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民政府发布《湖北省民政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作者:   来源: 湖北民政  2017-01-03

  日前,经王晓东代省长签批,湖北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印发湖北省民政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鄂政发〔2016〕72号),标志着《湖北省民政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正式发布。《规划》重点明确了“十三五”时期民政部门在实现省委、省政府提出的“率先、进位、升级、奠基”目标中的作用,即充分发挥民政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的托底作用和社会建设中的骨干作用;突出强调了“十三五”时期民政部门的重点任务,即推动民政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社会事务管理服务效能;清晰指明了“十三五”时期民政部门的发展目标,即建成与湖北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创新务实现代民政,推进湖北民政事业发展始终走在全国前列。
  《规划》重点提出了民政事业发展指标,到2020年,每千名老年人口拥有各类养老床位数35张,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50%,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人次占直接救助人次比例达到30%,年均因灾直接经济损失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1.30,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60%,每万人社会组织数达到6.5个,社会组织新增就业人数10万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占总人口比例1‰,志愿服务参与率20%,节地生态安葬率65%。
  《规划》提出,农村低保标准在2020年前达到当年国家扶贫政策规定的标准,农村五保供养标准达到当地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80%。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更加健全,减灾救灾保障更加有力。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全面建成。适度普惠型的儿童福利、残疾人福利体系全面建立。慈善事业在改善民生和促进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明显增强。“共治+自治”的基层社会治理格局全面形成。城市社区建设提档升级,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全面展开,城乡社区服务体系不断完善。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机制全面建立。具有湖北特色的跨城乡、广领域、多人群的社会工作服务体系基本形成。优抚安置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发展,优抚对象优待抚恤和医疗补助制度更加科学完善。以扶持就业为主,自主就业、安排工作、退休、供养等多种方式相结合、城乡一体的新型退役安置制度不断完善。全面完成军休干部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接收安置任务。烈士褒扬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充分发挥。构建与依法行政、城镇化进程、区域发展战略相适应的行政区划管理体制机制。形成内容丰富、标准规范、便捷有效的地名和界线公共服务体系。家庭、社会、政府三位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格局初步形成。覆盖城乡的基本殡葬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
  《规划》提出,“十三五”期间,探索建立民政事业财政投入自然增长机制,为民政事业发展提供资金保障。坚持以一般公共预算资金为主渠道,以福彩公益金筹集和慈善募集为补充,以优质项目吸引社会资金为新生力量的新型民政事业发展投入保障格局。通过实施社会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工程、社会治理能力建设工程、民政创新驱动工程、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建设工程、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工程、社会福利服务设施建设工程、服务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工程、殡葬服务体系建设工程、民政信息化工程等九大重点工程来推动“十三五”民政事业的发展。(规划财务处 陈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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