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9年底,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已达2.54亿,65岁及以上人口达1.76亿。其中,失能老人已达4000万,完全失能老人超过1000万。“一人失智失能,全家焦虑不安”,这对养老服务供给带来新挑战。
相比有一定自理能力的老人,失能老人更需专业精细的长期照护。但现实痛点是,年轻人全职在家护理不现实,若请人护理,又需要一笔不小的开支。基于此,长期护理保险应运而生。长护险于2016年在15个城市试点,近日,国家医保局发布《关于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明确了长护险独立险种的地位,有利于进一步做好与各类社保制度及商业保险的功能衔接,形成更全面、立体的保障体系。从整体来看,长护险试点将从原先试点城市各自为政,逐步过渡到较为统一的保障范围和标准,也为长护险之后的全面推广夯实基础。
当然,目前看,长护险还存在保障范围、水平、失能失智评估等环节标准不一的问题。依靠商业保险公司优势,提供更多元优质的护理服务,也是未来努力的重难点。只有个人、单位、政府和社会多方联动,“广覆盖,保基本,多元化,可持续”的长护险,才有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