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府办发〔2018〕23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市各直属事业单位,市管企业:
《贵阳市“十三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18年6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推动贵阳市新时代老龄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十三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贵州省“十三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和《贵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