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10月1日起 潍坊市65周岁以下老年人乘公交半价
作者:   来源: 潍坊市老龄办  2016-08-12

  根据《山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和市政府要求,我市自10月1日起实施《潍坊市65周岁以下老年人半价乘坐市区公交车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实施办法》规定,凭潍坊通老年优惠卡(以下简称老年优惠卡)乘坐市公交总公司所属的公交线路(租赁线路除外)享受全程票价半价优惠。具有潍坊市辖区常住户口的65周岁以下老年人凭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由本人到市市民卡有限公司办理老年优惠卡;常住潍坊市市辖区外埠65周岁以下老年人办卡时,需同时提交市公安部门核发的《居住证》或老人居住地所在居委会出具的有效居住证明。
  另外,其他县市根据《山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的有关规定,参照《实施办法》,结合当地实际制定65周岁以下老年人乘坐公交车优待政策的实施办法。
 
链接交换请加微信:ZMYL123
养老服务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招贤纳士 | 网站声明
中国养老网是全国养老服务业领先的资讯发布传播平台 创建中国养老智库
Copyright © 2014 中国养老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1035259号
网站设计著作权已注册 侵权必究
扫一扫,关注养老网