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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群航:为什么要通过养老目标基金方式进行养老投资
作者:   来源: 王群航  2019-06-27


  首先,在我国当前的养老体系三大支柱中,发展状况极不均衡:第一支柱占有近80%的规模,但却仅仅能够满足大家最为基本的生活需求,并且,即使是这些,根据测算,在2035年之后,还有可能陷入支付的困境;第二支柱是企业主导的、以企业年金方式为主的养老金模式,但惠及的人口不足3000万人,覆盖面太小。目前,在“单位+个人”分担的缴费机制之下,无论是强制性的第一支柱,还是自愿性的第二支柱,都无法对全体国民提供足够的、有效的养老保障。因此,从养老体系建设的角度来看,设立与前两大支柱功能互补的第三支柱意义重大;从居民储蓄与经济增长点的关系来看,建立第三支柱养老金是改善家庭资产配置、推动经济长期增长的重要途径。  

  其次,第三支柱的构建目前已经开始试点,具体的方法是:由国家立法,按照自愿参与的原则,个人根据自己的经济状况对未来的养老保障进行储备,通过与金融机构签订受托协议来设立个人养老金账户,政府可适当提供税后优惠,有金融机构提供多样化的金融产品,政府承担监管和规范市场的职责。在第三支柱所使用的金融工具里,养老目标基金有望成为其中的三大重要选项之一。

  再次,即便目前暂时没有养老投资个人税收递延减免的优惠存在,作为公募基金中一个全新的细分品类、并且是以FOF方向进行运作的养老目标基金,也非常值得广大投资者将其作为养老保障投资的备选,这是由公募基金的内在优势、FOF这种投资方式的内在优势等共同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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