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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养老金资产管理经验借鉴与启示——第二支柱养老金资产管理
作者:   来源: 养老金融50人论坛  2019-07-08


  作为人口老龄化程度较为严重的亚洲经济体之一,香港养老金体系面临着一系列挑战,经过数十年的改革和发展,香港目前形成了以公共养老金为第一支柱,以强积金为代表第二支柱职业养老金计划以及自愿储蓄性私人退休计划为第三支柱的三支柱养老金体系。其中香港第一支柱公共养老金完全由政府预算资助,旨在为贫困者提供社会安全网;第二支柱强积金计划是香港养老金体系的主体部分,属于强制性的、私营管理的、雇主发起的缴费确定型养老金计划,强积金采取跨各资产类别的全球多元化配置方案,通过不同监管机构的监管,在保障基金安全的前提下获得了相对较好的投资收益;第三支柱自愿储蓄性私人退休计划则在香港较为完善的金融教育背景下取得了良好成效。本课题包含五部分内容:香港养老金制度概述;第二支柱养老金资产管理;第三支柱养老金资产管理;香港养老金资产管理的特点和趋势;香港养老金资产管理的经验借鉴与启示。

 

  (一)强积金(MPF)概况

  作为第二支柱,强积金(MandatoryProvidentFund,简称MPF)是强制性的、私营管理的、雇主发起的,完全积累型缴费确定型计划。颁布以来,积金局(MPFA)还指导了几个时期聚焦于强积金制度的养老保险改革,直至推出“默认投资策略”这一业内标准化默认投资选项并将其囊括在内,同时执行0.75%管理费用上限,且总费率上限为0.95%。该措施旨在规范那些无意做出投资选择的强积金成员的投资结果,同时鼓励全行业更广泛降低费率。在实施强积金制度之前,仅有大约三分之一的香港劳动者拥有某种形式的退休保障,此后,就业人口中总数中的85%拥有某种退休保障[指强积金、ORSO,法定养老金或公积金计划。]。过去15年间,强积金制度持续改进,发展持续令行业整合、收费降低。这些举措可根本性地改变未来强积金模式。

  强积金计划有3种,即集成信托计划、雇主发起型计划和行业计划。集成信托计划最为常见,对参与雇主的雇员、自雇人士及有从其他计划转入的累积福利的人士开放。集成信托计划将不同雇主及其雇员、自雇人士的缴费加以汇集,并因规模经济而而实现高效的计划管理。雇主发起类计划的成员仅限于单个雇主及其关联公司的雇员。因其成员资格限制,雇员人数庞大才能令雇主发起类计划实现运行成本效益。行业计划专为餐饮业和建筑业雇员,特别是临时工(即按日结算的工人或雇期少于60天的工人)而设立。

  强积金制度下,各受托方提供一个或多个强积金计划,各计划均设多个投资选项,称为成分基金,供计划成员选择。法律规定,每一强积金计划最少提供一支MPF保守基金和两支构成默认投资策略(DIS)的基金。此外,市场上的强积金计划可提供其他投资基金选项,从提供保本的低风险选项到具有更大增长潜力的高风险选项皆有涉及,以适应各计划成员的个人风险容忍度。

  (1)货币市场基金——常投资于短期、高质量有息证券,旨在赚取高于储蓄存款的利息。

  (2MPF保守基金——法律规定,每一强积金计划均须最少提供一支MPF保守基金。MPF保守基金本质上是货币市场基金,专门投资于港元资产,如短期银行存款或短期债券。

  (3)保本基金——向投资于基金的计划成员对所投资金或最低回报率提供某种形式的担保。担保人通常就担保服务收取担保费或保管费。强积金市场中多数担保基金皆属于有条件担保,需满足一系列条件,而无条件担保不附任何条件。

  (4)债券基金——投资于政府、公共机构、银行、商业机构或超国家机构(如世界银行)发行的债券或债务工具。

  (5)混合资产基金——主要投资于债券和股票组合。混合资产基金风险水平不同,视股票和债券配置比例而定,风险通常位于债券基金和股票基金之间的水平,偏于股票投资时风险更高。

  (6)股票基金——通过股票资本增值寻求更高回报率,主要在已批准的证券交易所进行交易。

  (7)指数基金——跟踪特定市场指数(如恒生指数或标普500指数)这一单一投资目标。

  (8)默认投资策略——强积金默认投资策略(DefaultInvestmentStrategy,简称DIS)是一项新的立法规定,要求每一强积金计划自201741日起向成员提供DIS。每项强积金计划均须提供两支成分基金,即核心累积基金和65+基金。这两种成分基金将以多元方式投资于全球,但因高风险资产(如股票)和低风险资产(如债券和货币市场工具)的构成差异,其风险敞口也不同。核心累积基金和65+基金须满足法律规定的收费上限,管理费和经常性现金支出不允许超出这两支成分基金每年净资产价值的0.75%0.2%。在DIS项下,新的缴费(包括转入资金)会根据不同成员年龄变化改变配置比而实现自动投资。成员年龄在50岁到64岁之间时,每年会自动采用新的百分比,如表2所示。

  强积金计划下,由雇主选择强积金供应商。雇员换工作时,应加入新雇主的强积金供应商。

  雇员收入高于强积金供应商所经营的基金最低门槛值时,雇主和雇员各缴纳5%的雇员工资。截至20171231日,缴费总额上限为每月3000港元。强积金供应商可通过不同基金,向其成员提供在指导下构建的多个投资选项,因此员工可从其雇主所选供应商提供的基金中搭建自己的投资组合。累积福利金仅能在65岁或法律规定的其他限定条件下才可提取。

 

  (二)强积金资产结构与投资回报

  强积金制度下的投资选项涵盖跨各资产类别的全球多元化选项。股票基金是最受香港强积金投资者欢迎的资产类别,2017年底占强积金基金总额的42.9%。混合资产基金次之,占比37%。截至20179月底,总计69%的强积金资产通过股票基金和混合资产基金投资于股票。

  投资区域方面,本地投资者仍看好香港和中国市场,在股票、现金和固定收益资产投资中整体权重为59%,北美和欧洲各占MPF基金配置总额的15%13%

  总体来看,无论从短期还是长期来看,强积金投资于股票基金和混合资产基金的投资回报都远远高于配置于其他的资产类别,如表5所示。香港强积金也是经过长期的资产配置经验,将近80%的强积金配置于股票基金和混合资产基金,因此为强积金获取了相对较好的投资收益。

  鉴于强积金是一项强制性长期退休投资,投资于强积金计划受到严格监管,以保障计划成员免遭不当投资风险。强积金投资必须由那些在有关监管当局注册的投资管理公司完成。强积金基金受托人及投资管理公司受法律规定的强积金基金管理及投资管理详细职责和权力的约束。

  通常,对任何证券和个人发行的可投资项目的投资总额不得超过成分基金总资金额的10%。强积金计划的资金可投资于在经批准的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本缴足类股票、投资级债务性证券或某种形式的可转换债务证券,以及有限的程度的上市权证。为确保强积金行业内强积金受托人和服务商遵守立法规定,并为计划成员争取最大利益,各种措施和管理机构配置到位。

  1.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管理局(MPFA

  积金局(MandatoryProvidentFundAuthority,简称MPFA)为一法定机构,根据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条例(MPFSO)第六部分规定于1998917日成立。积金局负责对强积金受托人和产品进行整体审批,确保强积金法例中的相关规定得到完全遵守。

  积金局有权规范并监督强积金制度的实施及强积金受托人的法规遵守情况。强积金受托人须定期提交报税表、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报告。积金局亦实施实地检查,可委托专门的审计和调查机构,对违反相关要求的强积金受托人施以处罚。在机构监管制度下,强积金中介机构由其各自行业的监管部门进行监管,如果注册中介人不符合业务要求或被指控违反强积金法例,积金局可对其给予强力制裁。强积金中介人须每年向积金局提交报税表。

  2.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SFC

  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SecuritiesandFuturesCommission,简称SFC)是1989年成立的独立法定机构,旨在监管香港证券期货市场。香港证监会负责审核并批准强积金产品的发行文件和营销资料,还负责审批投资管理公司,并持续监督其在强积金产品投资管理过程中的行为。

 

  (三)职业退休计划条例(ORSO)计划

  除强积金之外,香港的职业养老金计划还包括职业退休计划条例(OccupationalRetirementSchemesOrdinance,简称ORSO)计划。截至20183月,香港共有4,322ORSO计划。与强积金计划一样,ORSO计划同样是为香港本地雇员设立的退休保障计划。但这两种计划的操作有所不同。ORSO计划作为强积金的前身,是由雇主自愿建立的,为其雇员提供退休福利。因此,这些计划是高度个性化的,适用的规则和条款由单个雇主与ORSO提供商起草。不像强积金需要依法公开基金信息,ORSO计划的相关信息是非公开的,只有通过询问ORSO提供商才能获得。ORSO计划由积金局按照法规、准则和指导原则进行监管,存在以下投资限制:

  1.禁止以ORSO计划的资产向ORSO计划的关联人提供贷款。

  2.受限制投资不得超过计划资产的10%

  3.至多15%的计划资产可以投资于该雇主在证券交易所公开上市的法人的股票。这种投资必须配置为共同基金公司的可赎回的份额。

  4.不得投资于该雇主未在公认的股票市场上市的法人的股本。

  自2000年推出强积金制度后,积金局已根据豁免规定免除了一些满足相关要求的ORSO计划(即,MPF豁免类ORSO计划)。MPF豁免类ORSO计划的雇主需向符合资格的新员工提供一次性选项,要么加入强积金计划,要么加入MPF豁免类ORSO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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