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寿光市完善老年人救助保障制度再次提高农村低保五保老人供养标准
作者:   来源: 寿光市老龄办  2017-07-21

  近年来,寿光市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主题,以筑牢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为目标,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工作责任,不断提高低保五保等社会救助制度的科学性和执行力,维护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实现老年人关爱救助的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普惠化。
  2017年,寿光市农村低保五保老人供养标准再次提高。将农村低保供养标准由每人每年3800元提高到3900元。今年以来有14577人享受农村低保待遇,发放农村低保资金1357.6万元。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标准由每人每年7200元提高到7700元,分散供养标准由每人每年4200元提高到4500元,今年以来发放农村五保资金241.4万元。同时,坚持“应保尽保、公平公正、动态管理、统筹兼”顾的原则,借助夕阳扶老等慈善平台,将更多符合条件的困难老人纳入社会救助保障范围,让老年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有力地保障了困难老年人的基本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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