活多样,包括股权、债券、艺术品等等都可以作为选项。
  前面我们讲的是养老保险的缴费和投资阶段,此外第三个阶段,就是领取阶段,我们知道养老金领取的产品形式多样,包括年金产品、分期领取和一次性领取。老年人在领取的过程当中会面临一系列的风险,包括长寿风险,投资风险,通胀风险,低利率风险等等,我们可以看一下,我们选择很多,不同的选择会有不同的风险,会有不同的特征。这时候,老年人就需要做一个综合的,全面的评估,来评估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自己的需求特点,在一系列产品中做出自己的理性选择。
 
  三、对于养老金融发展和领取阶段的政策建议
 
  对于促进养老金融发展和领取阶段的政策建议,我们给出一些想法。首先,完善税收政策,鼓励分期领取和购买年金产品,年金产品的最大好处就是可以应对长寿风险,对于很多人都是低估了自己的预期寿命,最通俗的一句话,人活着,钱花完了,这是很痛苦的一件事情。年金产品能够很好地应对这种长寿风险。
  二是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和机制创新,建立年金产品交易平台,建立信息透明、竞争激烈、产品丰富、服务完善的年金产品集中交易机制,最大好处是降低产品的费用。
  第三,为保险公司开发年金产品提供制度基础设施建设,包括设计长寿债权,更多和通胀挂钩的债券,更好应对老年人的长寿风险和通胀风险。
  第四,加强政府监管,前面胡老师说了很多,建立审慎稳健的监管政策,建立破产担保机制,防止老年人年金产品、退休产品遭到很大的损失。
  第五,加强退休人员金融知识教育,提高其风险意识,增强管理长寿风险的能力。很多调查显示,老年人作出金融决策的时候面临很多问题,比如说缺乏金融知识,对相关金融产品不了解,低估了预期寿命和长寿风险,而且短期行为,缺乏长期的规划,盲从心理,问题非常多,即使不是老年人,普通人也面临这个问题,要加强金融产品的教育,养老金融方面知识的普及。
  第六,大力发展养老金融咨询业,建立知识丰富、服务周到的专业咨询服务队伍。根据退休人员的知识结构、资产规模和需求层次不同,建立更加具有针对性的咨询服务。鼓励退休人员和咨询服务人员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建立产品营销和咨询服务合二为一的经营机制。制定咨询服务人员的进入资格标准,加强培训开发,加强认证管理,不断提高咨询人员的专业技能和服务标准,加强咨询服务人员的信义责任,建立专业敬业具有职业荣誉感的咨询队伍,这一点非常重要,制定公开透明科学合理的资费收费标准。对于第三制度的养老保险,包括养老金融都会有极大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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