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养老金融 > 其他
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试点实施
作者:   来源: 大连新闻网  2018-11-07
 
  随着国内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试点开始实施,今年下半年以来,多家保险机构的首单税延养老产品落地。税延养老险即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是指投保人在税前列支保费,在领取保险金时再根据当期税率缴纳税款。
  按照银保监会、财政部、人社部、国税总局联合发布的《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产品开发指引》,目前市面上推出的税延养老险提供养老年金给付、全残保障和身故保障3项保险责任,分为收益确定型(A类)、收益保底型(B类)、收益浮动型(C类)3类4款产品。其中,收益保底型产品可细分为每月结算收益的产品(B1款)和每季度结算收益的产品(B2款)。
  整体上看,各家险企均比较注重满足投保人养老资金在安全性、收益性和长期性上的需求。如某寿险公司的税延养老险A款固定年化3.5%收益,B1款保证年化2.5%收益,每月公布结算利率、年复利;B2款保证年化2.5%收益,每季度公布分红情况;C款没有保证收益,完全浮动收益,每日公布单位净值。同时,产品支持保证返还账户价值终身领取和固定期限15年、20年、30年等4种领取方式。
  以某居民45岁购买个人税延养老险为例,缴费15年,按照年化收益4.5%测算,60岁退休领取时,其个人税延养老险账户价值为25万元左右。如果固定领取15年,每月可领养老金1746元,每月纳税131元,实得1615元。
  根据规定,居民投保人购买税延养老险后,可以转换产品。若在同一家保险公司内转换产品,不收取费用。如转至其他保险公司,就会产生相应费用。如某险企规定,若跨公司转换税延养老险产品,前3年单年度会产生账户价值3%、2%、1%的费用。
  业内人士提醒,凡符合政策规定,年满16周岁以上,且投保时年龄未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的个人,均可作为被保险人参保。此外,目前税延养老险产品基本支持线上线下多渠道投保,但是一定要选择正规保险公司的产品,仔细阅读保险条款,以免事后发生纠纷。
 
链接交换请加微信:ZMYL123
养老服务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招贤纳士 | 网站声明
中国养老网是全国养老服务业领先的资讯发布传播平台 创建中国养老智库
Copyright © 2014 中国养老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1035259号
网站设计著作权已注册 侵权必究
扫一扫,关注养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