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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个人养老金制度具备较好市场基础
作者:   来源: 金融时报  2022-11-03

  利用金融工具提升居民老年收入保障,是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养老需求的必由之路。特别是在个人养老金制度出台后,养老金融日益受到广泛关注。

  那么,我国居民养老金融参与情况如何?未来发展方向有哪些?中国养老金融50人论坛近日发布的《中国养老金融调查报告(2022)》(以下简称《报告》)为此提供了诸多有益线索。

  

  多支柱养老金制度亟待完善

  人社部近日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9月末,全国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为10.47亿人。

  目前,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的目标已基本实现。但接受《金融时报》采访的专家表示,制度全覆盖并不意味着人群全覆盖。从《报告》的数据来看,仍有3.79%的调查对象没有参加任何种类的基本养老保险,灵活就业人员在其中占比较高。

  在上述专家看来,与传统就业模式相比,新业态就业模式在劳动关系、收入所得、劳动时间、劳动场所、自主性等方面有着完全不同的特点,基于传统就业模式基础上设计的社会保险制度不能与其完全契合,导致上述群体难以被全面纳入社会保险范畴。因此,要探索新业态就业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新路径,促进应保尽保。

  《报告》还显示,对于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群体,接近一半的受访对象认为退休后每月领取的养老金水平达到退休前工资收入的40%至59%可满足预期,这一预期替代率在我国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59.2%的目标替代率范围之内,但高于目前我国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45%左右的实际替代率。

  值得注意的是,有36.21%的受访对象认为,退休后每月领取养老金水平达到退休前工资收入的60%以上,才能保证退休生活质量不下降。这表明,有相当数量的群体对养老金的预期水平较高,在建设多层次、多支柱养老金体系的背景下,居民对于养老保险待遇的预期不仅仅依赖于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也需要通过第二支柱职业养老金制度和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制度加以补充。

  对此,《报告》建议,持续推进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科学合理完善和改进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调整机制,渐进式延迟领取退休金年龄,使之更加公平可持续。

  

  传统投资理财方式仍受青睐

  国际经验表明,仅靠以保基本为主要功能目标的第一支柱基本养老保险,难以为广大国民提供更为充足的养老保障待遇水平。因此,在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剧的背景下,必须加快完善三支柱养老金体系。

  2022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根据《意见》,参保人可自主选择使用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资金购买符合规定的银行理财、储蓄存款、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等运作安全、成熟稳定、标的规范、侧重长期保值的满足不同投资者偏好的金融产品。

  《报告》显示,银行存款、商业养老保险等传统的投资理财方式仍是不少受访对象的首选,选择上述两项金融产品的受访对象比例分别为64.14%和34.25%。

  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逐步完善,养老理财、基金、股票等多元化金融产品也开始成为不少居民养老投资理财的重要选择。调查结果表明,12.27%的受访对象选择银行理财,8.24%的受访对象选择基金。

  居民对养老金融产品投资期限的期待,一方面反映出其对养老金融产品的需求情况,另一方面也是居民金融消费习惯和养老金融素养的体现。在养老金融产品投资期限方面,《报告》显示,八成受访对象期待的金融产品的投资期限在3年以内,其中22.64%的受访对象希望能够灵活存取、不设投资期限;只有7.85%的调查对象愿意接受5年以上的投资期限;10年以上期限的养老金融产品的接受度更是只有1.74%。

  “总体来看,居民关于养老金融产品的需求仍集中在中短期投资产品上,对长期投资产品的认同度仍然偏低,这与全生命周期的养老财富配置理念存在一定偏差。”专家表示。

  《报告》分析认为,目前,公众的养老金融知识还相对有限,在参与养老金融市场时首要考虑因素还是安全稳健,愿意承担的风险相对有限,银行存款或理财依然是公众进行养老财富储备的主流方式,对于其他风险相对较高却可能获得高收益的养老金融产品配置有限,即使通过税收优惠的方式激励居民参与,调查对象依然更加偏向于银行理财、储蓄、商业养老保险这类风险较低、收益稳定的产品。

  

  医疗服务需求最为突出

  《报告》显示,受访对象反映的养老金融产品现存问题,主要集中于产品介绍不够清晰、产品种类较少和收益率偏低。此外,交易不够便利、起投金额高、风险较高、期限太长等,也是受访对象认为目前养老金融产品存在的比较突出的问题。

  税优政策是养老金制度的重要配套,对提升养老金融产品对于居民的吸引力有着重要意义。《意见》提出,国家制定税收优惠政策,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并依规领取个人养老金。9月26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对政策支持、商业化运营的个人养老金实行个人所得税优惠:对缴费者按每年12000元的限额予以税前扣除,投资收益暂不征税,领取收入的实际税负由7.5%降为3%。政策实施追溯到今年1月1日。

  调查结果显示,超过九成的调查对象愿意在税收优惠激励下进行市场化的养老财富储备,这反映出我国个人养老金制度具有较好的市场基础。

  此外,值得金融机构关注的是,调查结果显示,受访对象最关心的养老生活需求是医疗服务,选择人数占比为34.45%。居住和服务设施(34.04%)、资金保障(32.35%)的选择人数比例同样较高,另有31.14%的受访对象选择护理服务。

  《报告》建议,广大机构应通过不同渠道随时跟踪了解广大居民的养老金融投资偏好,并在此基础上创新养老金融产品,从而刺激其进行有效的养老金融投资,满足不同群体的多元化、多样性需求。

  具体而言,一方面,要及时利用互联网等渠道进行广泛调研,了解不同群体对养老服务的需求,及时进行创新和改进;另一方面,可以探索与其他行业比如养老服务行业等展开合作,丰富养老金融产品的功能,充分挖掘不同群体的养老金融潜在需求,从而开拓更大的养老服务金融市场。此外,金融机构还应进一步提高养老金融服务水平,通过提供一站式综合金融服务,提高客户的信任度、满意度,增强客户黏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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