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李宗胜:关于坚持问题导向推动医养结合健康发展的建议
作者:   来源: 中国交通  2021-03-29


  我国自1999年进入老龄化国家行列以来,老龄化速度加快,而且未富先老。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19年末,我国60周岁及以上人数2.5388亿,占总人口比重18.1,其中65周岁及以上人数1.7603亿,占总人口数比重12.6,持续超过0-15周岁人口数量。而在2018年末,我国60岁及以上人数2.4949亿,占总人口比重17.9,首次超过了0-15周岁的人口。世界卫生组织曾预测,2050年中国60岁以上人口比例将高达35%。积极、健康、成功的老龄化任重道远。

  20139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5),提出了“推动医养结合融合发展”;201910月,国家卫健委牵头十二个部委办局专门下发了《关于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卫老龄发〔201960)。十九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中强调:推动生活性服务业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加快发展健康、养老、育幼、文化、旅游、体育、家政、物业等服务业,加强公益性、基础性服务业供给。在“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中强调:积极开发老龄人力资源,发展银发经济。推动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发展普惠型养老服务和互助性养老,支持家庭承担养老功能,培育养老新业态,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当然,关于养老问题的国家有关部门的文件不限于以上所列举。由此可见,党和国家对社会老龄化问题非常重视。

  但是,我在调查研究中发现,目前我国医养结合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医养结合的制度模式存在着持续构建空间。按照《关于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若干意见》的规定,“要求深化医养结合签约合作”“有条件的地方可探索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资源整合、服务衔接,完善硬件设施”等方式,但从操作层面来看,存在一定程度上的雷声大、雨点小现象;政府主导多,市场化运作少;签协议、做“表面文章”的多,实质性合作和协同发展少。有些养老机构与周边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签订协议,与周边医院签订“双向转诊”或提供“绿色通道”的协议,有的并未开展实质性合作。

  二是医疗机构开展医养结合的体制机制层面还有深度重构空间。目前大型医疗机构主要精力和关注点都在常规性医疗服务上,有的医院本身医疗资源比较紧缺,在权衡利弊之后,对增设老年病科和康复科勉强接受,但对新办护理院主动性和积极性不高。实际上,几乎所有地区的大型医院医疗资源都非常紧张,让大型医院兴办养老机构既非其本身所愿,更非市场所愿,会导致一定程度上医疗资源的浪费,得不偿失;基层医疗机构最适合兴办养老机构,但目前基层医疗机构多为公立机构,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政府全额拨款,缺乏应有的绩效奖励机制和运营自主权,加之老年群体容易发生医疗纠纷和养老业低利润等多方面原因,大多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不愿新办养老业务,对全面推进医养结合形成阻力。

  三是新法律、新技术、新需求的政策必然有融合空间。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实施,居住权在物权上得以确立,这一法律制度的设计初衷之一就是解决以房养老问题。为更好地发挥这一法律制度优势,需要从政策层面在把握市场规律的基础上制订有效措施。互联网的迅猛发展为智能家居、智能化医养结合带来空间,让智能走进医养结合、走进养老产业,需要科技与实际生活相结合的能力。由于中国文化的独特性,社会养老方式只能解决部分社会需求,目前居家养老仍占主要地位,应该考虑医养结合如何走入家庭。

  根据我调研中了解到的情况,为推进医养结合健康发展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将医养结合机构统一划归卫生健康行政机关管理,而民政部门管理传统意义上的养老机构,同时继续负责老年人权益保障。调研中发现,政府开办的康养医院效果较好。但以政府为主导开办的医养结合机构运营管理中往往存在两个部门衔接问题。社会发展总会产生新的行业和产业,没有市场阻碍得了跨界,没有必要用过去的眼光看待养老产业发展中的医养结合。与其继续沿着过去的思维划界,倒不如首先来个思维跨界,即:将医养结合产业直接定性为医疗健康行业,统一归卫生健康管理,这也完全符合卫生健康行政机关的名称。

  二是科学规划医养结合机构发展模式。毋庸置疑,人到老年,都存在一定的健康问题,有的只需要轻度康养,有的会转为疾病,甚至用传统医疗方式难以治愈。而由于社会经济发展程度不同,人们经济水平不同,对医养结合需求也是不同的。建议国家仍沿用现存的医疗机构发展模式,将医养机构同样定性为公益行业,引导市场化开办不同消费层面、不同种类的医养机构,当然,并不排除基层医疗机构向医养机构转化。

  三是以市场需求导向构建医养机构人才架构。现行医疗机构机构以医生、护士为主;而医养机构应该根据需求进行架构,由医生、康复师、护理师等组成,且允许医生采取外聘坐诊等形式。

  四是比照《执业医师法》另立新法或者修改该法律,将康复师、护理师纳入医养机构执业考核范围。既然社会需要康复师和医养性质的护理师,卫生健康部门可以制订相应的以中医为主、西医为辅的执业规范。要加强大专院校特别是职业院校对护理师、康养师的招生和培养力度,以应对社会发展需求。

  五是放开康复师、护理师的执业范围,允许具备康复师、护理师资格的人员受雇于个人,担任家庭康复师和护理师。要采取有效措施对上述人员进行管理和考核,制订行为规范,最大程度上满足中国文化背景下的居家养老需求。

  六是构建安全合理、符合市场规律的以房养老体系。随着《民法典》对居住权的确认,未来将有大量金融机构、保险公司以及医养机构参与到以房养老当中。这其中医养机构是直接的养老主体,但对金融机构、保险公司等就需要制订相关政策,在医养水平、支付费用、合同履行层面建立监管体系和制度,确保以房养老妥善推进。

  七是大力支持智能化进入医养产业。例如沈阳工业大学开发的智能化养老居室很有特点,但是,如何与固有建筑结合、如何与医养结合等方面,仍待进一步开发和利用。同时加强对智能化企业的监管,避免个人视频资料、身份信息等隐私被滥用,让智能安全可靠地走进老年生活,让社会发展伴随老年人终生,打造满足老年人需求的美好生活。

                                                                                                                                                                                       

链接交换请加微信:ZMYL123
养老服务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招贤纳士 | 网站声明
中国养老网是全国养老服务业领先的资讯发布传播平台 创建中国养老智库
Copyright © 2014 中国养老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1035259号
网站设计著作权已注册 侵权必究
扫一扫,关注养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